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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恩被说的一阵沉默,他已经在马背上混了半辈子,让他放弃薪水丰厚的工作去加利福尼亚种地是绝无可能的,霍西点到为止,让凯恩意识到了自己必须尽快和内奥米敲定关系,否则,一旦到了加利福尼亚安稳了下来,她的亲戚们会不会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反感,进而影响到内奥米的选择?不错!他不能再等了。
当晚,内奥米高兴地牵着凯恩的手来到了约书亚的面前,她和凯恩正式确立了关系,并且即将在旅途中举行简易的婚礼,想要得到约书亚的祝福,可约书亚只是木着脸不吭声,他可看不上这个边疆人,但他又不是内奥米的父母,没有话语权。
“我只希望你没有选错。”
约书亚叹了一口气,说出了算不上祝福的祝福,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他只能顺其自然,何况就算内奥米的父母在这里,也没有办法阻止她女儿嫁给这个边疆人,要知道内奥米既然敢离家出走跟自己西进,自然也不会害怕离家出走和情郎私奔。
于是在山脉峡谷中的某一个夜晚,大家围在篝火中吃完饭的时候,布列尼塔牧师换了一身干净的正装,捧着圣经走到了篝火中央。
“先生们,女士们,我们一路走来,经历了许多磨难,现在,我们在上帝的面前聚集,特意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并未他们祈福,婚姻是伦常之中最为宝贵的,是天父所定,救主所祝福的,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所以不可轻忽草率,理当恭敬虔诚,尊奉上帝成就此事。”
众人一阵肃静,内奥米和凯恩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也乐见其成,内奥米和凯恩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芒,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大家的脸上都开始露出了笑容,不容易啊,这尼玛坑爹的西进旅途中终于遇到了一件好事。
布列尼塔牧师总算干了一次不是为逝者祈祷的差事,让众人的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他宣读完冗长的宣告让凯恩和内奥米相互宣誓,然后手抚着圣经说:
“现在,上帝赐予我权利,宣布你们成为夫妻。”
人们开始叫好鼓掌,凯恩抱着内奥米就开啃,引来了更大的笑声。有人结婚,有人去世,有孩子降生,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旅程让大家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忘掉那些伤心难过的事情,大家都已经受不起伤心的打击,我们必须继续前进,艰难跋涉,勇往直前,当婚礼开始的时候,人们就会兴高采烈的一起庆祝,即便是吝啬如黄厉,也会拿出他的粮食来庆贺这样的日子。
“你的玉米竟然没有被雨淋?”
当看到一袋子新鲜的玉米下到锅里的时候,霍西脸上布满了疑惑。
“你可以归结为印第安人的秘密保存方法。”
这是黄厉的回答,霍西内心充满了怀疑,可也不能当着大家的面询问他,大家虽然也很讶异,不过管他呢,吃了一周各种肉的大伙,嘴里都开始冒骚味了,有了玉米,就可以烹饪相对来说正常的食物了,于是大家又陷入了更加激烈的婚礼庆祝中,纷纷把这些完好无损的粮食称作上帝的馈赠。
蕾切尔端着盛着玉米浓汤的铁罐坐在火堆边,羡慕地盯着凯恩把内奥米抱进篷车内,一旁的黄娜娜已经能够说一些简短的英语句子了,周围的人都很高兴,说的话语速很快,她基本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嗨皮,便发挥了勤学好问的天赋,张口便来:
“阿姨,他们在笑什么?”
“内奥米,呃,也就是我的表姊和凯恩,也就是那个男人,结婚了。”
“什么是结婚?”
“男人和女人通过上帝的认可后成为一家人,然后他们就可以生宝宝了。”
“哦哦,就像爸爸妈妈一样。”
蕾切尔表情一黯,旋即问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
“你妈妈呢,克里斯汀娜?”
“我妈妈。。。。。。我想妈妈,她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呢。”
黄娜娜不知道如何表述爷爷奶奶告诉她的谎言,而蕾切尔则明白这种谎言,她的妈妈上了天堂呢!心里松了一口气的蕾切尔又觉得小女孩可怜,才这么小一点点,就和父亲相依为命出来搞西部开发,于是她让黄娜娜坐过来,坐在她的腿上,唱歌给她听。
在众人们为了一对儿新人结合庆祝的当口,距离他们差不多有800英里远的东方草原上,一名拉科塔骑士打着火炬冲进了疾风之狐的宿营地里。
他嘴里喊着:
“疾风之狐,疾风之狐!”
正在月光下处理野牛肉准备晚饭的妇女们停下了手中的小刀,站起来看着他,正在打磨匕首和长矛的战士也纷纷走出帐篷围了过来,骑士一边喊着疾风之狐的名字一边跳下马来,脸上全是愤怒和恐慌。
“有一个营地遇到麻烦了,快来!”
疾风之狐脸色大变,他在拉科塔部落中的话语权比不上天狼星,带出来的勇士本来就少,只占了部落的五分之一,虽然大家每天都在尽力地捕猎野牛,可周围的部落也在尽力,相互争抢野牛群的情况越来越频繁,获得食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为了获得最够的食物,疾风之狐朝着西边迁徙了一周,来到一片竞争对手较少的草原,他部下部下分成了五只分散在主营地周边的五个方向,在扩大搜寻野牛的范围同时防范克劳人的偷袭。现在遇到了麻烦,那对本来就势单力薄的他来说,每一次都是致命的打击。
“是哪个?”
“白石头的营地!”
“铁箭头!你留一半人防备克劳人的偷袭,另一半人跟我走!”
小孩子们连忙牵出了父亲的马匹,战士们背上弓箭和为数不多的几支火枪翻身上马,女人们递上火炬,11匹马朝着东面而去。
当他们来到白石头的营地时,那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十座被烧的只剩下光架子的圆锥帐篷围在被清理出来的圆形地面上,,地上躺着一具具没有生命迹象的族人。一名骑士下了马,捡起了一具小孩尸体旁做工粗糙的布偶,声音低沉地吼道:
“是克劳人干的。”
“不。”
疾风之狐打马来到另一具尸体旁,用长矛把他挑翻过来,那具尸体全副披挂,除了武器被捡走,脸上血红的手掌印让在场的骑士们都惊叫起来:
“狗兵!夏延人!”
“大灵啊,为什么是夏延人!”
“夏延人从来没有袭击过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疾风之狐下了马,打量起营地内的尸体,他很快发现了几个奇怪的情况。
“他们用火枪杀死了我们的勇士,用弓箭和刀杀死了女人和儿童,却没有割走他们的头皮,他们带走了所有的野牛皮和牛肉干,甚至连铁锅都不放过。”
周围的骑士们也觉得非常怪异,印第安部落之间的仇杀非常常见,但一般的规则是,杀死男人,留下女人和儿童补充到自己的部落,如果是世仇,就一个不留,但要割掉他们的头皮去白人那里换取武器、威士忌或者其他白人的小玩意儿,至于部落的财货,他们一般都看不上,野牛皮野牛肉这些东西,哪个部落没有,带上还会增加他们的负重。
而且夏延人的狗兵一般都只针对白人和敌对部落的精锐,极少出现在这种掠夺式的厮杀中,狗兵作为精锐中的精锐,是不屑于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会不会是克劳人的计谋?”
疾风之狐捏着部下递过来的布偶,思绪连连,部下们则非常愤怒地吼道:
“他们有了火枪,就侵入我们的领地,杀死我们的族人,为什么,为什么,这都是因为他们和白人们做了交易,疾风之狐,我们需要火枪,我们要复仇!”
勇士们愤怒了,拉科塔一向与人为善,除了世仇克劳人,几乎从来不得罪其他部落的人,现在连夏延人也来劫掠他们,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公理了吗?疾风之狐看着群情激奋的部下,同意了他们的观点,他们的确需要火枪,但是首先,他需要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的,我们需要火枪,距离这里最近的要塞是哪个?”
“北边有个交易站,骑马去只要半日。”
“通知剩下的营地,全部回到铁箭头那里,做好防御和迁徙的准备,我们去白人的交易站看看。”
疾风之狐吩咐完毕,分出来四位勇士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而去,他则带着六名部下朝着交易站的方向跑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