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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们转身看向前方。
数十名汉军士兵,手捧着厚厚的布帛,走到他们面前,然后郑重的将他们手中的布帛,覆盖到那些木匣与瓦罐之上。
无数人伸头张望着,然后,他们就看到了,那些被覆盖在木匣或者瓦罐上的布帛上,都绣着一条黑龙,象征着大汉帝国的黑龙!
“大汉将士送英灵同袍回家!”队伍中的军官们,抽出了他们腰间的佩剑,将长剑背放在肩膀,然后大声喊道:“齐步走!”
于是,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
这支汉军精锐,以五人一排,整齐划一的踩着鼓点,通过由数千汉军精锐以及玄甲骑兵组成的通道,大步向前。
他们抬头挺胸,手中捧着那些木匣与瓦罐。
神色肃穆、庄严。
《招魂》的乐声,传入耳中,让人鼻酸。
合唱的招魂之赋,更是令人动容不已,莫名就心生悲伤。
再看着这庄严、神圣、盛大的场面。
哪怕是匈奴俘虏,现在也只能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场面。
而匈奴的贵族们,则都低下了头,傻兮兮的看着。
“那些……那些……”虚衍鞮看着这个场面,低声呢喃着:“只是乌恒的奴婢,不过是些炮灰而已,汉人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然而,眼前的现实,却告诉了他——汉,不仅仅非常重视,而且特别珍视。
甚至,不惜全军护送,以这前所未有的盛大仪式,将那些亡者,送回他们的家。
而这些人……
只是些寻常的牧民,不起眼的奴隶罢了。
他们只是些在这草原上,自古以来,就不存在的群体。
无论生死,都没有关心的草木。
无论是从前的东胡、月氏,还是现在的匈奴,都从不在乎,类似他们这样的蝼蚁的生死。
但汉人,却将他们视为同袍,认定为手足。
不仅仅全军护送,以如此盛大的礼仪,将他们的骨灰与魂魄送回家乡。
更让他们得以被大汉帝国的军旗所覆盖!
这等于是承认他们,也是汉军的一员!
“若我将来,也能如此,恐怕死也瞑目了……”周围,虚衍鞮身边的匈奴士兵们,交头接耳的议论着。
更要命的是,哪怕是虚衍鞮的部将们,也都是一副心神往之的模样。
更可怕的是……
虚衍鞮发现,他自己似乎也有着类似的冲动!
“太可怕了!”他低下头来:“汉人是魔鬼!”
只有魔鬼,才会将人心如此轻易操弄!
虚衍鞮扭头看向人群里的乌恒人。
从他们的脸上扫过。
无论是诸水部、南池部,还是呼奢部……
不管是牧民、士兵还是贵族……
虚衍鞮都发现,这些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这样的汉人,这样的汉朝……”虚衍鞮无奈的低头:“匈奴那里能赢?如何能赢?拿什么赢?”
他知道,从今天以后,这军中的乌恒人、匈奴人,都要为汉人死心塌地,变成忠心耿耿的猎犬,怎么赶都赶不走的死忠了!
虚衍鞮记得,他曾听说过,汉朝古代有名将叫吴起,曾给士兵允脓,因而得三军效死,战无不胜。
如今,汉人的这个手段,比吴起允脓还要高级无数倍。
这是裸的收买人心!
然而……
哪怕所有人都明明知道,也会心甘情愿的去给汉人卖命,做祂的狗!
……………………………………
张越策马在旁,静静的看着一切,观察着人心与局势。
自古以来,得人心者得天下!
这句话,虽然不一定正确,但在很多时候都是有效的。
只是,人心从来捉摸不定。
不过,在有一件事情上,人心是决定性的力量!
这个事情就是认同。
而国家、民族、信仰,实际上就是人类想象的概念。
是标准的你觉得是,那就是的产物。
而通过今天,张越知道,最起码在这漠南的乌恒人心中,为汉卖命胜过给其他任何人卖命的公式肯定是成立了的。
这样一来,乌恒与这漠南,就有可以被消化、同化的基础。
从而,至少可以让漠南草原稳定一百年!
一百年后,就算乌恒人想反,也反不起来了。
第九百八十八节 潜移默化()
“魂兮归来!去君之恒干……”
在屈子的《招魂》之歌的乐声中,数百名汉军精锐,捧着他们手中的木匣、瓮罐,神色肃穆的走到泽前方,前来迎接他们的人群面前。
然后,全体站立,如同雕塑一般,一动不动。
一个汉军校尉,身着甲胄,走到了人群之前,然后长身而拜,作揖道:“诸位泽父老,吾等有负父老,未能将所有人全部带回来!”
“四百三十二名泽同袍,不幸战殁他乡……”
“然而……他们的牺牲,不是白费的!”
校尉抬起头来,无比骄傲的朗声道:“此战,王师渡弓卢水而济难侯山,战于河曲,夺祷余山,禅姑衍而封狼居胥山!”
“斩首八千一百二十五级,捕虏匈奴自其右贤王以下数万人,得牲畜牛羊数十万,马匹十余万,黄金丝帛无算!”
“持节使者、建文君、侍中张公命吾将这些不幸战殁他乡之同袍送还父老!”
“并向父老保证,战殁者家属、遗孀,其抚恤、政策,一同汉军!”
瞬间,整个泽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欢呼声。
无数人纷纷跪下来,高呼:“天子万岁!大汉万年!天使公侯万代!”
其用语之流利、顺畅,不止让张越大吃一惊。
乌恒、匈奴各部也是惊讶无比。
离开两月余,泽的呼奢人,居然能喊出如此整齐、流畅、顺口的汉地雅语?
简直不可思议!
…………………………
当天,汉军在泽湖畔扎下军营。
军中的呼奢人,自是欢天喜地的,带上了分给他们的战利品,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各自氏族,接受父母、兄弟和同族的羡慕与祝福。
速各也不例外。
他带着自己的两个妻子与六个‘子女’,牵着属于他的牛羊牲畜,骑着战马,披挂着甲胄,得意洋洋、耀武扬威的回到了记忆里的氏族营地。
他的回来,引发了这个小小氏族的震动。
数不清的人,纷纷围了上来。
每一个人的眼中,都闪现着羡慕、嫉妒的神色。
“速各这小子,从前看着不起眼,怎么一下子就发达了……”
“早知道,我就该让我家的孩子,也跟着王师去……”
老人们议论纷纷。
年轻人们更是捶胸顿足,后悔不已,只能流着口水,看着速各带回来的妻子、孩子,心中的ph值全面失衡!
无论是曾经的呼奢,还是如今的归宁。
人们的审美,依旧未变。
对草原上的人来说,那些青涩的小女孩,完全就是负资产。
娶她们回家,完全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
毕竟,那些十四五岁的小女孩,不仅仅缺乏各种技能,还不懂得照顾家庭,生育方面更是危险系数高的吓死人!
怎么看,都不如速各带回来的那两个妻子。
那身段,那模样,一看就是干活的好手。
家里面就算有上百头牲畜产奶,也难不倒她们!
更紧要的是,那些孩子!
真的是看得人口水直流啊!
这些孩子,年纪最小的都有四岁了,大的更是有**岁了。
等于说,别人帮速各,做完了最辛苦、最累也是最有风险的事情,然后就被速各摘了桃子!
在任何一个草原民族,这样的好事,都是百年难得一遇!
而当那两个速各的妻子,一进穹庐,就立刻操持着各种事情。
将穹庐内的诸般事务,都熟练的做了起来后,羡慕与嫉妒之情,更是彻底爆表了!
就连速各的父亲,心里面也是酸的不行。
拉着速各的手,话里话外,都想要速各让渡一个给他。
这种事情,在游牧民族从不少见。
甚至正常的很!
毕竟,收继婚制度下,家长需要尽可能的娶更多女人,这不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更是为了让其子嗣未来有足够的妻子可以分配。
但速各哪里肯?
他也不是从前的那个能被人随意欺凌的人了。
在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