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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噩梦-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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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他是纳瓦霍人,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以后别在我面前耍这些心眼。。。。。。你干的不错,这把匕首送给你了,不过下次,你的首要任务是保护珍宝,明白了吗?”

    “是真的吗,战争之象,感谢你的恩赐!”

    白羽毛早就觊觎他的匕首很久了,这种削铁如泥的神器,可是能够作为传家宝传下去的东西,除去喜滋滋的白羽毛不说,约翰小子看他的眼神也在逐渐神化,用一杆燧发枪在看不见的地平线边际干掉印第安人,这尼玛不是神迹是什么?

    黄厉摇了摇头,关键是也要瞄准才行,最后那个印第安人很侥幸,他再跑远一点,身影就会和地平线融合,到时候,鹰眼射击就失去了作用。

    众人开始打扫战场,说实话,这些穷的叮当响的印第安人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唯一值钱的也就是他们的马匹了。

    等到收集完马匹,车队缓缓地来到布列尼塔所说的遭遇偷袭的地点时,他们才知道,和刚才的那场屠杀比起来,什么才叫做真正的屠杀。

    车队还是按照霍西的规定,形成了圆形防御的样子,只不过,这样的防御并没有让他们抵抗住纳瓦霍人的袭击,一半的大篷车都被烧成了光架子,外围倒毙着十几匹马匹,霍西队长死的很憋屈,心口斜插着一根羽箭,眼神空洞地望着左侧,右手被人砍掉,好像是为了夺走他僵硬手中的长枪。

    凯恩就躺在他的不远处,身上插着三根羽箭,手中攥着一把沾满鲜血的匕首,不远处躺着三名纳瓦霍人的尸体,看样子,他死前一定尽力搏杀过了,随车的女士、小孩们的尸体到处都是,几名负责夜晚奏乐的乐手们死的很离奇,到死手里攥的都是小号、手风琴等乐器,而丝毫没有拔枪抵抗的模样。

    “约书亚!内奥米!草原之风!阳光!亚伯拉罕!”

    蕾切尔徒劳地在满是死尸的营地中呼喊着,听到她的呼喊,一辆马车下有了动静,黑人琼斯从一具尸体下爬了出来,一脸难以抑制的恐惧。

    “他们被印第安人抓走了,他们还抓走了我的妻子!牧师,你的女儿,伊莎贝拉,也被他们抓走了!”

    “上帝啊!李,救救伊莎贝拉!”

    琼斯带来的是更加让人头疼的消息,海因茨也发现了家人的尸体,他瘫坐在尸体旁边,喃喃自语: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新大陆,美利坚,难道我来错了吗?”

    就在众人手足无措的时候,白羽毛发现了更加让人混乱的情况。

    “敌人,是敌人!”

    众人没有办法,只能依靠着刚刚被洗劫过的营地继续组成防御工事,而从后方过来的马队则让大家感到了绝望,黑压压的望不到边际的马队,看上去足足有几百人。

    “上帝啊,我们这是得罪了撒旦吗?”

    如果说布列尼塔还有一丝希望的话,现在已经完全寄托在了大发神威的黄厉身上,黄厉现在也是无比地头疼,如果这几百号人全都不顾死活地冲过来,他该怎么保护女儿?

    可当他瞄准那边的头人时,则狠狠地大出了一口凉气,冲着那人大声喊道:

    “疾风之狐,我是战争之象!”

    ;

第二十九章 火枪采购() 
疾风之狐的到来,让所有人都感到了无比的诧异,拉科塔作为一个爱好和平的种族,并不希望和白人之间发生战争,在简单地进行了介绍后,带着族人迁徙的疾风之狐吩咐勇士们清理一片狼藉的现场,当然,前提是他们找到的白人尸体上的东西,都归他们所有。

    “纳瓦霍人为什么要主动袭击白人?”

    黄厉坐在疾风之狐的帐篷中,提出了心中的疑问,疾风之狐的脸色很不好看,大概是因为同一个原因感到愤怒。

    “白人要我们向东走,西边的土地现在归他们所有了,我们翻过了大山,损失了一些人,我哥哥的部族就跟在后面,你应该知道,拉科塔虽然是一个大部落,但也没有纳瓦霍人那么强大,他们都被迫迁徙过来,我们也没有办法和白人对抗。”

    “可他们抓走了你妹妹一家。”

    疾风之狐陷入了沉默,良久才开口道:

    “我的勇士和夏延人陷入了无休止的厮杀中,他们用火枪偷袭我们的勇士,用长矛和弓箭杀死我们的女人和孩子,目的就是灭绝我们,你别看我身后跟了那么多人,但大多数都是老人、女人和孩子,我现在只有不到40名勇士能够作战,虽然我们用马匹换了8支长枪,加上你给我们的,但我们能够作战的勇士实在太少了。。。。。。除非我哥哥天狼星能够。。。。。。”

    疾风之狐欲言又止,他是和天狼星闹僵了的,自然不好意思回去低头,而黄厉则早就受够了这种无休止的扯淡,便主动提出帮助他和天狼星和解。

    “可能没用,战争之象,就算是我哥哥,也不可能让我们的勇士用长矛弓箭去和纳瓦霍人作战,他们虽然不像克劳人、夏延人拥有那么多火枪,但人数,可是我们的好几倍。”

    “呃,我想,我可以给你们搞到枪。”

    一直没有吭声的布列尼塔牧师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众人都朝他看去,这货原来懂印第安语,至少懂拉科塔语,只不过一直在装憨而已。

    “凯恩说过,在前方山口处有一个交易点,以前是用来采购海狸皮,进行奴隶贸易的,最近几年虽然不太兴旺,但一些冒险者和赏金猎人还是时常在那里交易,当然,也包括一些军火商人,他们总是想捞点外快。”

    “那我们还等什么?”

    一听说有办法搞到火枪,疾风之狐比黄厉来的还激动,他叫来了一名手下,吩咐了下去,过了一会儿,一身朝服的大清人被扔进了帐篷里,黄厉眼睛微眯,看着这个一脸媚笑的重新把自己的红顶子戴上的大清人,这家伙是真的大清人吗?怎么会?现在还不是华工大规模前往三藩市淘金的时候,这家伙是怎么来到美洲大陆的?

    “这是我在交易站找到的奇瓦克,他自称是来自东边的什么人?”

    “是大清人,嘿嘿,这位爷,我叫王德福,用白人的英文来说那也是极好的意思。”

    “随便吧,反正他很精通和白人打交道做生意的把戏,把他带上,会省了我们很多麻烦。”

    黄历不置可否,正所谓老乡见老乡,背后开一枪,这个贼眉鼠眼的王德福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搞正经营生的,他权当做不识此人的身份,任由疾风之狐去安排,好在王德福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位全部西式打扮的高大汉子是一个汉人,自然也没有刻意上来攀附的意思。

    十分钟后,安顿了自己的族人,黄厉、布列尼塔、疾风之狐、疾风之狐的儿子鹿角、王德福,五人一起朝山口进发,他们带去了四十张海狸皮、二十三匹马。

    为什么要带上鹿角,用疾风之狐的话说,让鹿角学习与卑鄙狡诈的白人交易,以后也少吃点亏。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有避讳牧师先生,而布列尼塔则更加坦然,反正阴险的都是爱尔兰穷鬼,像他们这样的荷兰绅士,最讲究的就是买卖公平。

    “兰道尔,你跟上来干什么?”

    很奇葩的是,英国绅士也跟了上来,并带了两头骡马,装了四个大箱子的漂亮衣服,他得意地摇晃着脑袋,说:

    “你如果要去和纳瓦霍人干架,我相信你一定能赢,我就相当于是风险投资了。”

    “你认为那些爱尔兰穷鬼会有钱买你的衣服?”

    “嘿嘿,我可是听说那里还驻扎着熊旅的一个营,那些乡巴佬,为了讨好女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好吧,兰道尔先生的脑洞和他的商业嗅觉一样大,不过黄厉转念一想,他真的是一个十足的商人啊,发现商机、利用商机、为了商机铤而走险,很符合商业冒险的定义,这样的人,几乎都是执着的人,不会因为一两次挫折就向失败低头。

    六人花了一天一夜来到了所谓的交易站,与其说是交易站,不如说是内华达山隘口上修建的一座城寨来的更加合适,插着熊旗的城寨让兰道尔沾沾自喜,好像注定能够在这里狠狠地赚一笔一般。

    守门的美军并没有阻拦他们,反倒是对这种情况司空见惯了一般,也没有收取税金,因为加利福尼亚地区现在还没有正式成为美利坚的一个州,国会那边为了平衡自由州和蓄奴州的势力,对加利福尼亚那殷切地想要融入美利坚的渴望选择了视而不见,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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