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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前提是他还得找一根足够结实的棍子。
反正木棍是肯定不行的,那些兔子变异以后,最少也有百十来斤一只,木棍砸上去,不等兔子起飞,自己就先断掉了。
“好,这下终于可以出去找肉吃了。”
当身体的最后一丝不协调也终于消除,林熙磨了磨牙,突然欢快地咆哮了一声,“嘴巴里都特么淡出鸟来了吼!”
之前他倒是痛痛快快地吃了一条变异巨犬,连骨头带狗屎都吞了,可惜那时候他大部分时段都处于近似梦游的精神状态,醒来以后完全不记得狗肉是什么味儿了,后来嘛,人倒是清醒了,结果又惦记着掌控身体这回事,心里忧思过重,吃来吃去也没吃出个滋味来,直到现在,所有麻烦都解决了,身体也变强悍了,这货的心思才再度活络了起来。
想想大灾变以前,他也是个响当当的顶级吃货啊,每日里无肉不欢,想必后来之所以能进化出【消化】能力,和这个习惯也有很大的关系。
不过遗憾的是,自从进化出这个能力之后,他反而没再好好吃过一顿肉了,每天的伙食不是书本就是皮鞋,再不就是蚊帐棉絮,想想都真他妈见鬼了!
真要有得选,谁耐烦吃那些个破烂玩意儿啊!
正因为如此,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体力发生了变化,林熙第一个想到的甚至不是把自己的屁股遮起来,而是赶紧去弄一顿肉吃。
为了这事儿,哪怕是要冒一点风险也值啊!
“吼吼!亲爱的兔子们,大爷这就来啦!”
借助着新得到的微光视觉,林熙在地下车库里快速转了一圈,最后找来了两块彩条布,一块往腰间一围,遮住走光的屁股,另一块则捆在胸前,既能防风挡雨,在猎杀到猎物以后,又能迅速把它包装起来,以免血水滴落,引来别的强横猎食者。
在这般荒芜残酷的世界里生存了近一个月,这点狩猎智商林熙还是有的。
不过轮到准备武器的时候,他却很是蹙了一会儿眉头:
因为变异兔子背上的刺太长太密,一般的刀具根本不够用,用刀的话,恐怕还没等你靠近,就先被捅成了刺猬,但是在长度之外,这种武器又必须要有足够的锋利度,这样才能穿过变异兔子们被重重利刺保护着的外皮,刺穿肌肉,最终杀死它们。
而同时符合这两个要求的武器,林熙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也只想出一样:长矛,或者长枪。
只有这些长柄戳刺类的兵器,才能保证自身完全无伤地杀死变异兔子。
但是对于到哪里去搞长枪这样的武器,他却是茫茫然完全没有头绪了。
管制刀具什么的都还好说,一个城市的地痞流氓手上,不论多少总会有那么一些存货,以他现在的身手,真想“借”两把来耍耍,估计问题不大,但是长枪……
我天啊,现在又不是冷兵器时代,打群架也没人会扛一杆这样的大杀器冲锋陷阵吧?
要真有哪个傻波伊敢这样做了,相信我,他绝对走不到约好的pk场地,路上等待他的不是警察叔叔明晃晃的手铐,就是精神病医生雪亮的针头……
好吧,有点扯远了,言归正传。
继续说林熙的烦恼。
最起码这一刻,他是真心羡慕起那些拥有獠牙利爪的猛兽来了。
他只要有其中一样,现在也不至于如此的一筹莫展啊。
“怎么办呢?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美味的烤兔子在我眼皮子底下溜走?”
林熙望着眼前一堆乱七八糟的工具,眉头都拧成了一个“川”字。
这段时间里他也不是没有按一些里描述的那样,尝试着用拖把棍绑水果刀的方式,来制作山寨版的长枪,可惜等真制作出来之后,他才发现,这样粗制滥造搞出来的成品,质量根本就特么的不过关啊!
以他现在的力量,随手一枪捅出去就是几百公斤的力道。
想要承受这么大的冲击力,不管他用什么材料来捆绑,透明胶也好,绳子就罢,就算是最坚固的细铁丝,最终都根本无法达到固定枪头和枪杆的目的。
每次刚绑完的时候,噢,连接处看着好像都还是挺稳的,但是等一刀捅出去,刺到硬物上以后,那作为矛头的刀身却绝对会歪掉,至于说刺进变异兔子的皮毛,那更是连想都不要想!
如此反复尝试又反复失败,有好几次,林熙都差点要放弃了。
可是每次只是一想到烤兔子那芬芳十里的香味,这位顶级吃货又总会狠狠地一握拳头,怒吼道,
“不,这绝不可能,怎么可以让它们就这样跑掉啊!老子是真的……”
“想!吃!肉!啊!”
第二十三章 新家()
林熙最先想找的肉食,就是头天被自己严重烧伤的巨犬尸体。
在尝试了一遍巨犬肉的好处之后,他很期待这些生物还能带给自己新的惊喜。
不过遗憾的是,这一次幸运女神似乎并没有垂青于他,在顺着前一天巨犬逃走的路线走出一段之后,他发现其余两只巨犬显然坚持得久很多,燃烧过的足迹最终消失在了一片莫名长出的“丛林”深处,那些原本应该只是绿化带植物的树木,现在却一棵棵长得比教学楼还要高大,密密麻麻的一片纠缠在一起,霸占了大片的校区,里面不知道还隐藏了多少垂涎三尺凶禽猛兽,就等他自己送命上门。
面对这样的环境,林熙也只能无奈地选择放弃。
别看他托了变异巨犬的福,现在身体素质可能已经一跃踏上了这片区域中所有猎食者的中上阶层,但是在对自身感官的利用上,却远远不如这些天生的杀手,人类的感知习惯,依然顽强地残留在他的每一个举动里。
举个例子,假如真要量化而论,那他现在的嗅觉或许已经不弱于大灾变前的普通宠物狗,但他却远远做不到像一般犬类那样,利用鼻子去分辨数万种不同的气味,更没有用鼻子追踪猎物的习惯,他的大脑还适应不了那样的数据处理方式。
人类始终是视觉为主的动物。
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极可能也依旧是。
双眼,这是人类祖先在走出山地、进军平原之后,用了几百万年的时间,才自然筛选出的最优感官,完全适合平原地带那种视野开阔,却不利于嗅觉和听觉起作用的环境,也正是由于这一次伟大的进化,人类完成了和其他灵长目近亲的挥别,最终踏上了食物链顶端的宝座,并且一直高居其上数万年之久。
从此,人猿进化成了人,猴子却依然还是猴子。
但是,这些英勇的人类进化先驱们或许万万没有想到,在几千几万年以后,当有一天他们的子孙后代迫于生存的压力,不得不重新回到这片视觉严重受限的丛林里时,这样的感官习惯却已然足以致命。
所以,不管林熙再怎么不甘心,再怎么想吃肉,他最终也只能默默接受退却的抉择。
所以,不管其余的幸存者再怎么想活下去,一旦进入这片丛林也只能任凭宰割,毫无逃亡的希望。
人类,终于到了为自己长久凌驾于大自然之上、作威作福数万年的恶劣行径忏悔、并且为之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妈的。”
在丛林边缘沉默地伫立了几分钟,林熙终于低声咒骂了一句,然后像一个幽灵般无声退去。
尽管内心里很想拖来一车汽油,呼啦一声,把这座丛林连带里面的所有飞禽走兽一起付之一炬,但他最终还是很理智地压抑下了这种泄愤式的冲动。
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
在死亡阴云的笼罩下,他没有任性的权利,甚至整个人类加起来都没有。
在理智的警告下,林熙三步一回头地远离了这片丛林,满脸的恋恋不舍。
变异巨犬的肉确实是非常不错,但是现在离两只重伤的巨犬逃入丛林,已经过去了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期间连死亡阴云都已经出现了好几轮,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面对整片狂暴的丛林,两只重伤的巨犬还能剩下几根骨头。
“算了,烤兔子腿也不错,喷香的。”
林熙耿耿于怀地想道,不过只需要看他一脸言不由衷到了极点的表情,就知道这精神胜利法有多大作用了。
……
相比起变异巨犬,变异野兔的踪迹就好找得多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大灾变之前兔子安静,比宠物狗更不容易被舍管发现的原因,林熙眼前的兔子要比变异巨犬多得多,甚至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