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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之侧,有一白衫男子,若小弟所料不错,这白衫男子便是苏兄了吧?”
“对,那就是我。”
虽然已经和苏子朋很熟悉了,几乎每天都要通过传递小纸条的方式聊天,苏子朋也传授给他很多东西,奈何这个小小的抽屉就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三百多年漫长的时光让他们永远都无法见面。直到现在,李乙丑都不知道苏子朋是什么模样。
第一次见到苏子朋的真容,李乙丑颇为激动,捧着那照片看了半天,才写好一张字条放进抽屉里:“苏兄身形挺拔气宇轩昂,必是人中龙凤,小弟能一睹苏兄风仪,真乃三生有幸。”
当苏子朋看到纸条之上李乙丑对自己的恭维之辞以后,顿时哈哈大笑起来。那张照片只不过是拍了个远景,要是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不会注意到大飞机旁边的那个小人物。也不知道李乙丑是怎么看出来的,居然说自己身形挺拔气宇轩昂。
“这辈子还是头一次有人夸我呢,也不白白让你夸一回,我再给你张清楚点的照片,让你好好的看看我的这幅尊容。”把自己最近拍的一张照片放进了抽屉里。
这张照片比刚才那张清晰的多,连苏子朋的眉毛都能数得出来,仔仔细细的端详着照片上的那个人,将他的样貌铭记于心:
“苏兄天庭饱满地格方圆,必是大富大贵之人,只是这头发太短,活似刚刚还俗的和尚。”
“哈哈,我这边不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毁不孝那一套,所以不象你们那个时代的人那样束发,基本都是短头发。乙丑兄弟,我还不知道你长的什么样子呢。你也拍张照片给我看看吧。”
“我没有苏兄的神技,如何能有照片?”
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照片应该和绘画一样,他却画不出那么栩栩如生的照片来。
“照片不是画出来的,你教你拍照吧。”把自己的手机调为拍照状态之后放进抽屉里:“以此物对着你的脸,按下那个按钮即可。”
从来没有见过手机的李乙丑举着手机,按照苏子朋传授的方法对准自己的面孔,然后按下那个按钮。
随着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李乙丑的形象定格在手机屏幕之上。
虽然早就用过苏子朋的强光电击器,还是被闪光灯发出的光芒吓了一下,稍稍收摄了心神,才把手机重新放回到抽屉。
因为是第一次拍照,选择的角度偏了很多,却也能看得清楚。
李乙丑的形象已出现在苏子朋的面前:国字脸,嘴唇有些厚,面色黝黑,脸上还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乙丑兄弟的面相真是少年老成啊,很难相信你是一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少年郎。”
第四十一章婚姻之事()
在苏子朋的这个时代,二十来岁实在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岁数,这个年龄段的人大多还是学校读书,并没有开始真正进入社会。但是在大明朝,到了李乙丑的这个年纪,大多数人早已娶妻成家,连孩子都满大街的跑了。
因为家境贫寒,还有个病恹恹的老爹,根本就拿不出像样的彩礼聘礼,穿红鞋的媒婆子也就懒得登门了。
“乙丑兄弟,现如今你已是有爵位有官职的人了,给你说媒的人应该早就踏破你家的门槛了吧?”
“诚如苏兄所言,从今年正月开始,隔三差五就有媒婆登门提亲。”
“有没有你中意的姑娘?”
“我只中意二道胡同的荣家女儿。”
“你说的荣家女儿和你是青梅竹马的关系?”
“也谈不上是青梅竹马,只是自幼在一起玩耍。荣家女儿样貌水灵,屁股也大,那身段肯定是多子多孙的。”
李乙丑喜欢一个女孩,竟然是因为对方的屁股大好生养,如此匪夷所思的婚姻观念看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在李乙丑的这个时代却是最通行的。至于感情基础、共同语言什么的,那是属于苏子朋那个时代的。
“既然你喜欢,便托了媒婆子去提亲好了。”
“我喜欢没有用,老爹不许。”
“为什么不许?”
“说是门不当户不对,荣家是在衙门里当差的站班儿,连个品级都没有。我现在好歹也是开府建衙的五品官了,老爹已看不上荣家,死活就是不同意。”
“想要老爹同意也不难,只要你买通一个神汉,说荣家女儿的命相最是旺夫,只要娶了她,你就能升官发财多子多孙,估计你老爹也就不会那么反对了。”
“苏兄所言大赞,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已是午夜时分,小丫鬟银雀儿一手拎着炭炉子,一手拿着铜壶,金雀儿抱着被褥和衣物,踩着小碎步来到门前。
自从上次被李乙丑吓到之后,银雀儿实实的长了记性,每次来到后院,总会先敲门喊人,待到里边的李乙丑应了声之后才敢进来。
“老爷,老太爷吩咐了,怕老爷受冻着凉,让婢子送炭火和棉衣过来。”
在门外稍稍候了片刻,传来李乙丑的声音:“进来吧。”
小心翼翼的推开房门,进到里头,将炭炉子置在李乙丑的脚下,用火钩儿弄的旺了,这才沏了一盏茶,怯怯的把茶水送到李乙丑的手中:“老太爷吩咐了,要老爷不要熬夜伤神。”
相隔了三百多年的两个人谈兴正浓,又怎么睡得着?端着盖盅茶碗,略略的“嗯”了一声,就不再言语。
见到李乙丑眉眼甚冷,银雀儿也不敢再说什么,只是把一条黑羊皮的披风搭在李乙丑的肩膀头子上,又将唾筒子在他身边挪了挪,低眉顺目的说道:“灶间还煨着油锭糕饼,老爷若是饿了,婢子便取了过来。”
和苏子朋笔谈了半夜,也不觉得饥饿,银雀儿这么一说,反而感觉到了一点,随口说道:“刚好腹中饥饿,你去取些吃食过来,顺便再温一壶酒,若有卤肉,也切一盘过来。”
“是。”银雀儿低低的应了一声,便到西厢的厨下去取酒肉了。
以前家境贫寒的时候,老爹住在里屋的炕上。如今前院已经起了高屋瓦房,后院的旧屋就成了李乙丑的寝室。大丫鬟金雀儿正在里间收拾,将窗下的那条大炕整理的干干净净,把翠缎子的锦被铺的平平整整。为了防止李乙丑李大老爷被凉到,还专门用一条半翻身的小褥子将炕沿儿遮住了。
时间不大,银雀儿捧着一个朱红的茶盘子进来,茶盘上有几块糕饼和一碟子切好的卤肉,还有一壶酒。
把茶盘放在矮几之上,将锡壶放进水壶中温酒,把酒插子、酒盅摆放的整整齐齐
就着卤肉吃了两块糕饼,李乙丑抬头看了看两个垂手而立的丫鬟:“没什么事了,你们下去吧。”
“老太爷说要婢子伺候老爷就寝”
正和苏子朋聊的热火朝天,有两个丫鬟在侧太不方便,早就想赶她们俩走了:“我睡觉还早呢,不用你们伺候。”
银雀儿对李乙丑李大老爷甚是畏惧,根本就不敢迎着他的目光,把脑袋垂的很低,怯怯的说道:“可是可是老太爷吩咐了”
“下去。”
李乙丑的嗓门一高,两个小丫鬟马上就惧了,再也不敢说甚么,低着头退到门外,顺手把房门关上了。
两个丫鬟一走,立马就来了精神儿,嘴里叼着半块糕饼飞快的写一下张字条:“刚有两个丫鬟在旁聒噪碍眼,已被我赶走,让苏兄久候了。”
“能有两个貌美如花的小丫鬟伺候着,你的生活还真是惬意呢。”现在的李乙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堂堂的五品官员手中还有大笔的资材,别说两个小丫鬟了,就是三妻四妾不过是平常之事,引得苏子朋羡慕不已。身边有两个百依百顺的小丫鬟,想想就美的冒泡啊。
“苏兄身边没有几个服侍之人?”
“没有。”
“身边若没有有几个撒扫的使唤仆役,终究不太便利。苏兄为何不买几个伶俐的丫鬟伺候着?可是银钱不够?我给你些银两,苏兄去人市上买几个暖脚的大丫头吧。”
拿着钱到市场上去买丫鬟,这种事情在苏子朋的时代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不是钱不钱的事。”
“想来苏兄的眼光极高,一般的大丫头也看不上眼,定要买那才比文君貌若西子的女子”
在大明朝,有钱人家买几个铺床叠被伺候起居的大丫头实在是件最普通不过的事情,晚上还可以用来侍寝,也没有什么好奇怪。但是在苏子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