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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时候,没有飞机,也没有螺旋桨,飞舞的镰刀是最形象的描述了。”
“它的学名叫做末氏飞行跳蚤。”
大头龟仙人一口气将飞舞的镰刀解释了一个清清楚楚。
李岩听完之后,翻遍了脑海里所有的记忆,最终都没能找到这末氏飞行跳蚤的任何信息。
“这种动物,大约在两千年前,突然间灭绝了,留下的资料也是少之又少。”
“别说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大头龟仙人说到这里话锋一转:“是J告诉我的。”
“说起J博士了,他应该还在迪拜吧?”
大头龟仙人提到了J博士,李岩这边也就刚好顺着这话题追问了下去。
“他有没有办法,让我体内的那些基因种子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J博士到底是专业研究基因进化的科学家,掌握的经验和技术自然是要超过大头龟仙人的。
如果有办法可以控制自己体内的基因种子不那么任性,李岩自然不会去放弃尝试。
只是不用大头龟仙人说,他也在他的脸上看到了答案。
“好吧,那有了新进展,随时通知我。”
李岩点点头,此行见大头龟仙人这一趟,算得上是收获颇丰。
尽管许多本质性的难题还是没有解决,可是多一分对自己的了解就是进步。
大头龟仙人来到李岩的近前,抬手想要拍拍他的肩膀,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祝你好运。”
留下这句略显苍白的话,大头龟仙人离开了。
李岩看着大头龟仙人离开的身影,一时间有些怪怪的。
李岩不笨,他能看得出来,大头龟仙人对他隐瞒了一些事情。
这些事情对他而言恐怕还是那种很操蛋的类型。
这一句祝你好运,可不仅仅只是普通的寒暄。
李岩在大头龟仙人离开瞬间的眼神里,看到了两个字,珍重!
“不管了,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爱咋咋地吧。”
李岩摇摇头,把脑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都甩到九霄云外。
抬手看了看时间,早上六点钟。
李岩拿出手机,拨通了瘟神的电话。
电话在第一时间便接通,温子轩的声音也马上传进了李岩的耳朵里。
“老大,我准备好了,马上要去机场。”
“嗯,十分钟后出发吧,我马上出门给你吸引火力。”
李岩与温子轩约好了时间之后,马上便离开了棕榈岛别墅区。
当李岩的身影一出现在迪拜街头之后,不到五分钟,消息便传到了血天使佣兵的耳朵里。
河马立刻出发,直奔李岩所在的位置风驰电掣的杀了过去。
不单单是河马,之前被李岩灭掉了一多半的那只小队的人,剩余的五个成员也已经荷枪实弹的上路!
除了血天使之外,棕熊之怒,鬼武者都已经亮出獠牙,虎视眈眈。
李岩这个诱饵是真的十分的合格。
他一出现在迪拜街头,很快便察觉到了杀意在飞速的逼近。
当然,李岩也不是傻子,站在那里等着人过来****。
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拎着手提箱不紧不慢的直奔拉希德港而去。
李岩之所以选择拉席德港的原因,是因为那里仅仅距离迪拜市区三公里,而且是一个深水港,水上交通极端发达。
当然,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距离拉席德港不远,还有一座机场。
沙加机场这是一座国际机场,虽然比不上迪拜世界中心国际机场,但是这里距离市区更近,也更加的方便。
而温子轩的航班起降点就在迪拜世界中心国际机场,也就是阿勒马克图姆国际机场,距离迪拜市区大约三十七公里左右。
温子轩从帆船酒店到达阿勒马克图姆国际机场大约需要四十分钟左右的时间。
李岩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可能的为温子轩争取更多的时间。
只要温子轩顺利到达机场,因为机场已经安排了人接应,所以他就安全了。
李岩一直都在计算着时间。
而且,从始至终,他都拎着那个什么都没有的金属手提箱。
这个金属手提箱的意义就在于吸引某些一直藏于暗处觊觎这东西的人。
李岩可不相信燕老要的东西,在这里没有被别人惦记。
光是郑三驴子的反应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那东西绝对是烫手的山芋,郑三驴子在把东西送出去之后,立刻就消失了。
如果没有其他的人盯着,郑三驴子才不会溜的那么快!
血天使的残兵、河马、鬼武者甚至是棕熊之怒。
这些都是摆在明面上的敌人。
他们的目标就是李岩的人。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反而不是李岩最担心的那一拨。
真正让李岩担心的是那些藏在暗处盯着他从菲戈手里拿到的那手提箱里的东西。
这些人,一定不会让东西离开迪拜。
所以李岩从始至终手里就没松开那个手提箱,甚至于还装模作样的弄了一个玩具手铐把自己的手跟手提箱铐在了一起!
如此大费周章的无非想要最大限度的吸引某些藏在暗处的人的注意力。
事实证明,李岩这么做的确真的很有必要!
就在出租车刚刚出城,还不到一公里之时,一辆原本停在路边的黑色悍马越野车便突然间冲了出来。
出租车在悍马车面前基本上是不堪一击的!
所以当出租车被悍马车撞到的那一瞬间,李岩的身影便已经拉开车门闪电般的冲下了车!
悍马车的车门打开,从上面走下来两个身形彪悍的大汉。
其中一个人手里还拿着一把大号的沙漠之鹰。
另外一个看上去似乎是头目,脸上带着一副黑色的蛤蟆镜,络腮胡修剪的整整齐齐,看上去颇为的硬朗帅气!
两名大汉下车的瞬间,便站在了李岩的近前。
络腮胡随手摘下了自己脸上的蛤蟆镜,而后目光落在了李岩手里的金属手提箱上。
下一秒,络腮胡朝着李岩勾了勾手指。
“留下箱子,饶你不死!”
(本章完)
第1114章 你不太适合做这行!(6更!)()
络腮胡的声音很有磁性,至少,他自认为是这样。
加上高大帅气的外形,充满了雄性气息的身躯,对于女人来说,有着超凡的杀伤力。
当然,李岩不是女人。
但是,络腮胡的杀伤力是不分男女的。
唯一不同的是,对女人的杀伤力是温柔乡,而对男人的杀伤力则是死亡冢!
“你们是什么人?”
李岩并未马上交出手提箱,他打量着对面的这两个大汉,脑海里迅速闪过了几个可能的组织。
不过李岩并不认识这两个人,尤其是那个络腮胡。
“我是里维斯,他是鲍勃。”
络腮胡淡淡一笑,说话间将自己手里的黑色蛤蟆镜再次戴在脸上:“我们是阿尔法第一实验室的安全小组成员,你手里的箱子,是我们的。”
阿尔法第一实验室。
李岩并不在意这两个人的身份,他在意的,是里维斯口中所提到的阿尔法第一实验室。
阿尔法集团在全球有数十个实验室。
第一实验室就坐落在迪拜的沙漠腹地。
里维斯和鲍勃两个人也的确是实验室安全小组的成员。
但还有一件事情他们不会说,也不会承认。
那个金属手提箱,其实洽洽就是他们两个从实验室里偷出来的。
只不过,半路又弄丢了。
几经转折后落到了郑三驴子的手里。
郑三驴子知道那东西烫手,就交给了菲戈帮忙存放。
直到李岩的出现,菲戈将东西交给了李岩,然后又想黑吃黑。
再后来就是李岩干掉菲戈,顺带着连血天使的一支佣兵小队给灭掉了大半。
至于现在出现在李岩面前的这两个家伙,也的确一直都在寻找着李岩或者说是寻找着金属手提箱的下落。
李岩拎着手提箱满世界的晃荡,他们在迪拜有不错的情报网络,自然,第一时间便掌握了这个情报。
于是安排了几路人马守株待兔。
幸运的是,李岩出城之后果然是直奔拉席德港而来。
“我在说一遍,放下箱子,然后离开,我们不会为难你。”
里维斯微微昂着自己的头,对于眼前的局面,他似乎很享受这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