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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哥儿摇摇头:“哼,那些官老爷才看不上这些粗米呢,再说这是天子脚下,他们也不敢做太过分。”
听到这句话,瘦高男子终于安静下来,似乎安下心来了。
有了点兴致,他不由看向了不远处的一个少年,轻笑道:“那人真傻,都现在这时候了,还‘卖身葬父’,有个官老爷缺人,能真管饭吃得饱就祖坟冒青烟了。”
蒙哥儿循声望去。一个身着单薄衣裳的少年正跪坐在路边一具尸体旁,边上一个小小的木牌,工整地写着“卖身葬父”。
少年的衣服打着补丁,很脏,看出来很久没洗了,只是因为经常拍打,没有沾着土,显得比他们干净多了。
少年还会写字!蒙哥儿看不懂字,但是听别人说过,现在亲眼看到这有趣人物,蒙哥儿只觉得好笑,别人哭着喊着求别人收留,只求一口饭吃,都没有官老爷要,这少年还想卖价钱?
果然是读书人家出来的吧,脑子都读坏了。
不管别人怎么看,少年还是在那里,不去理会别人的眼神。
其实也顾不上就是了。
少年正是季书。兵荒马乱中,季书跟着难民流落到了京师,起码在京城的“难民营”一天能吃上一顿米粥。
也正因为这样,季书才活到了现在,不过还能活多久呢?
干脆就这么死在这里算了。
季书很饿,饿得发晕。他没头没脑地在想: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
多少天了,自己到这个世界来多少天了?记不清已经多少个白天黑夜了。
恍惚间,好似前几天还在餐厅里喝着小酒,吃着火锅,还唱着歌。
没曾想,头疼脑热了,跑去见义勇为了一把,结果被歹徒一刀捅死,醒来后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活着!穿越!自己大概应该心存感激吧。不过现实如此残酷。
村长死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脑海中。
无尽的悔恨、厌恶涌上心头,那是季书无法忘却的噩梦。
那个村里的人还有人活着么?
不知道。因为季书逃了。
逃走了,活了下来。和其他难民一起涌向了京城。
饿着肚子的时候为了一块树皮、一颗草根,和别人像饿狼一样抢红了眼!终于活着来到了京城。
这就是他的穿越!
干脆就这么死在这里算了!
“咦,这字写的还可以。喂,你要卖身葬父?”
一个空灵悦耳的声音惊醒了迷糊中胡思乱想的季书。
“是。”
季书疲惫地抬眼看向前方,一个少女翩翩然就站在眼前。
那是怎样的美?
少女只是一身素装,绯红色的轻纱好像在风中跳舞。
斜长的刘海,一条白色束带将柔和的黑发绑成一束单马尾,英姿飒爽。
只是歪着头站在那里的可爱模样,就仿佛一阵清风,能吹散人心中的阴霾。
或许再也没有一个女子可以和她相比了吧,少年如此想。
少女如此美丽,以至于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带着怜悯在看自己时,竟让少年无地自容、自惭形愧。
郁郁的天空中,不知何时透下了几缕微光,恍惚让一切变得不怎么真实了。
季书看呆了,这身影深深的烙印在了少年的眼中。
“是天使吗?”
是自己饿晕了吗?季书头脑有些不清楚,竟有些分不清现实,还是幻境?
少女没听明白少年的意思,苦闷地皱着好看的眉毛,说道:“什么是天使?我可是救苦救难的女侠!喂,你叫什么名字?”少女说着说着,竟有些欢呼雀跃起来的样子,似乎因为自己的说法很开心。
“啊?啊!我,我叫季书。”终于回过神来的季书红着脸低下了头。
丢人啊,没见过美女啊?虽然这个身体年纪还小,但是季书总觉得自己把20多年的老脸都丢尽了。
“你不是要卖身葬父吗?这十两银子你拿着,你好好买个棺木。办完你爹的丧事后再来找我。”
少女说完,把银子放到季书手里,转身就走,潇洒无比。
以致让季书都是一愣,连忙开口道:“呃?但还不知恩人住处?”
“呀,忘了!”
少女一惊,转过身,再没有了刚才女侠的风采,脸色微红,亦强撑道:“你办完事情就到城中司徒府来,只要跟门口的家丁报我的名就行,记住哦,我叫王轻语。”
这是个心思单纯、阅历少,做着好梦的冒失鬼!季书好笑地想着失礼的言语。
灰暗的天空,好像降下了一缕光。
这份恩情,必定相报!
季书看着女子的背影,同时也在心中暗暗立下誓言。
等等!司徒府?姓王?王允的女儿?有吗?
季书风中凌乱了。
一旁看着的瘦高男子早已惊呆了。蒙哥儿则若有所思地看着季书匆匆离去的背影。
第六章 两雄相争()
洛阳,东城城郊。
时隔半月,曾经盘踞在此的难民们早已逃得不见踪影。
“呜呜呜······”
绵延悠远的号角响起,在这雄城之外,两支军队正在对峙。
从洛阳方向过来的的正是如今占据京城的董卓军,原本董卓的西凉军只有8万人,但是在十常侍之乱后,接管京城,吸收了京城的驻军,顿时膨胀到了12万之众。
或许,随之膨胀的,还有董卓的野心。
12万人,排成军阵,目光所及之地,根本望不到尽头。
迎面而来的另一支军队则少上了许多。正是同样进京勤王的丁原军,只有7万人。
“国家不幸,先是阉官弄权,祸乱天下,以至于生灵涂炭。董卓,你没有尺寸之功,也敢胁迫大臣,谈论废帝之事,是想篡逆这大汉天下吗?”
一名两鬓有些花白,身形略微消瘦的中年人纵马到两军阵前,言之凿凿,掷地有声,不消说此人正是丁原。
“敬酒不吃吃罚酒!不识时务的老东西。”
董卓稳坐在战车上目光闪烁,倒有些上位者的威仪,只是五大三粗的模样更像极了一个屠夫。
只见他忽然起身喝道:“诸将,何人替某擒了丁原匹夫?”
机会啊!严豹心中一阵激动。
军伍之中,等级森严,最小职位是什长,管理10人的队伍;然后是屯长,管理百多人的队伍;之上就是大小统领级,管理千人或数千人的队伍,熬到了这一级,也算出头了,称得上将军,算是军中一员小将;再之后就是领军大将,执掌上万兵马。
严豹不过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小小战将,在众多将领中,没有什么名声,眼看着主公地位越来越高,严豹心中不由着急起来。眼看着这么一个加分机会,严豹怎么能错过。
“末将愿往!”
声音一落,严豹飞身而出。其他诸将不由气苦,这家伙反应挺快啊。
“小贼,尔敢!”见董卓军来人奔丁原而去,丁原身后则冲出一名身穿百花战袍的健将,快马迎来。
两者眼见就要冲杀在一起,两军不由地摇旗呐喊起来。
对比下足球赛上数万人呐喊助威的场景,你就知道将近20万人在助威,又是何等声浪滔天!
严豹不由兴奋起来,血好像变得滚烫。
这便是战阵!战场!渐渐忘了自己是来秀身手的,严豹只想快些斩杀敌将。
建功立业正是此时!
刚一近前,严豹不由一愣,敌将气势惊人,不想是个年轻的小子。
年少轻狂!严豹残忍一笑,今天就拿你祭旗!小子别怪我,怪就怪你太年轻,太冲动。
才到面前,年轻骁将率先挥出一戟,寒光一闪,严豹刚想招架,却看到了一具没有脑袋的身体,到死,严豹脸上都挂着嗜血的扭曲面容,还没有反应过来便已经身首异处了。
由极动到极静。
两军一时间都被气势所摄,鸦雀无声。
那骁将也不在意,纵马遛了一圈,挑起严豹的人头,肆意大笑。
“小小贼兵也来送死!董卓帐下都是这等酒囊饭袋吗?吕布在此,还有谁不服的,快些滚上来受死!”
吕布的笑声在这寂静的战场上显得是那么的响亮,那么刺耳。
丁原军这才反应过来,欢呼若雷。数以万计的士卒挥动着武器和旗帜,像欢腾的海浪。
董卓暗自皱眉,原本就未曾想能立刻拿下丁原,不过是先杀杀丁原的锐气,试探下丁原军实力罢了。
但是结果未免有些骇人。自己一方出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