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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琅呵呵笑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张汤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对,他是皇帝的鹰犬,时时刻刻都准备为皇帝出击捕获猎物,确实没必要关心孟度这种可怜虫。
天气很热,因此,云家今天吃的是凉面,一种非常简单的面食,只要有醋,有蒜,有菜,拌在一起就是很好吃的美食。
云家的十几个厨娘很忙碌,因为吃饭的人多,所以晾在笸箩里面的凉面也堆积的如同山一般高。
张汤今天不吃肉,也准备学云家吃饭的方式吃一点饭,孟度跟老婆对吃凉面没有意见,有意见的是,云家的仆役跟他们吃一样的饭食。
直到他们看见曹襄端着一个大碗过来,往碗里弄了好多面条,然后就熟练的拌上菜蔬,边吃边走,只是不理睬他们。这才不情不愿的去面条山那里取面条。
孟大,孟二用的是盆子,两个以前吃饭需要仆妇伺候的傻小子,现在表现的非常生猛。
“鸡蛋!”
孟大给盆子里装满面条跟蔬菜之后就冲着厨娘大叫。
厨娘从厨房里用铲子端着两个煎得很漂亮的煎蛋放进他的盆子里,孟大这才满意的笑了。
孟二瞅着哥哥盆子里的鸡蛋,猛地在哥哥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道:“吃什么鸡蛋,就不能把鸡蛋孵成小鸡吗?
等小鸡多了,才有更多的鸡蛋吃!”
孟大努力的想了一下,然后把盆子里的一个鸡蛋挑进弟弟的盆子里道:“好办法,以后不吃了,等小鸡多了再吃!”
云琅一般认为,只要会思考的人就不是傻子,不论他思考的问题有多可笑,那依旧是单体思考,是一个独立的人。
思想可笑不可笑不是别人能判断的,或者说,别人没资格判断一个人的思维是否可笑。
你认为的可笑,对思考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张汤端着面条上了二楼,这里有一个桌子,桌子上放着两碟子蔬菜,一碟子煎蛋,一碟子凉拌肉片。
荤素搭配的很漂亮。
红袖帮张汤,孟度吗,张氏搅拌好面条,就下楼吃饭去了,至于云琅却跟孟大,孟二一起非常没风度的坐在楼梯上吃自己盆子里的面条。
一边吃一边嘀嘀咕咕的说着话,看起来更像是野人,而不像大汉国的官员跟勋贵。
张氏根本就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上,就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就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
我能混到现在,就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就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就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奇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上的云琅道:“这就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就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就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就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就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就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中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中午,广袤的原野上就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就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放弃就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上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就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上,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就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上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你一定出身富贵人家,还他娘的是大富大贵之家。”曹襄烦躁的抓了一把自己肚皮上的皮肤揪起来有半尺长,忿忿的道。
原野上的风从远处吹来,经过浓密的树荫之后就变得清凉,云琅非常享受这样的宁静时光,迷迷糊糊的哼了一声,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继续睡觉。
“谁家的子弟不是从小就打熬筋骨过来的,我已经算是小心养大的,可是啊,全身的伤疤不下十余处,更别提骑马被摔断的胳膊。
你当初能打败霍去病,虽然是取巧,也算是练过的,你身上怎么一点伤疤都没有?”
云琅被烦的不行,转过身怒道:“骑马那么危险的事情,不戴护具怎么行?摔死是必然,没摔死算你命大!”
“滚开,谁家刚开始练习骑马的时候会穿铠甲?再说了,你手上连茧子都没有一个,比我家侍女的手还绵润一些。”
“你个死玻璃,以后不许抓我的手!”
“玻璃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赞美你的东西!”
“哦,死玻璃,你就不能告诉我护具是什么吗?如果珍贵,我再帮你盖一座楼成不成?”
云琅觉得这个生意能做,云家的图纸上本该有九座楼阁的,现在只有三个,还缺少六个呢。
“也好,把我家左边的迎风楼盖好,我帮你弄一套,仅限于你自己以及你家人使用,不得外传!”
“那就说定了,我等一会就去吩咐管事开干,对了,死玻璃,城里的兄弟们准备来你家避暑,行不行的说句话。”
“我有好处没有?”
“死玻璃!能来已经是给你面子了,你还敢要好处?以后要是混熟了,长安城你就能横着走,报那一个的名字都管用!”
“我家房子不够!”
“你个死玻璃,谁会住你家了,人家带着娇妻美妾来的,准备换个地方奋战不休,在你家能尽兴吗?都有帐篷!”
云琅无奈的道:“你能不能左一个死玻璃,右一个死玻璃的乱说?把人夸赞的多了也会厌烦的。”
曹襄冷笑道:“我只这么赞美你!”
“你就不能显得蠢一点?非要这么聪明的让人讨厌!”
“耶耶又不是你的**,为什么要讨好你?”
好好的贵族少年,偏偏长了一张臭嘴,云琅也很无奈,说起来,曹襄邀请纨绔们来山庄,其实是想帮他,这一点没什么好怀疑的。
云家不能总是冷冷清清的神游物外,有些亲朋好友才算是正常人家,现在的纨绔基本上就是以后大汉国的栋梁,这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需要我准备些什么?”
曹襄瞥了云狼一眼道:“就你家这个穷酸样子,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