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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明疆-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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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双方心照不宣。

    “驾!”卓轩策马,吩咐袁卬、裴云道:“我在坡道上等你们,你们速去速回。”

    “好说。”

第137章 很爽很享受的样子() 
“哇,好多野菇,是不是菇母下崽了?天啦,爷爷从不让我往野外跑,原来荒野里这么有趣啊!”袁卬一边采着野菇,一边大发感慨。

    那边裴云从斜坡上猛冲下来,兴奋的道:“喂!卓兄弟,丝网逮住了十只雉鸡,我还射杀了一头小野猪,哈哈哈·······”

    在这个雨后初晴的日子里,山野中欲暖还凉,大地又在奉献丰盛而又珍贵的食材,卓轩举目欣赏自然界的杰作,却没有动手,而是沿着小径漫步,嗅着空气中熟悉的味道。

    “袁兄、裴兄,想不想野炊?”卓轩含笑扫了袁卬、裴云一眼,目中透着分引诱的意味。

    二人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差点雀跃起来,“好啊!卓兄弟,在哪儿野炊?”

    平时被爷爷管束极严,玩性压抑得太久,如今只要跟卓轩呆在一起,袁卬、裴云就知道他们的爷爷绝不会怪罪他们,于是,童心像脱缰的野马一般,恣意狂奔,莫说野炊,就是卓轩撺掇他们跑到总镇署放把火,将总镇署的大门给烧了,二人大概也不会拒绝。

    卓轩原以为袁、裴二老的孙儿年龄应该在三十岁左右,没想到别人是老来得子,袁、裴二老却是老来得孙,其孙儿竟是这般年轻,而且童心未泯,很好相处。

    “近仙楼前有处露台,就在那里野炊。”

    近仙楼?野炊?

    袁卬、裴云摸了半天的后脑勺,终于确认近仙楼这个地方与野炊完全不搭,于是,二人莫名其妙的争论起来。

    “近仙楼是风月场,处于闹市之中,人多,在那里生火好像不能叫野炊吧?”

    “怎么不是野炊啦?你当那里没人好了,它就是一块野地!”

    “可明明有人,你当没人就真的没人?难道那些人会凭空消失不成!”

    “他们是否消失关我屁事!我眼不见人,心中无人,只当它是荒野,它便是荒野!”

    ······

    听着二人争吵,卓轩哑然失笑,忽然脚底传来一阵刺痛,不禁呲牙,低头一看,发觉自己的右脚踩到了一丛疯长的荆棘,上面的刺大得实在是不像话,应该有大刺扎破战靴,刺入了脚板,而且似乎不止一根······

    “诶,卓兄弟怎么了?”

    “嗯,他的脸色好像有点反常。”

    “不,那不是反常,没见卓兄弟很爽很享受的样子么?他高兴着呢。”

    爽?享受?

    卓轩忍痛试着抬抬右脚,剧烈的刺痛感差点没让他叫出声来,腿一软,就不敢再移动了,扭头冲袁卬、裴云一咬牙,就想破口大骂:日你爷爷!

    “卓兄弟看咱们做甚?要不······过去看看?”

    “诶,不能过去,卓兄弟大概发现了什么宝贝,不想让别人瞧见,咱们冒冒失失跑过去,他肯定不高兴。”

    劳资现在就很不高兴,你两货别特么耍嘴皮子了,能不能过来抬抬劳资呀!

    卓轩不敢发声,生怕气一泄,痛感瞬间摧毁意志,整个人会在荆棘丛中直接卧倒,变成刺猬。

    还是刘青、王越经的事多,瞧见卓轩古怪的样子,飞奔过来,一左一右架住卓轩,往上一抬,“啊!”杀猪似的惨叫声顿时响彻山野。

    袁卬、裴云这才发觉不对劲,急急忙忙跑过来查看究竟。

    “哇,好长的刺!四根!”

    “嘿,这刺恐怕早成精了,卓兄弟撞山刺都能撞上刺精,神了,非咱们这些凡夫俗子可比!”

    袁卬、裴云只顾蹲在那里耍嘴皮子,刘青、王越却忙个不停。

    “快,让卓千总坐地上,帮他脱掉靴子,拔刺,上药,用巾帕裹住脚板,勒紧。”

    卓轩连声惨叫,直到脚板被巾帕裹紧,痛感才稍稍减轻。

    他遗憾的发现,自己即便经历了那次遭遇五名鞑贼时的死里逃生,如今依然怕痛,非常非常怕痛,痛感除非让他麻木,否则他很容易因疼痛而失态。

    “你们······”

    卓轩手一扬,手指瞬间抵住袁卬的鼻梁,袁卬这次反应倒快,往后一躲,顺势起身。

    “可恶的鞑子,你们生前只有挨打的份,死后却化作刺精暗算卓兄弟,算什么本事!嘿嘿嘿······卓兄弟,戎装可不能随便脱,我这就回练兵场为你取来盔甲、战袍。”

    裴云一边起身后退一边附和道:“刺精害人!卓兄弟,我去为你取来大枪,权当······拐杖用。”

    瞥见袁卬、裴云义愤填膺的样子,卓轩气不打一处出,待要痛骂几句,却见二人已麻利的翻身上马,“哒哒”的蹄声随即响起。

    王越在卓轩对面席地而坐,拔出腰刀砍掉周遭的荆棘。

    “近仙楼是富家公子的销金窟,卓千总在那里······野炊,莫非是在为战马、兵器的事动心思?”

    卓轩一怔,打量着王越嘴上又黑又粗的短髭和那张比岩石还要冷峻的面孔,他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不苟言笑、略显老成的中年大叔可谓是心思缜密,一语就拆穿了自己本想先捂着盖子,留点惊喜在后面的小把戏。

    一旁的刘青听懂了王越的语意,微微眯眼,眼缝拉得极长,微红的脸庞非常洁净,只是额上的抬头纹显深,无端加大了他的外观年龄。

    “卓千总,依属下看,干脆咱们自己掏点家底算了。”刘青小心的道。

    卓轩缓缓摇头,天道昭昭,岂有军中将士自掏腰包“保境安民”的道理!

    脑中突然想起明末崇祯皇帝那次失败的“募捐”活动,末路天子以为皇亲国戚、勋贵和朝中重臣就是他最后的倚仗,求他们捐款,不料却碰了一鼻子灰,所求非人,而且方法也不对,这就注定了募捐会以失败告终······

    卓轩觉得自己的法子或许管用,他只是一个流民小子,没有太多的顾忌,应该比崇祯皇帝会玩套路。

    王越叹道:“有些人很富有,也很慷慨,但他们把慷慨用在了特定地方,并非对谁都慷慨。”

    卓轩用手撑地就想起身,扯到脚底的伤处,又是好一阵呲牙咧嘴,王越、刘青见状,赶紧上前将他搀起。

    “无妨,权当游戏玩吧,咱们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第138章 当街烧烤() 
明代的九边之地,山川、人物名扬天下者有三:蓟州城墙、宣府校场、大同婆娘。

    世间绝色丽人不在江南,亦不在京师,却在大同。若论天下风月女子的姿色,大同“婆娘”当居第一,排在著名的扬州“瘦马”之前。

    大同城隍庙南侧,雁塔之北,一条东西向小街风帘翠幕,参差数十户人家。这里是大同城内的风月场所在地,其中最负盛名的花楼非近仙楼莫属。

    近仙楼,顾名思义,自然是最接近仙子的地方。近仙楼内的女子,卖艺不卖身,个个容貌姣好,且自幼受到教习,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诗词歌赋,无一不通,端的是“情深班蔡,艳过六朝”。

    “情深班蔡”当然有点言过其实,莫说风月女子,就是当今天下的诗书簪缨之家,又有哪个女性能有班昭、蔡文姬那样的才情?不过,楼内女子的容貌绝对盖过秦淮河边的六朝金粉,且才艺出众,文化素质足以碾压本地的富家子弟甚至是府学、县学里的部分生员。

    少年人在此千金买笑,一些中年大叔许是看够了家中集温良恭俭让诸多品行于一身的婆姨,也喜欢来此求遇天下文人骚客皆为之痴迷的风流艳事。

    近仙楼的女子回眸一笑,风情万种,不知要迷倒多少花样少男。近仙楼的女子词赋出口,情深意绵,不知要难倒多少中年大叔。

    不过,今天近仙楼外的画风令人倍感惊诧,平时用来搞些小表演借以招徕客人的露台,竟被五名军官占据了,其上摆了两方膳案,杯盏碗筷一应俱全,露台边居然还悬着十口瓦罐,其下的柴堆冒着细细的火苗,六名士卒正在火堆上烤一头小野猪。

    近仙楼那个老眼昏花的东主当下就恼了,嘿,他娘的谁如此大胆,跑来近仙楼砸场子!

    三步并作两步跑出大门,等他睁大眼睛看清了五人的装束,就狼狈的缩回楼内,再也不敢吭声了。

    战时的大同,别说军官占据一个空置的露台,就是军方想征用整个近仙楼,谁特么又敢说个不字!

    楼内的众多锦衣公子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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