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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战,我们不仅要击败匈奴人,还要在野战中击垮匈奴骑兵的威名。
唯有如此,我军拿下河套草原之后,其余草原骑兵,才不敢来放肆,所以,不管死伤多少人,都是值得的。”
或许,连陈风自己都没预料到,在这一刻,他能这么狠心。这么多人战死在前面,他竟然没有半点松口的意思。
“主公,差不多了,再撑下去,我军步兵,怕是要死伤过半了,他们能撑这么久,已经是很不容易。”
终于,李儒开口了,一直盯着前方战场的他,时刻在计算敌我双方的兵力对比,同时,他还得估算反击的时机。
“好,赵子龙何在?”
“禀右将军,末将在此。”
一直在养精蓄锐的赵云,这一刻走了出来,他知道,自己,终于要出场了。
“此刀,名为北屠,乃我幽州名匠携手打造,取中原精铁和异域镔千锤百炼而出,刀锋过处,无坚不摧,今日,你就拿这把刀去杀敌吧。”
陈风将自己的佩刀交到赵云手上,这意思,再明显不过,接下来的反击,可就全看赵云的表演了。
“属下,多谢主公。”
这一刻,赵云竟然称呼陈风为主公,恐怕,连他自己也没预料到吧,最重要的任务,将由他赵云来完成,最艰难的战事,也由他打响。
“将士们,冲啊,杀尽贼寇,冲、、、、、、”
两百亲卫,一千五百鬼面军,另外还有三千奴军,就是这样五千骑兵,竟然逆流而上,朝着匈奴人的阵型冲去。
之前的攻坚战,匈奴军的锐气和士气已经消耗了大半,当然,幽州军步兵的韧性,也快消磨完毕。
五千骑兵,在赵云的带领下,一路披荆斩棘,势要在匈奴人的骑兵阵型中撕开了一道口子。
骑兵交战,一般在未靠近的时候,都会用弓箭招呼对方,但是,在狂奔的战马上射箭,难度太大。
赵云这边,除去少数骁勇健儿之外,其余人弯弓射箭一次后就将角弓收起来,然后,他们抽出了身后的投枪。
每人三根投枪,这,是幽州军骑兵比敌军要多出的一种兵器,也是草原骑兵,不可能装备的兵器。
打造一根投枪,要消耗十倍于一根箭矢的铁料,草原骑兵太穷,这样的豪华武器,他们没法装备。
一轮箭矢,三轮投枪之后,对面的匈奴骑兵也倒下了将近两千人,还有更多的匈奴骑兵受伤。
匈奴军的阵型变得有点混乱,在这个节骨眼上,赵云率领部下们冲杀了过来。
右手持枪,左手握刀,这就是赵云。正在狂奔的战马上,他双手并用,无人能在其手下走过一个回合。
“主公,该换人了,赵将军那边,也差不多了。”
冲杀了快两炷香的时间,赵云那边死伤惨重,出战时候的五千骑兵,此刻也就剩下不到三千人。
李儒很快就建议陈风下令撤退,他清楚,赵云率领的那些骑兵,此刻也就是撑着一口气而已。
“张绣,率部接应子龙。”
没多久,赵云率领两千多点骑兵退下,张绣替他挡住了追兵,这一轮冲杀,匈奴军的势头被遏制住,但赵云率领的部众,死伤过半。
尤其是那些三千奴军,此刻也就剩下六百多人而已,个个带伤,一个个也都是咬牙撑到了现在。
“子龙,休息片刻,而后再、、、、、、”
“主公,区区匈奴土狗,岂能伤我,末将,还能冲阵。”
别人一身是伤,赵云则一身是血,但是,这都是敌人的血,他的体力,依旧充沛,精神,仍然亢奋。
“好,第二批人,跟随赵将军,继续冲阵。”
又是另外一千五百鬼面军还有三千多奴军,在赵云的率领下,再次冲杀出去。
“好一个骁勇无敌的猛将,恭喜主公获得如此猛将效忠。”
李儒算是开了眼,赵云此刻表现出来的武力,直逼当年的吕布,而且,他在战场上,能够鼓舞部下兴奋起来,发挥出十二分的战斗力。
又过了大半个时辰,匈奴人的势头,已经被压制下去,赵云已经冲阵六次,他率领的部下,也换了六批。
除了鬼面军是轮流休息之外,其余奴军,基本是也就只能跟随赵云出战一次,到现在,一万多仆从军和奴军,分批出击之后,也就剩下三千多人而已。
战事的惨烈,可见一斑。也就只有赵云这样的猛将,在冲阵六次之后,还能这么生龙活虎。
“魏越,率部去接应子龙。”
这一次,轮到魏越去替赵云抵挡敌军。没有半点迟疑,魏越就率领着马匪部下,另外还有两千仆从军冲杀了出去。
与其他将领不同,他是像赵云那般直接杀向敌军阵型之中,如此,才能彻底遏制住敌军想要反击的念头。
在草原骑兵面前,在刘豹的注视下,幽州军,就是这般一步步扳回了局势,双方,终于又回到了平衡点上。
只是,赵云每出击一次,草原骑兵的士气,就要下降一分,刘豹的脸色,也要变的更加惨白一点,连续六次,直打得刘豹没有半点脾气。
第427章 秘密武器1()
当魏越率领着部下,朝着敌军,发起死亡冲锋的时候,对面的那些匈奴骑兵,明显有点害怕了。
依旧是箭矢打头阵,然后就是投枪,草原骑兵受够了幽州骑兵的这种套路,完全就是在显摆自己有钱。
然后,当双方的距离无法再使用远程武器的时候,魏越就再次提起马速,朝着对面的那个敌军撞去。
“吁,主公,末将幸不辱命、、、、、、”
当赵云率领着两千多点将士回到本阵之后,立马有士兵上前搀扶那些受伤的勇士。
这一次冲锋,赵云带出去的五千人,又只回来了两千多点,绝大多数奴军和仆从军,都死在了前方数百步外。
“好,子龙,不愧是常山健儿,你做的很好,接下来,你就好好休息吧,该我们发起总攻了。”
对于这员猛将,陈风自然是喜欢都来不及的。可以说,正是有赵云的这六次反冲,才给幽州军扳回了局势。
“既是决战,又岂能少了我赵云,主公,末将,还能冲阵,请主公下令。”
连冲六阵,将敌军的士气打压到最低点,也替自己这边扳回局势,然后,陈风是想利用这个机会一举击溃敌军。
得知自己这边即将反攻,赵云自然是不愿意落后的。有战场的地方,肯定不能少了他,杀胡的机会,他岂能错过。
“好,好,哈哈哈,常山赵子龙,此战,当名扬天下,来人,取我铠甲来。”
连冲六阵,赵云的铠甲也换了四次,就连他身上的披风,也换了五件,战事的惨烈,可见一斑。
“来人,鬼面军将士何在?”
很快,又有两千鬼面军将士聚集过来。这些幽州军中最为精锐的骑兵,总共也就六千人不到。
他们分作数队,轮流跟随赵云出击,六阵下来,现在还能上战场的,也就四千多人而已。
“子龙,此战之后,我亲自为你斟酒庆功,去,杀他个片甲不留。”
“多谢主公,末将,这就去了。”
换上了陈风的铠甲,这不仅让赵云的安全得到了保证,更激起了他内心的斗志。
幽州主帅的铠甲,是荣誉的象征,是陈风对赵云的信任。穿上这身铠甲之后,赵云的脸色,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远处,接替赵云冲阵的魏越,已经杀进了敌军阵型之内,跟随在他身边的部下,也就剩下三千多人而已。
但是,魏越还在冲锋,还要前进。这一次,他不会后退,也不用后退了,因为,他清楚,总攻马上就要开始,他必须撑下去。
“疯狗魏越在此,谁来与我一决生死、、、、、、”
老实说,放眼北方,魏越的武艺,并不算什么。若非当年吕布点拨过他,恐怕,他这一辈子都跟二流高手无缘。
但是,这家伙有自己的特点,每次作战,他都全力以赴,不管对手是谁,不管自己有没有机会活下来。
所以,每一战,对他来说,都是最后一战。故而,这家伙能发挥出十二分的战斗力。
只是,这样的战斗方式,无疑是在透支生命,这么多年,魏越都冲锋在最前线,早就落下一身伤病和疤痕,现在的他,已经没那么骁勇了。
“一条疯狗,也敢猖狂,哼。”
对面,刘豹的脸色很不好,原本,他的骑兵已经冲杀到了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