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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琅想了很久,才忍住要打开箱子的冲动。
古人最是小气,天知道一个能对自己下狠手的女子会不会在箱子里放什么机关消息。
万一箱子一打开,里面喷出火焰,或者毒针弩箭就不太好了。
还是留着让太宰打开,他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
戴着口罩的老虎样子很滑稽,这是云琅为了控制老虎去碰那些骸骨做的一点小小的防备。
猫科动物,不论是老虎还是小猫,都是好奇心重的要死的动物。
说服老虎戴口罩费了他很大的力气。
云琅不好过久的打扰这个妇人的安宁,就走出来这座小房间。
走出房门之后,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思索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蹊跷之处,就继续沿着每一间房间搜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绳子上的火焰渐渐变小了,云琅也就要离开了。
绳子上的油脂燃烧完毕,火焰就会损伤到绳子,即便绳子里面绕着粗大的铜丝。
临走前若有所思的瞅了一眼妇人自杀的房间,他就熄灭了灯火,挑着一个可以折叠的气死风灯沿着台阶攀援而上。
出口处的机关很讨厌,只能从里面打开,却没有法子从外面打开,每打开一次机关,云琅就会被折腾的满身大汗。
山洞外面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起点,每一次从山洞出来,站在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就像是获得了新生。
柔柔的风从远处的河谷地带吹来,带着草木青香,风中的水汽沁人心脾。
给老虎卸掉口罩,口罩上已经沾满了他的口水湿哒哒的。
一个少年带着一头猛虎站在山崖之上眺望远方,这个场景一定非常的有看头。
回到住处之后,云琅告诉太宰一切安好,太宰也对目前的状况非常的满意。
只是他的目光总是会避开云琅特意放在他面前的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还下意识的远离匕首,似乎那上面沾染着恶魔的灵魂。
当云琅第三次将匕首放在他眼前的时候,太宰不得正视它了。
“唉——喜欢这把匕首就留着,你何苦要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呢。”
听了太宰的话,原本一脸肃穆的云琅离开就笑开了花。
一把将匕首抄在怀里,第一时间丢进早就烧开的开水里面消毒。
“我只想要匕首,谁想知道匕首后面的故事了,你嘴里所有的故事没一个是欢喜的。
听你讲故事,我迟早会变成一个杀人魔王。”
云琅识情知趣得做事方式是太宰最欣赏的。
“如果始皇帝在位,你将是我们太宰一门中官职最高,权力最大,最受始皇帝宠爱的一代太宰。”
“如果是是始皇帝在位,我为什么一定要当太宰?
不说别的,光是腐刑这一关,我宁愿去要饭也不干自毁身体的事情。”
太宰笑道:“我遭受腐刑,是因为我愿意,到我这一代已经无所谓腐刑了,因为,最后一个宫人去世了。”
“红玉?”
“是啊,华庭公主嬴嫶曼的女儿玉滋翁主。你手里的红玉匕,就是她最心爱之物。”
“我看她的装束及头发看起来很年轻啊,干嘛要自杀,我相信你们一定把她照顾的很好。”
“不见天日二十年,你也会自杀的。”
云琅想想也是,就把这个念头抛开了,始皇帝死的时候殉葬的人除了他的三个儿子之外,还有十个女儿,更有成千上万从六国弄来的美女。
虽然都是胡亥干的坏事,不过啊,事情的源头就出在始皇帝自己身上。
他们家族灭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秦人勇猛,却也残毒,不论是秦汉,还是大唐,都逃不出自相残杀的老路。
“乳酪很好吃,你怎么不吃?”太宰的碗里堆满了烤好的乳酪,晶莹的野蜂蜜带着蜂蛹涂满了奶酪,酸香扑鼻。
云琅抽抽鼻子道:“跟你以前不喜欢吃麦面,精米留给我吃是一个道理。”
“这里有很多。”
“还是算了,我吃了一块就想吃两块,吃了两块就想吃三块,最后,你要是不把碗里的都给我,就会成我的仇人。
我们还是从一开始就克制一下。”
太宰哑然失笑,却不再说让云琅分吃乳酪的事情。
“跟你说啊,我准备走一趟阳陵,看看大汉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
“如今上林苑外面有重兵把守,你如何出去?”
“我看了,羽林,拱卫基本上都跟随皇帝去了龙首原,这时候骊山反而无人注意,也没有猎夫祸患,正是出去的好时候。”
太宰思索一下看着云琅道:“你年纪太小……”
“拉倒吧,你会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以前也是昂藏男子汉,只是被雷火劈了之后掉了很多肉才成这样子的。
放心,没什么事情不是我不能解决的。”
太宰撇撇嘴道:“天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看见你的时候只看见一团焦炭从天而降。
好吧,你总是很有主意,不过,一定要小心,事不可为就不为,也要保住性命。”
云琅苦笑着指指外面道:“其实外面的世界还是被刘姓皇帝治理的不错,至少城市里,就没有荒原上这么黑暗。”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比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间顿时就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就在不断地降低中……
沉默,发愣的时间比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就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匕首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之后,无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就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就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上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中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就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中皇宫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中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就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