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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同没有多余的话,将手里兵刃一展,对着计都分心便刺。
“当!”
两支长枪狠狠撞在一起,发出了一声脆响。双方各自退了两步,就站在现在的位置上来回纠缠着。
“唰!”
“唰!”
他们似乎想震起枪花,但刚刚转出一个弧形,就被另一个人打断。那看似坚硬的枪杆,居然像长蛇一般的柔软。
这时廖斌小声地说道:
“哥哥,这是缠字诀。枪杆抖出枪花就能裹住对手的兵刃,一旦别人跟着枪的力量走,他就死定了!这个最少要下十年的苦功,否则根本控制不住那种力量。”
“啪、啪!”
场上长枪相互敲击着,这已经刚才的金铁交鸣声,已经换成了木杆的拍击,仿佛两个用的兵刃换成了长棍。
廖斌又说道:
“这是砸字诀,枪杆都是用上好的白蜡制成,年份最少十年以上,制作的时候要先用蜜蜡涂抹,然后再泡在桐油里面三年,接着是包裹竹皮等等工序。只要有一点瑕疵,很容易被拍断。”
沈烨被震得是一塌糊涂。
“那成本是多少?”
廖斌鄙夷的看了他一眼。
“这最少也得二十贯,枪头也得百炼钢名家话最少三十贯!”
沈烨差点跳起来。
“这么贵,军队都用这样的东西?”
廖斌摇了摇头,毫无疑问沈烨又想轴了。
“那怎么装备得起!就拿拱日军来说,原来是一万马军,一人一年就得花销三十贯,这还不算马匹甲胄。京里的老爷们觉得太费钱,干脆将他们降为步军!
哥哥,这样的长枪一支就要五十贯以上,比马军还高出许多,那更是装备不起了。而且百炼钢一年就出产一万多斤,做枪头也不够啊!”
沈烨点了点头。
乾朝是一个标准的农业国,如果再加上形容词,不是贫穷,就是落后。因为生产工具、生产力就摆在哪里。
这不是搞土改就能解决的问题,甚至于给那些百姓分了土地,连军队的人员都不能保证。因为极端落后的农具,只会把的人拴在田间。
“只有升级生产工具,才能解放劳动力啊!”
场上激烈的打斗,左右不过是两个武夫的较量。只要有一支火枪,他们数十年的心血就会付诸东流,所以沈烨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就在他发愣的时候,却听到众人一声欢呼。
“好!”
原来,计都的长枪再一次被荡开,眼看就要被季同刺杀于当场。他猛地爆喝一声,将木盒拿了出来。
“慢着!”
就在众人以为他要认输的时候,那木盒却被高高举起。
“放我走,否则我摔烂这个琉璃珠!”
沈烨一阵愕然了。
这就是所谓的绝世高手?怎么像那种街头混混,被人打了就在地上打滚撒泼。
“呸!”
沈烨啐了一口。
本来看计都还觉得器宇不凡,现在就剩下猥琐!
叶君骨阴测测的笑起来。
他对着外面喊道:
“你们再观望的话,这个琉璃珠真的就拿不走了!”
片刻的功夫,又有五个人出现在庭院当中。
为首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身衣服颇为华美,手上还拿着一柄折扇,看起来倒像是读书人。
“叶中使果然好眼力,一语道破韩某的行踪!”
叶君骨只是一笑。
“听闻,火莲教西宗宗主于日前归天,阁下就是新任的宗主韩伯安吧!”
那个青年冷冷一笑。
“叶中使何必明知故问,家父不幸西归,不过是受了尔等阴毒小人的诡计。今日孤来此处,就是和你算一算总账。”
计都的手还在高举着,看到自己的宗主出现。他的脸色青一块、白一块的,往前走了两步,局促不安的说道:
“宗主……。”
韩伯安冷哼一声。
“还不退下,这点事情的都办不好,圣教的颜面都被尔等丢光了!”
听到那个人的身份,沈烨往后退了几步,看自己的手下都在周围,他再也不敢停留,转身从一道小门溜出了院子。
“怎么就是掌握不好火候,又他娘的砸锅了!”,。请:
53、大名鼎鼎的西军()
夜色浓重,正好开溜,沈烨等人悄悄来带城门口。
的人都已经集中到于家大宅,这儿并没有人把守,轻而易举的就逃到外头去了。
来到四周无人处,廖斌带着哭腔的说道:
“哥哥,咱们的琉璃珠没了!”
沈烨伸手拍了他的脑袋一下,然后扛起了兰兰。
“憨嘣,那就是一坨沙子,没有你们值钱!”
经验主义害死人啊!
玻璃在某位面不过是生活中的常用品,虽然沈烨将它提升到翡翠的价值,但架不住这里的人把它当“钻石”看待。
但究其原因,无非是一个“势”字。
皇帝要证明自己天命所归,周家还能统治五百年!
准备砸锅的家伙,也需要证明自己能够取而代之!
当他们将眼光放在一处时,不过是摆件的琉璃珠就变得神乎其神。不经历一场血战,恐怕不能决定它的归宿。
如此一来,埔山这种吃瓜势力就显得微不足道。只能像兀鹫一般的躲开,等到尘埃落定时,才能捡一点残羹剩饭。
沈烨发出一声哀叹。
“憋屈啊!”
这一次他的计划,本来是想买十万斤以上的生铁。遇到夏侯英的时候,换成更大的目标二十万斤生铁。
谁知道来的客人太大,一下子把饭桌给砸掉,现在能把命捡回来已经不错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廖斌沉声说道:
“哥哥,前面有人!”
确实有人,而且还不少,看着他们头上裹着的红巾,就知道这是一群义军。
沈烨却一下子窜到灌木路边的林中,觉得还不保险又深入几十步。
“都别说话!”
义军变得阔绰了!
身上着甲不说,手里还拿着制式兵刃。真要有这么好的装备,李过早已经拿下了甘州城。
观察了一阵,廖斌压低嗓门说道:、
“西军步卒!”
夜不收本来就是收集情报的,自然知道周围势力的特点。
西军步卒经常以步破骑,手里拿的都是丈八长矛,相当于某位面4米多的长的家伙。
和电视剧看的并不一样,他们使用的长矛矛头就将近三尺,矛尖有两寸粗,呈三棱型,一旦被刺中后果不堪设想。
“那是破甲锥,专门克制北凉装具骑兵。上面装着的倒齿,能勾住甲片。”
沈烨暗自点头,他还以为矛头上的倒钩是装饰,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作用。
正在沉思的时候,廖斌却将他按倒在地上。
只见一个骑着马的军官,正朝着这边张望,应该察觉到了什么。
没有人敢乱动,就连调皮的兰兰都吓得屏住呼吸。
那名军官呼喝了几声,七八个士兵朝着这边走来,手里的长矛不停的从中灌木猛刺,看他们越走越近,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扑腾腾!”
就在这时,草丛里飞出了一支野鸡,扑棱了几下翅膀,就消失在暗夜中。
几个士兵被吓得退了几大步,等看清是什么的时候,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军官听了他们的回报,疑惑的看了这边一眼。只是他的部下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才拨马离开这里。
兰兰拍了拍胸口就要说话,沈烨却赶紧捂住她的嘴。
果然在十几息后,又有一队士兵出现在林外。他们朝着沈烨的方向扫视了几眼,才小心翼翼的离开。
“呼!”
周围的人长长出了一口气。
廖斌有些后怕的说道:
“西军果然名不虚传。”
沈烨的手放开了兰兰,扫了一眼那些远去的背影,他沉声说道:
“跟上!”
廖斌的面色一凝,拔脚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西军果然是打老了仗的,行军的时候不但有前锋,还安置了相当数量的后卫。要不是廖斌警觉,恐怕就被发现了。
“汝等是何人?”
他们仿佛是投入池塘的巨石,立刻激起了一圈圈的波纹。其他势力的人立刻围了过来,无论怎么喊话,都得不到的回应。
借着火把的照明,沈烨细细的观察着。
夏侯家不愧是甘州一霸,而且多于阻布人作战。所以他带来的多是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