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车里的人依次爆头。当然这么说不太准确,因为刚才的情景激怒了所有人,大家都在向两辆车子射击,不能说被爆头的人都是我打中的。
仅仅几秒钟时间,两车的车窗就被打成了碎片,里面已经看不到一个活人。我连忙跑到那个小女孩儿旁边抱起她,她依然睁大的眼睛已经失去了最后一点神采。两颗ak47子弹近距离撕裂了她的脊椎和心脏,人已经没救了。
这时候春卷儿高声喊道:“这里还有个活着的!”
我放下仍然还有余温的尸体走过去,见春卷儿从后面的车里拖出一个捂着胳膊上枪伤的黑人。他看到我们围住他用战抖的声音祈求:“你们是警察,你们不能杀我。”
我们戴着警察的钢盔穿着警察的防弹衣,他把我们当警察了。
大眼儿一脚踩住他问:“那个女孩儿是怎么回事?”
“那个女孩儿?那是大约翰看中的,要带回去玩玩儿。和我没有关系。”他眼珠乱转的说。
身后传来一声大叫,我回头看到大眼儿手下一个绰号“小山东”的小弟从车里拿出个塑料袋。他把塑料袋摊在我们面前,露出三根断指,上面的血才刚刚凝固的样子。我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因为三根指头上都带着戒指,因为带的时间太长拿不下来的那种。
“小山东”看了一眼那个黑人手上带的一个明显指环偏小的红宝石戒指,直接一脚踢在他肚子上:“你们这些杂碎!渣滓!你们是畜生!”接着其他人也加入进来。
我止住“小山东”他们发泄怒火的行为,因为我知道不能再浪费时间了。结果那黑人误会了我的意思,紧忙蹭到我身边抱着我的腿“求求你们饶了我。”说着他还把那个红宝石戒指摘下来递给我。
为了不溅一身血,我诚恳地接过戒指然后一脚把他踹倒。在我开枪之前我对他说:“饶恕你是上帝的事情,我现在就送你去见上帝!”
我吹了吹枪口的硝烟借以平静一下心情,然后问大家:“我们必须赶快去救援大麦田。谁有异议?”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马乔拉把一支满是血腥味和脑浆味的akm塞在我手里告诉我:“这是杀死那个女孩儿的枪。”
虽然这支枪味道很不怎么样,而且粘粘乎乎的,但是无疑正是我们急需的自动火力。我只好端着这支带弹鼓的akm,带头继续向大麦田的方向走去,其他人迅速的跟上,比刚才的速度快了很多。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一百二十七 大开杀戒()
又前进了不到三百米到达下一个路口,枪声和呼喊声已经清晰可闻。大眼儿打手势让我过去,我快速跑过街道蹲下身子从树丛后面伸头看过去。
大麦田大道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祥和,正被浓浓的黑烟笼罩着。从我这里只能看到有几所房子着了火,其他什么也看不见,因为在宽阔的街道上停满了几十辆各种汽车已经把大街完全堵住。但是这么多车只有几辆皮卡和小卡车上有几个匪徒,看样子像是在看守东西,其他人大概都跑到街区里面去抢劫了。
大眼儿说:“你左,我右,咱们从两边摸过去,先把这些人干掉。然后我们冲进去把人都赶出来。”
我点了一下头然后跑回街道对面跟春卷儿他们说:“跟着我先干掉留在车上的那些人,然后再往里面打。”
见大家点头我叫过马乔拉指着旁边一栋独立住宅说:“你上房顶用步枪压制。让维辛斯基和班乔保护你。”
马乔拉点点头,我先跳进院子助跑几步猛地一蹬墙壁夹角,手搭上房沿借着惯性翻上车库房顶。从这里可以看到汽车路障里面的几个人都伸着脖子热切的看向大麦田的方向有时还举着酒瓶子欢呼几声,根本没想到会有人从背后袭击他们。过去汽车路障就开始出现尸体,远处很多黑人和白人在各个建筑里进进出出,有的在街道上施暴。但是在能看到的地方还有建筑里有人在抵抗。
马拉乔带着维辛斯基和班乔跳进院子,踩着维辛斯基的肩膀爬上来,我把他拉上来,他伸出步枪对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我跳下房顶跑到路边向大眼儿挥挥手,大眼儿立刻向后一挥手然后端着枪率先冲向汽车组成的路障。我忙和春卷儿、快腿从大街另一侧冲过去。
当大眼儿快要接近路障时才有一个满脸毛发的拉丁裔回过头来看到我们,惊叫了一句西班牙语。
他还没举起枪来大眼儿的ak74已经打响,56mm子弹直接把那人的胸膛搅烂了,然后带着碎骨头和碎肉从后背飞出来。我见大眼儿已经打响立刻先发制人,把两个我视野内的脑袋打爆。
枪声让那些匪徒发现了我们,看不清从什么地方响起杂乱的枪声。我冲到一辆本田旁边蹲下身子从车底下扫了一眼,看到隔了两辆车的地方有一条腿,连忙俯身一枪打在那条腿上。62mm子弹近距离射击的强大冲力几乎把那条小腿彻底截断,一个黑人立刻摔在地上。我又开了一枪结果了他的性命。
这么一耽误春卷儿已经冲到我的前面,手枪不断的射击,不到一分钟时间他就大喊:“换弹夹!”
我连忙冲到他前面一枪打倒一个从车后面探出头的人。刚转过那辆汽车,突然从车后位置一下子冒出三个人来,距离我最近的一个已经开枪,子弹擦着我的钢盔飞了过去。我条件反射的扣动扳机,子弹全都打在开枪的人身上。由于距离太近子弹击穿了他又打进他身后的人身上又把他们身后的汽车敲击得叮当直响,三个人象触电一样哆嗦了几下便扑倒在地上。在他们旁边的地上还躺着一具被**过的女尸。我不禁踢了离我最近的尸体一脚然后才俯身在一辆通用汽车的发动机后面把枪架在引擎盖上。
大概是大麦田那边枪声太多,几个站在街上给暴徒们鼓劲儿的男女这时才注意到这边。一个女人尖叫着挥动着手枪对着这边开了两枪,但是天知道子弹打到哪里去了。其他人也发现我们跟着喊起来,他们喊的竟然是:“有警察!”
从他们的穿着上能看出这些人基本都是贫民窟里的混混儿。枪虽然和毒品一样是他们的生活必需品,但是他们可没有钱去购买子弹练习打靶。只要一旦有钱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购买毒品,才没有余钱作其他事情。因此除非他们当过兵,否则要让他们使用手枪能打中十米外的目标就完全看人品,就算用长枪能打中五十米处的目标也是低概率的事情。
因此在二三十米的距离上这几个男女根本威胁不到我们,但他们脚下的尸体再一次激起了我的怒火,我没象警察那样先开枪警告甚至没打算留他们的性命。只几个点射,我和大眼儿就把他们打倒,然后把火力转向更远处的暴徒。
我,大眼儿,马乔拉和乔山四支长枪转眼之间就打倒了一二十个暴徒,这下暴徒们慌乱起来,有的逃到远处,有的跑进房屋里面藏身然后向我们还击。还有一个膀大腰圆的黑人跳出来端着一支m4用混混儿们罕见的抵肩射击姿势向我们射击,三发子弹嗖嗖得从我头顶飞过,我连忙藏身到轮胎后面,就听见引擎盖被后续飞来的子弹打得邦邦响。但是我再一抬头的时候,那个黑人刚被子弹击中。那肯定是乔山用霰弹枪发射的独头弹,因为那个足有一百公斤的家伙给打得向后飞了起来,碎肉飚出去很高,只有大口径步枪发射的子头弹才有这么大威力。
我见暴徒们正在四散奔逃,连忙猫着腰从车后面跑出来飞快地冲向左前方一座住宅楼。楼门已经被破坏,我一脚踢开门撞进去冲上二楼。楼里面的惨景让我热血上涌,但是我没有时间安慰状若游魂的受难者,直接砸来一扇窗户。
从这里向外看,斜对面的情况一览无余。几个暴徒藏身在墙角,门洞或者干脆跑到对面店铺里,从大街上很难射击他们。可是从我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
暴徒已经丧心病狂,不知道谁还敢为他们辩护,那我也不会再有顾忌,只能把他们往死里打。我冷笑着把akm调成单发状态,首先对准一个藏在店铺内只露出手臂用手枪向外盲射的暴徒,一枪打断了他拿枪的胳膊。他身边的另一个伸着头向外看的暴徒刚刚一惊,还没等他有其他动作,我一枪把他打翻。
另一个暴徒惊慌转身想找地方躲藏,但是他的动作肯定不会比子弹快。我对着他的后背开了一枪,透过玻璃看到他扑倒在一张桌子上。
然后我把枪口对准藏在在门洞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