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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跃一千年-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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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弱于自己,反应又快,他几次试图把老罗挑下马,均被老罗挥舞长刀架了过去,每次兵刃交接,总是令程守如的虎口吃紧,还好祖传的槊杆弹性非常好,可以很好的卸力,否则他早就抓不住兵器了。

    老罗也不是很好过,他在体验这时候的马战变化,同时实验下应对矛刺武器的想法,对手程守如的长槊仿佛一条不停试探的毒蛇,总是在想不到的范围出现,这是他头一次遇见这样的敌手。当然不是说老罗没法子战胜,只是想要不伤及对方性命的战胜实在有些困难。

    黑云这个大家伙有些小心眼,刚才看到自己的主人靠近那个红色的小崽子(红玉),它就很不高兴,这会儿机会终于来了,它开始不停的试探靠近对方,踩不到也要咬一口。

    程守如麻烦大了,罗大个子身高臂长,不好应付,他的马也在张着一口白色大牙欺负人,不,欺负马,再不快点,一个不小心,红玉就要老罗的马咬了。

    留不住手了,程守如的马槊冲着老罗大腿就刺了过去。这一下如果刺准了,接下来再一挑,老罗准定落马。

    老罗的感知多敏锐,回刀迎架肯定来不及,他干脆褪刀,用刀柄应付。“噌”的一声,槊杆再次被荡起,程守如有些收不住了,老罗瞬间长刀回握,转交左手,借黑云回转的速度,单手握长刀,刀身平拍直接冲着程守如的后背就拍了过去,这一下就像太极拳中的转身搬拦捶,如同鞭子一样的甩劲,有让人淬不及防。

    “嘭”声响起,程守如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在剧烈的震颤,一股热气从胸腹中喷涌出来,“噗”的一口血就喷了出来,顿时眼冒金星,四肢无力,马槊拿不住了直接脱手,他的身体也在往前窜。还好他的坐骑红玉反应灵敏,感觉后背上的主人不对劲,一个急刹,前腿扬起停住,程守如才没有从马背的前面栽出去。

    阿哈尔捷金马红玉确实是不错的战马,缓步停下,程守如再也坐不住马背了,一个松手,脚步踉跄的从上面滑了下来。

    四周里看热闹的人们,喝彩声和鼓噪声轰然响起。

    老罗长刀拍出的时候,就知道这下比试算结束了,赶紧收力,回刀,停住黑云,再看程守如的时候才发现对手好像状态不佳。

    赶紧把长刀挂在得胜钩上,翻身从黑云背上下来。

    “程兄,如何?程兄的马槊确实了得,小弟没能收住力。”不管如何,两方不是敌人,平白无故的弄出事儿来就没意思了。

    “还好,没什么了,应该是脏腑有些震动。”程守如缓了几口气,总算站直了身体,回去将养一个月应该就没什么了,如果刚才强压下那口血,也许自己麻烦就大了,郁积在身体里才是恶事。他也知道对方留手了,否则自己刚才肯定会被拍下马去,也幸好自己和红玉没少配合,及时停步也免了自己当场出丑。

    “那就好,罗某知道几个将养脏腑的方子,回头我叫人抄给你试一下。”这个对手不错,纯粹的武人作风,输赢就是输赢,没有别的心思,知道老程没事儿,他也就不再在意。老罗牵着黑云,嘴里说着话,眼睛却盯着对方的坐骑红玉。

    “也好,多谢贤弟。”程守如看到老罗的神情也有些哭笑不得,“我说你能不能别总盯着我的红玉好不好?刚才好几次差点被你的那个大家伙咬到!”

    “嘿嘿。”老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喜欢各**,黑云是重骑型的,阿哈尔捷金马则是速度型的,可惜程守如选择的战法不对,弓骑兵才是这种类型马的最佳用途。他挥手把不住向前涌动的黑云按耐住,这个家伙还在不停地试探想去咬程守如的红玉。

    李轩带着几个人骑着马过来了,自然有人去吧程守如丢落的马槊捡回来。

    “如何?老程,你没事儿吧?”上前询问的李轩靠近了才看到程守如的前襟铠甲上有些血迹。

    “没什么了,被罗大个子长刀拍了一下。”老程的面色有些苍白,脸上的表情也有些赧然,他自嘲的笑了一下,“以后再也不和罗大个子比试了,这家伙就像一块石头,挑不动,刺不着,等他拿出弓箭来,还要加上躲不开,娘咧,太欺负人了。”

    “据四娘说,每天他营地里的那些白皮的家伙都要搏几次,十几二十个家伙都困不住他,咱们这种正常人就别比了。”李轩算是半安慰的对着老程说道。

    “我看,那个冈萨斯还有黑家伙那噶就足够我应付的,另外那个比罗大个子还高的家伙我就只能用长兵器招架了。”老程也不算自贬,他是实事求是了,从体形和兵器来看,对上他说的两个也没什么必胜的信心,另外的那个叫斯坦的家伙就像一个巨人,估计近身更不好应付。

    “罗家三郎的手下确实够凶悍,据说都是在杀戮场中打混多年的家伙。”李轩作为大管事,自然有途径了解多方面的信息。

    “轩老弟说的没错,那些家伙看着就是满身的血腥气。”程守如接过旁边的兵士递过来的马槊,有些心疼的看着上面碰撞的痕迹,随口应付道。

    “嗯,那第二局还比不比?”李轩转头瞧了远远的回到人群中的老罗一眼,然后问程守如。

    “比!为啥不比?”程守如的嗓门无形中高了一些,“我就不出场了,罗大个子也不许下场,两方各一百人,我手下那些都尉校尉都要到场。我老程吐血了,那些混账王八蛋也不要想躲清闲,都要给我体验体验。”

    “啊”李轩有些无语。

    程守如也不理会他,一个人嘟囔着,“叫这些混帐东西鼓噪我,应该要罗大个子的手下把他们都凿的鼻青脸肿才好”

第七十二节 比试 2() 
回到休息区的老罗才恍惚意识到第一局的比试不会超过十分钟,还包括战鼓响起之前的时间。就如同后世赛马会上的“叼羊”比赛,很激烈也很短暂,完全不是所谓小说中大战几百回合之类的荒谬。

    文人们或者说民间流俗文化中,总是把他们不熟悉的战争化作演绎的一部分,好像他们曾经真的看到过一样。

    第二局的比赛很快就准备好了。

    老罗和程守如都不会下场,而是在后面压阵指挥,给老罗的感觉就好像是一场规模宏大的橄榄球比赛,只不过没有那个橄榄型的球,需要抢夺的也不是球,而是挥着短棒涂抹在对手身上。

    没办法,为了避免真正的伤亡,只能如此。

    老罗这边一百人,除了仅有几个身上有伤的家伙,连同最早在士麦那断腿的两个倒霉鬼都能上场了,统一全身披甲,单手持盾,鸢形盾,另一手不是不是单刀或者钉子锤,而是稍微轻巧的硬木短棍子,棍子的前端都涂着白色粘土,只要把粘土弄到对手身上,就可以按照部位的不同算作杀伤。

    另外一边的工匠营守卫部队,也是差不多的装束,只不过不同的是他们手里拿的小圆盾,灵便轻巧是够了,但是防御的有效性就不好说了。

    比试开始前,照例的是双方列队。很像后世街头的混混们约架讲数,不过这场面里,没有小片刀、西瓜刀、不锈钢管、麻螺纹钢以及棒球棍之类的玩意儿。有的是满身盔甲的彪形大汉,有的是真正厚重的鸢形盾,小圆盾,这可不是混混们约架用来防御的锅盖之类的东西,甚至比防暴警察用的玻璃钢护盾更加具备威慑力的攻击武器。

    两边人的正对速度完全没法比,老罗根本就不去管理,他手下的人就开始自行列队,而且整个队伍鸦雀无声,快速有序;另一边的人则是喧闹得很,连同没有恢复状态的程守如也在里面大呼小叫。

    李轩关注的瞧着场上人的表现,又有些好奇的看了看老罗的神色,凑近了问了一句,“三郎,你就不担心手下儿郎的表现吗?”

    “有什么好担心的,每天那些家伙都要这么比试一番,都习惯了。而且,你觉得谁会赢?”老罗双手一摊,不是他故作镇静,实在是看开场就知道结尾了,唯一需要在意的或许只是有几个倒霉鬼会在比试中受伤罢了。

    “没什么意外的话,肯定是你的人赢。光是身高体形就比守城卫们强一截,而且”李轩的声调有些不自然咬牙接着说道,“你的人手里拿的那种盾牌有多重?光那个东西就能比攻城锤了。”

    “可是我们没有小圆盾啊,那玩意儿太轻巧,防御不灵光,没人喜欢。”确实没人喜欢小圆盾,虽说轻巧,但是论防御真的不行,老罗队伍里的人普遍身材高大,小圆盾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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