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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很是麻烦。
霍光很狗腿的陪在师娘身边,低声进言。
苏稚就很大度的挥挥手,示意这些羌妇她都要了,反正马上就要进荒原了,到时候会有非常多的伤兵需要照顾,多百十个人不算什么。
云氏的规矩,那些先来的羌人看护妇自然是知晓的,带着这些妇人清洗身体,杀虫,就用了整整三天,三天后,一群穿着同样白色麻布衣裳的看护妇出现在军营里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在发亮。
很好,苏稚恶名在外,军中那些精虫上脑的军卒,只要一想起苏稚切割尸体的画面,一个个立刻就没了。
云琅自然是不同的,夜晚的时候抱着苏稚娇嫩的身体,不管看多久,都百看不厌。
昏黄的烛光倾泻在苏稚的身体上,像是给她白皙的身体涂上一层蜜蜡,欢愉过后的身体还残留有几分春色,漂亮的小脸红扑扑的,娇艳的像是能滴出水来。
每次跟云琅独处的时候,苏稚的本性就会暴露,像一个撒娇的孩子一般八爪鱼一般的缠着丈夫,撕都撕不下来。
“真好,只有这个时候,您才是真正属于妾身的,不像在家里,总是不上不下的,让人失望。”
“啪”
云琅在苏稚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怎么说话呢?“
苏稚娇憨的举起自己的手,弹出四根指头道:“家里的时候您足足有四个老婆呢。
谁都想要,谁都喜欢长久,偏偏妾身是个医者,知道在这种事情上男人是天生的弱者。
自己是弱者还不自知,非要多娶老婆,你们男人啊,正是不知所谓。”
云琅松开苏稚,无力地望着帐篷顶道:“你这样的婆娘在别人家的话会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
苏稚可能也感觉到自己说的话有些伤害丈夫身为男人的自尊心了,就连忙抱住丈夫道:“妾身就是说说……”
云琅翻身将苏稚重新压在身下恶狠狠地道:“你太多嘴了,另外,你的医学评价是错误的……”
天亮之后,云琅赖在床上不肯起来,事实证明,苏稚的医学报告是正确的,苏稚早早就离开帐篷去给百姓看病了,一夜就睡了两个时辰,她看起来依旧精神奕奕。
中午时分,隋越来访,云琅这才勉为其难的起床,去接待这个他早就想揍一顿的太监了。
“甘州刺史的任命已经下来了,来的是您的熟人。”
隋越幽怨的看着云琅,他的帐幕跟云琅夫妇的帐幕是连着的,昨夜的动静很大,好多事情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云琅之所以选他当邻居,就因为隋越是太监。
初来大汉的时候,云琅就跟太宰居住在一起,所以他对太监并没有什么过份的鄙视。
只是相处的时间长了,就很容易忽视太监的男女属性,在大汉,太监的男女属性也是模糊的。
比如让隋越伺候怀化公主沐浴,对怀化公主来说就是一种很高的礼遇。
跟年纪无关,哪怕怀化公主今年真的只有十六岁,也不会有任何问题,依旧是最高的礼遇。
云琅打了一个哈欠道:“来的人是谁啊?”
隋越贱笑一声道:“司马相如!”
云琅沉吟片刻皱着眉头道:“谁的主意?”
隋越挺直腰板道:“陛下,司马相如本来在西南为官,他沟通西南夷有功,陛下就把他派来张掖郡了,希望他能够为帝国再立新功。”
“西南夷还有活人么?”
“这是什么话啊,太子殿下怎么杀,也不可能把西南夷全部杀光,就是剪除了一些不听话的人,还剩下很多。”
“我怎么觉得这是陛下的恶趣味呢?”
隋越嘿嘿笑道:“或许有之,因为陛下给奴婢的诏书里说的很清楚,你捡拾了人家的卓姬,人家捡你的张掖郡,这很公平,陛下还严厉的告诉我,不准你耍花招为难司马相如!
陛下很想要一篇可以流传千古的河西赋,司马相如来张掖的目的就在于此,人家写完赋之后就会离开,您就行行好,别折腾他,司马相如在长安向陛下哭诉,说你对他极不友善,此次很可能会有来无回。”
云琅无辜的摊摊手道:“某家素来大度!”
隋越笑道:“您的大度在长安是出了名了,那些已经死了全家的人都能证明。
君侯,说真的,以您现在的身份,再去跟司马相如计较那就太份了。”
云琅叹口气道:“我就是看不上这人的人品,其余的倒还好,这家伙在诗赋上的才华,不服气不成。
陛下如果想要一篇好的诗赋,在长安就能写,干嘛派他来掌管河西最重要的张掖重镇?
这里太重要了,一旦出了问题,我们在前方大军的粮道就会被截断。
陛下应该派一头猛虎来守着张掖郡,再不济也该派一只狗来,派一只羊能守住张掖?”
隋越笑道:“陛下自然是不看好司马相如的,可是,陛下看好君侯啊。
但凡是您平灭过的地方,如果还能发生变故,这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放心,您虽然要走,可是您的虎威还在,但凡张掖郡的羌人有什么异动,大军回头就能平灭他。
君侯就不要再生事端了,这篇诗赋对陛下很重要。”
云琅叹了口气,刘彻既然坚持,就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司马相如来这里要是不把刘彻写的那首坑惨了大汉军队的《天马赋》延展出来才见鬼了。
好大喜功就是这副模样!
匈奴人还没有被灭掉,皇帝已经开始觊觎大宛的天马了,也不知道他要那些天马做什么。
这样的马一来不能做战马用,二来天生娇贵,不耐粗饲,难道说皇帝喜欢上赛马了?
第一四一章大汉国商业惯例()
第一四一章大汉国商业惯例
云琅手腕上的檀木手串,已经被他把玩的油光发亮,稍微一转动,就会有神秘的油光流传。更新最快
这种光芒一般被人称之为宝光。
所以,一个东西想要成为珍宝,带有自身特有的光芒是不可少的。
比如,黄金,珍珠,宝石,玉石,钻石等等。
夜光杯能在夜间发出微微的豪光,自然很快就成了一种新品种的宝物。
这种杯子采用了祁连山玉雕琢而成,大多呈墨绿色,好处就是品质非常的恒定,遇高温不会炸裂,遇冷也会安然无恙,所以用来温酒最好不过了。
自从霍去病在河西击败了匈奴人之后,河西道路被打通了,第一个使用这条通道的人并非军队,而是商人。
说来也怪,玉石在别的地方只是一块好看的石头,在大汉因为自古流传的文化缘故,也因为汉家祖先对玉石过度偏爱的缘故,让这东西成了价值虚高的奇货。
也因为这些商队携带大量玉石进关的缘故,阳关不远处的一座小小关隘,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名字——玉门关!
而阳关这座明明要比玉门关大很多的军事堡垒,却只能委屈的因为地处玉门关的阳面,而称之为阳关。
从这一点来看,人们似乎更加喜欢商业活动,而非军事活动。
成群结队的骆驼客背负着玉石从玉门关进入了河西走廊,他们携带着在西域一文不值的玉石经过漫漫征途之后抵达关中,那些石头就会在汉家工匠的手中绽放他真正的光辉。
玉石这东西在汉家用处极多。
最重要的当然是拿来充作礼器,上到皇帝下到公卿,都需要把玉石雕刻成玉璧,玉钰,玉瑝等等礼器,在祭拜祖宗的时候摆上,以示敬意。
于是,玉石就有了神性。
因为有了神性,自然就显得珍贵,就因为珍贵,他的商业价值也就被体现出来了,而且是人类自从明白‘礼’这个东西的重要性之后,产生的第一种价值物,在远古时期,玉石就能换取珍贵的食物跟女人了。
最恐怖的是,大汉人对玉石的要求似乎永远都没有止境,不论有多少昆仑玉进入大汉国,都会被消耗的干干净净,永远都没有多余的时候。
这是不符合商业规律的,大汉人在拿到玉石玉器之后,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珍藏,而不是售卖,所以,每一个拿到玉石,玉器的人其实都是最后的接盘人。
刘彻的皇宫里就堆满了全大汉最多,最好的玉石,玉器,他不喜欢笨重的青铜器,也不喜欢粗糙的陶器,至于漆器,他总觉得那东西有味道。
如果不是云氏烧制出来了瓷器,他的生活用品基本上全是玉器。
诸侯王死掉之后,会用金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