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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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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李肃手抬得高,打下去却是一点不疼,士卒们这才发现,在吕布的眉间,的确有一枚倒立的暗红枣印。

    继而,这十余名士卒的表情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炽热的目光之中,有兴奋、有欢呼、有压抑许久的喜悦、还有向往已久的梦想……

    无数的小星星在他们眼中闪动,这是他们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感受到,传说中的强者,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道听途说,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他们的面前。

    他是整个并州的英雄,天下无敌的吕奉先。

    …………

    李肃亲自将吕布迎进了牧场,一路上嘘寒问暖,照顾得无微不至。他热衷官道,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他就会不择手段的往上爬。

    牧场内芳草碧碧,一眼望去,与天边相接连。

    吕布选了匹七尺高的赤鬃马,它虽不是最好的一匹,吕布对它却情有独钟,红色意味着奔腾的初阳,也代表着将士儿郎征战沙场的热血激昂。

    给马儿套好绳缰后,李肃伸手想要为吕布牵马,吕布没让,而是自个儿牵着马绳,同李肃并肩而行。

    此时,有个端着筐干草的汉子从吕布身旁走过。

    牧场的马仆大多矮小瘦弱,像这个汉子身材挺拔的实为少见。

    最重要的是,即使不用眼睛,吕布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天地正气。

    余光只看到了仅露出侧面的脸庞,刚毅沉稳。

    返回的路上,吕布的脑中一直浮现着刚刚擦身而过的那个汉子,影像烙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李肃跟在一旁,很自然的慢上半拍,落后半步。

    当走到大门处时,吕布身形一定,忽然松开手中的马绳,调头急足狂奔。

    端着草料的汉子见到刚刚离去的青年去而复返,站在他的面前微微喘息,不知是什么事情将他急成了这般。

    吕布却如何也遏制不住心中的激动澎湃,连声音中都夹有了一丝的颤抖,低低的喊上了一声:“高顺。”

    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五十七章 高顺() 
上一世的记忆,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晰的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白门楼上吕布穷途末路,映像中时间很短,前后出场的人也仅有三个,曹操,刘备,高顺。

    吕布记得尤为清楚,他低头求生,曹操却不容许他活,刘备也要他死,只有高顺,本可以活着的他,选择了同吕布共死。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他本想再寻曹操,却记不起曹操所在的地方,甚至还忘记了高顺的生平,只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

    凭着记忆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于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吕布调头狂奔,跑得很快,很急。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去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疑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吕布并未听见,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汉子。

    白门楼被俘之时,高顺已年过四十,绳索缚住了他的身躯,泥土灰尘沾满他的脸庞,衣甲残破,慷慨赴死。而现在的他,穿着马仆的灰旧长衫,手中端有一筐装满的干草,与当年的将军身份,天差地别。

    唯有一点,从来都不曾变过,没有低眉和谄媚,有的只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与压不垮的挺拔身躯。

    高顺,始终都是高顺。

    只是,他记不得了眼前的青年,吕布重生,高顺却死了。

    无奈,却又悲凉。

    吕布无数次的告诉过自己,这一世,定要找到高顺,报答他的前世之恩。如若不是高顺,吕布至死也不会醒悟,重获新生。

    如今得见高顺,吕布的心情可想而知。

    听见高顺口称‘将军’,吕布上下扫视了自己一眼,粗衣麻裤,外加一双再也寻常不过的黑底布鞋,实在是看不出哪里像个将军,遂笑着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一名将军,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将军’二字?”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刚刚步伐急促,却毫无破绽,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布,想来定是常习武艺,而且使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高顺语气顿了顿,目光转到刚刚跑至吕布身旁的李肃身上,再次说道:“还有,连这位李肃什长都在您面前躬身低头,想来您最不济也是名校尉,称呼您为将军,没有不妥吧。”

    在知晓眼前之人来头不小的情况下,高顺的语气依旧不卑不亢。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放肆,你知道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可是……”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刚刚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心观察了高顺许久。

    戏策不修边幅,头发散乱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收入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褪色得厉害,泛起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高顺的眉如横峰微微上斜,双目有神,起了少许干皮的两唇之间夹有一条直线,没有半点弧度,坚毅沉稳的面庞,不言苟笑。

    衣衫简朴,上下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严谨到近乎苛刻。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希望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身为校尉的吕布如此关心于他,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但高顺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任,将来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威震并州,甚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途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高顺想不通眼前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如此在意和关心自己,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事,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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