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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上大冬天敞怀的兽皮袄,这外貌酷似威虎山上增强版的座山雕。
跟奴十五快步走来后,趁着火把带来的光亮端详一番杨爽的面孔,这汉子便猛的匍匐在地。
并用突厥人的礼仪,准备亲吻破烂不堪的靴子。
杨爽根本就不好这口,伸手将其提了起来。
感受着其已经突破80的战力,张口赞叹道:“不错!”
“主人,全都是阿奴的错,不但跟丢了长孙晟先生,还找不到返回西域的路。”看似铁血的汉子忽然嚎啕大哭起来。
“嘘!”杨爽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过去就过去了!”
想到被埋伏的三个白银祭司,他再次开口道:“可有信心留下那三个糟老头子?”
杀掉不是问题,有十八名射手在,加上将领激活的万箭齐发,足够留下他们。
但杨爽需要了解对方,特别是那六十四名白银祭司,到底存不存在!
对方实力实在是太强了,最后将自己打晕的那个,更是深不可测。
从古至今神秘的组织也实在是太多了,他们往往会为了自身利益,颠覆一个王朝,或者搞得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比如春秋战国时的鬼谷、东汉末年的黄巾,以及现在看似散乱,却互有联系的老昆仑、老道士、姜姓老者他们。
历史,真像史书记载的那样吗?
不尽然,要不然王莽怎么可能会想出那么多新政。
“放心吧主人,阿奴带着众多兄弟在草原上来回奔波,加上以前为突厥驯牛驯马,早练就了一手驱狼吞虎的本领!”说着,阿奴口中发出一声狼嚎。
旋即,四周黑暗中也遥呼相应般传来几声狼叫。
不多时,十数匹堪比牛犊子大小的灰狼聚拢而来。
杨爽瞳孔猛缩。
这些狼竟然全是头狼!
相比白银祭司饲养的萨摩耶,还有自己那条变异的萨摩耶,它们体型更为巨大,并且,各个目光凶狠,即便被驯服,也带着十足的野性。
“你们抓的?”
阿奴点点头,“横跨阴山大草原,我们数度遭遇狼群袭击,为了避免麻烦,不得不杀掉狼崽子后,驯养头狼,虽然经历了很多失败,但最终还是成功了!”
头狼,并非像书中讲的那般,只要战胜现有的头狼,便能统帅某一个族群。
想要成为头狼并拥有许多部下,它需要先成为孤狼。
然后逐一收服落单的野狼,逐渐扩大麾下的队伍规模,随后才有资格去挑战另一个族群,战胜后方能将对方的族众收入自己的队伍。
若是一个孤狼去挑战带有族群的头狼,十之**会被分尸。
根据刚刚交战留下的印象,还有对狼群数量的猜测,杨爽估计这十几只头狼,每一个都拥有半百的属下。
嘶!
这么一算,围攻过来的野狼,足足有着四五百只!
“你们怎么养活它们的?”杨爽问出心中疑惑。
阿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上次跟主人在一起时,听主人讲了些兵法,说什么围而不攻,围点打援。吾就想,若是杀掉突厥某一个补给点,并暴露我们十几个人的队伍情报,放出几个突厥人,让他们出去求救。”
“若是来援的敌人不多,我们就带领狼群一拥而上,杀人夺马,粮草留下,至于那些战死的突厥人,全都成了野狼口中之物。”
够狠!
够毒!
“好悟性!”杨爽由衷的赞叹道。
当初他以为即便带着这些奴隶返回玉门关,或者马迷途,他们也不会有什么作为。
要么成为普普通通种地的劳力,要么成为看管战马、驯养战马的马夫。
没想到,他们经过一年多的磨炼,成就了现在这般实力。
战力提升容易么?
很难!
就像他和史大、吕小布、三娃子等人一般,不但要经常卸掉将魂,打熬自身,还要在融合将魂时,不间断训练,不间断进食,从而达到些许到微末的提升。
至于牛二,那货不需要这样,拜拜关二爷,什么都有了。
这也是史大、吕小布对其不怎么待见的原因。
十八个奴隶的经历,令杨爽看到了另一种提升途径。
并且,还是自己之前想用,却不怎么敢用的方法。
杀戮!
确实如此,杀戮能获得兵魂、将魂,同时也有几率爆出精兵,还有特殊兵种。
之前不想用,那是自己麾下兵力紧缺。
现在虽然兵力依旧紧缺,却能拉出一支两千多人的队伍,不计损失的进行晋级。
哪怕战死,他们也能像狗娃一样,进入灰色空间成为灰雾开拓者。
况且,生在边疆,岂能怕死?
即便只晋级一半,或者三分之一,这也值!
随便查看了一番几个人的实力,杨爽眼馋的差点流了口水。
白银祭司的再次出现,给了他一股莫名危机感,若是没有拿出手的精锐,估计下次还得栽。
就像皇帝杨坚一样,身边各个是猛人。
身为西域都护府的大都督,岂能没有拿出手的侍卫?
“很好!”
杨爽再次赞叹。
不过,他并没有为这些人改姓。
赏赐,需有大功。
等他们哪天立下惊天功劳,改姓、番号,都会有。
杨爽已经决定了,将历史上似乎存在,也似乎不存在的“燕云十八骑”的称号留给他们。
若是再有大功劳,一个个轮着赐予杨姓。
身处大隋,并且将魂还是卫王,杨爽可不敢轻易赐给他们这个皇姓。
要不然,等将来将魂身份曝光,杨勇,又或者杨广,岂不是多了一群叔叔?
“主人?”看某人发呆,阿奴忍不住上前。
“先让狼崽子继续围攻!”杨爽回神,“另外,给我准备些吃的、喝的、睡得,等老子醒来,再跟这三个糟老头算账!”
“是,主人!”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白衣祭司再疲惫,十八个奴隶和众多头狼,估计也没机会活捉他们。
除非等杨爽休息好了,跟他们一一对决!
第228章 大祭司()
十数天未曾好好休息,杨爽这一觉睡得昏天地暗。
等第二日醒来时,已经日挂正中。
三个糟老头子迫于狼群威胁,仍旧在苦苦坚持。
这一晚也没怎么杀狼,四周狼尸不多,除了被吃剩下的骨头,全都被堆积起来,组成了防御圈。
他们现在还不知道,杨爽已经翻身做了主人。
等某个光头带着十个黑衣骑士出现在狼群中时,三个糟老头子有点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
“意不意外?”
“惊不惊喜?”
“刺不刺激?”
“开不开心?”
压抑十数天,杨爽的邪火一上来,立刻开始犯二。
倒提着阿奴的弯刀,施施然走向三个糟老头子,活脱脱就像某个影视中的反派人物。
“你?!”
与他交过手的那个白银祭司,仍旧没有回神,环顾围在四周的阿奴他们,张口结舌的只吐了一个字。
“咳咳,老不死的,敢不敢出来跟老子决一死战?!”
做什么事情,都不能犹豫。
君不见猪脚每次快死的时候,反派都会罗里吧嗦一大堆,留给猪脚翻盘的机会。
虽然杨爽不承认自己是反派,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当即挥刀扑杀上去。
“结阵!”白银祭司怒吼一声,爆发出与之前完全不能相比的气势。
几乎瞬间,三根长杖出现在杨爽眼帘中。
“砰!”
弯刀左右格挡,分别劈在三根长杖尾部。
普一接触,杨爽便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压力,当即在半空中扭转腰身,稳扎于地。
什么鬼东西?
熬了他们这么久,战力还这么变态?
杨爽眼神微眯,观察三个糟老头子片刻,当即用处虎翼阵。
对了,是气势!
不论一个武者如何牛掰,若是没有气势,估计战力能折损一半!
而若是有了气势,战力便能够轻易飙升。
“杀!”
他还年轻。
吃饱喝足,休息这么久,战力虽然没有全部恢复,但对阵则三个心神疲惫的老者,足够了!
四个人你来我往交手数十下,杨爽依靠虎翼阵的感知,轻易躲避对方用出的各种奇怪招式,并熟记于心。
如果不是为了了解对法,他绝对第一时间用出霸王卸甲,以雷霆之势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