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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水壶,李敢也有,可是,能在水壶里装一种特殊烈酒的人,只有霍大将军。
赵破奴是一个嗜酒如命的人,自从进入荒原之后,他就一口酒都没有喝过,如今,闻着敞口的水壶中散发出浓烈的酒香,他的喉结就上下窜动,口水溢满嘴巴,啃一口羊腿,口水就能把羊腿洗涮一遍。
“就喝一口!恶心的样子!”
霍去病随手把酒壶丢给了赵破奴,赵破奴大喜,刚要伸手接,却发现酒壶被大将军背水葫芦的亲卫抢先一步给抓住了。
在赵破奴仇恨的目光中,亲卫从怀里取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瓷杯,倒了满满一杯酒递给了赵破奴,见李敢也在看他,就从怀里再次掏出一个瓷杯装满了酒递给李敢。
霍去病笑着指指那个家将道:“别看这家伙姓霍,其实骨子里是姓云的。”
李敢,赵破奴焉能不知这个家将的重要性,要知道,云琅那个家伙把这个家将全族二十七口人,全部都接到云氏居住,傻子都知道,但凡霍去病出半点问题,发疯的云琅要是不把他全家二十七口剁成肉酱才怪。
如果霍去病平安归来……这家伙全家立刻会成为大富翁,而且还会有官职赏赐下来。
所以,霍去病与将士们同吃一锅饭,同喝一口水的往事就销声匿迹了。
哪怕是李敢,赵破奴都不能跟霍去病用一个酒壶喝酒。
“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霍去病重新给自己弄了一支羊腿烘烤,他们的军粮早就吃完了,现在吃的还是枭尽一族留下的牛羊。
李敢斟酌一下词汇道:“今晨起来的时候,石头上已经有了霜花,末将以为我们该回阳关修整了。”
赵破奴顾不得品味酒香,也跟着李敢的话道:“根据末将在北地的经验,再过十五日,溪水就会结冰,此时赶回阳关避寒,还来得及。”
“匈奴人逃了怎么办?”霍去病不为所动。
“我们已经烧掉了三十一处羊盘,跨度足足有一千一百里之遥,这对匈奴人来说已经是一道天堑。
而我军此次出征,轻装简从,将士们并未携带寒衣,下官以为,军事目的已经达到,应该尽快回军阳关避寒。”
聂壹掀开军帐门帘走了进来,闻见了酒香,就探出手要属于他的那一份。
家将无奈,只好也给聂壹倒了一杯酒,然后就把酒壶揣怀里走了出去。
大将军的酒,根本就不是用来喝的,是用来清洗伤口用的,根本就没有带多少。
霍去病道:“将士们还能支持多久?”
赵破奴摇头道:“出来四个月了,已经是人困马乏,继续搜索下去会有意外的战损。”
霍去病道:“留我本部亲兵,余者返回阳关避寒。”
下达了军令之后,霍去病就继续忙着吃东西,天气寒冷的时候就要多吃一些。
聂壹给赵破奴,李敢努努嘴,示意他二人出去,见帐篷里就剩下他跟霍去病了,这才道:“陛下有旨意,不许将军一意孤行。”
霍去病探出手。
聂壹叹息一声就从怀里掏出一份旨意,放在霍去病的手中。
霍去病看了旨意之后,又把旨意合上装回自己的怀里,然后瞅着聂壹道:“你知道个屁的一意孤行,以后是否应该遵旨,由我来把握。”
聂壹伸出去的手无奈的收回来,拍着脑门道:“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
霍去病冷笑道:“既然知道,你就不该拿出来。”
“既然将军准备继续留在荒原上,下官以为,应该带上复陆支,伊机盰。
讲过下官调教,这二人可以信任,同时,下官也会留下来襄助将军。”
霍去病用可有可无的语气道:“你其实应该跟着云琅的,跟着他你的军旅生涯应该能过的很愉快。
跟着我,战场上没有好果子吃,虽然跟着我有胜仗可以打,将来也有丰厚的赏赐。
不过,在这之前,你还是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说。”
第一五四章可怜的男人()
第一五四章可怜的男人
军中人人都盛赞卫青待部下宽厚,人人都夸奖云琅军中待遇丰厚,人人都鄙薄霍去病统军严苛,薄情。
跟着卫青的军卒们一般都能获得细心地照料,有了军功也不会担心被人贪墨。就是仆从军里的那些罪囚赘婿一类的人死伤大一些。
跟着云琅的军卒们一般都是享福的,因为卫将军属下,不论是后勤,还是装备,甚至是待遇都能高处别的军队好大一截。
唯有霍去病的属下,往往会被他操练的跟狗一样,吃着牛马食,穿着破烂的衣衫,面对最凶残的敌人,打最残酷的仗,战损率为大汉国诸军之首。
偏偏……
但凡是有一点追求的军卒,都抢着要给霍去病当属下,宁愿被霍去病虐待,也不肯去卫青军中接受照顾,更不愿意去云琅军中过好吃,好穿的幸福日子。
看似难以理解,其实只要看看这些年被封侯的都是些什么人,就很容易理解了。
云琅跟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李敢跟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谢宁跟着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赵破奴跟着霍去病混——马上就要封侯了。
至于大校尉以下的军官封赏,就更加数不胜数了。
只要是强悍一点的军卒,谁没有一个马上封侯的梦想呢?
在军中,死了算你背风,活着就该升官发财,没人想要照顾,更没人想要过安逸的日子,他们只想拿着匈奴人的脑袋跟皇帝换钱,换爵位,童叟无欺。
实实在在的军功才是真正打动人心的地方。
所以,霍去病对待部下从来就不客气,既然来的人都是目标明确之辈,找不到匈奴人,就没法子用匈奴人的脑袋换军功,白白的跑出来一趟,实在是不划算。
霍去病的本部人马就三千六百人,也就是以前的骑都尉,里面的军官都是他昔日的袍泽,军中的军卒,是从全军挑选的最精悍的将士。
卫青当初在看了这支军队之后,认为这支军队是天底下最强悍的一群亡命之徒。
皇帝审阅了这支军队之后,立刻就对霍去病说:一旦大战打完,这些人应该分散到全军,担任低级军官,如此,可以提高大汉国军队的整体实力。
至于云琅,则固执的认为,这支军队本身就是这颗星球上最强悍的军队。
其余大军在赵破奴的带领下离开了营盘,他们携带着伤兵沿着来时的路线开始回归。
霍去病,李敢,聂壹目送大军回归,至于复陆支,伊机盰则穿着汉人的铁甲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立在军伍的最前头。
身为匈奴人,只要看看头顶上的乱飞的兀鹫,他就知道哪里有他的族人。
虽然路途遥远了一些,他们还是雄心勃勃地想带着大汉的军队走一遭。
“大将军,现在我们的人少了,您觉得匈奴人会不会跑来攻击我们?”
李敢在背后还背着一个硕大的双肩包,跟他同样打扮的还有六百多人。
这些人就是骑都尉硕果仅存的老兄弟了。
聂壹对背包里的东西非常好奇,已经打探好久了,可是呢,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这些人的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每一个有背包的人都把背包看的比命还要重要。
他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些人在背负背包的时候,从不靠近火堆,哪怕被冻的瑟瑟发抖也绝不靠近。
霍去病怕水!
这些人怕火!
在军中的时间越长,聂壹就越是觉得这支军队神秘莫测。
这支军队是归副将李敢统带的,在大军中即便是立营寨,也总是独立营寨。
霍去病的帅帐永远在大军的中心位置,李敢的营寨永远在霍光大帐的左边。
骑都尉的人很独,他们似乎不愿意与其他军中同袍多说话,至于私下里的交流,聂壹一次都没有看见。
现在身处这支军队中,瞅着别人投注过来的不怀好意的眼神,聂壹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像就不该进来。
在这种状况之下,就算是发现了什么,他被人灭口,也没有地方去申冤。
他身边还有十一个聂氏家将,这些家将各个武艺高强,都是百种选一的好汉。
可是呢,即便是这样的好汉,也不能带给他半点安全感。
所以,聂壹紧紧的跟着霍去病,身在狼群里,最安全的地方反倒是狼王身边,只要狼王不准备吃他,别的狼就不敢动他。
跟着骑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