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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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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骑营,也被安排在了先遣部队之中。

    消息传到冲骑营的时候,正值八月十五,民间将这天称之为月夕,因为这一天的月亮,会格外的圆。

    吕布坐在营外的小土丘上,抬头仰望起头顶那一轮明灿灿的圆月,不知不觉的入了神,许多尘封的往事渐渐浮上心头,他记得很多年前的今天,月亮也是这般,夺目耀眼。

    …………

    “娘亲,娘亲,你快出来看啊,今晚的月亮,好大,好圆!”门前的石梯处,小男孩手指着天空,满是兴奋。

    堂屋里走出个相貌姣好的温润妇人,她将小男孩的手指轻轻压了下去,宠溺的说着:“小家伙,不可以用手指着月亮哦,会被‘割’掉耳朵的。”

    小男孩‘啊’的惊叫了一声,赶忙用手捂住耳朵,好像生怕被月亮割了去,嘴里嘟囔着:“我又没做过坏事,为什么要割我耳朵?”

    “因为月亮中啊,住着神灵哩。”妇人慈爱的抚摸了下小男孩的额头,脸上一片虔诚。

    这时,从屋内蹦蹦跳跳的跑出来几个女孩,年岁不等,但都要长这小男孩一些,她们开心的朝小男孩喊着:“阿弟,我们摇桂花去吧!”

    小男孩一脸雀跃,立马小跑到了姐姐们面前,连割耳朵的事情也已经抛诸于脑后。

    “给我站住,你们又想带弟弟去哪儿胡闹!”一道蕴含怒意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几个小家伙立马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的站成一排。

    走过来的是个中年男人,板着张脸,浑身有股些书生的文儒气。他先扫了几个女儿一眼,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又将目光放到了唯一的儿子身上,出声询问道:“我儿,明日的功课都温习过了吗?”

    “父亲,孩儿不喜欢念书,我想学打仗当将军,哼哼哈嘿……”小男孩比划着肉乎乎的拳头,边打边颇有气势的呼喝起来。

    谁知,男人听到这番话后勃然变色,他的语气很是不悦,像个独裁者一般,严厉的说道:“以后这种话,不许再说了!听到了没有!”

    小男孩倔强的咬着牙,不肯点头。

    “老爷,布儿既然不喜欢,那就别逼他了吧。”妇人在一旁小声的劝说起来。

    男人一甩袖袍,“哼,妇人之见,你懂个什么。”

    被责骂了一通,妇人也不愠恼,反而贤惠的替丈夫掸起了身上的泥尘。

    女子出嫁以后,丈夫便是他们的天。

    过了好一会儿,男人的怒气明显小了很多,他对妻子说着:“我给他取字奉先,为的就是让他能够争当第一。”

    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在成年之后才有表字,而他的父亲,则在他出生的那一天,就给他取好了‘奉先’这个表字。

    他不喜欢这个偏执的男人,尽管要叫他父亲。

    时光在父亲严厉的督促中渐渐流逝,小男孩越来越不喜欢读书,亦或是越来越讨厌他的父亲。

    为了证明武力远比读书要有用得多,年仅七岁的小男孩常常单骑独马去追击山狐野鹿。

    九岁时,去补红湾拜见外祖父。外祖父杀羊招待,结果大人们在羊群中逮羊不得手,小男孩上去直接生擒了两只,大人们无不惊叹,外祖父更是大喜过望,亲赠好马一匹。

    十一岁那年,小男孩已经长成了俊秀的少年郎。那一年,匈汉两族边民在白马寺庙举行大型庆典,他也随父前去参加。好斗成性的他,在观看摔跤比赛时,看到摔跤手屡战屡胜全无对手,心中不服,独自冲入赛场,大声喊道:“我来试试!”

    摔跤胜者见是一童子,压根儿没把他放在眼里,二人很快就扭打在了一起。经过几个回合较量,他竟将身高和体重比他超出几倍的大力士摔跤手撂翻在地,顿时轰动了整个赛场。

    从此,吕布这个名字,在五原地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引以为自豪。

    后来,吕布的武力成长,几乎可以用‘妖孽’二字来形容了。

    十六岁的时候,吕布同父亲发生了最为激烈的一次争吵。他要去参军,不想在学那些狗屁的‘之乎者也’了,他要学冠军侯,封狼居胥,横扫塞北。

    父亲自是不准,两人争吵不下,吕布离家而走。

    走的时候,吕布只告诉了母亲,那个眼角已经有了皱纹的妇人抱着吕布的额头,泣不成声,临别一遍又一遍的叮嘱着,要好好照顾自己,冷了记得添衣。

    吕布走后的两个月,鲜卑人南下,攻破了五原郡坚固的防御堡垒,一路烧杀劫掠。

    得到消息的吕布,火速回赶五原。

    途中,吕布遇到了被鲜卑人追击的父亲。在独骑杀退上百的鲜卑骑兵后,他才从那个男人的口中得知,母亲死在了那场劫难之中,连出嫁的四位姐姐也没能逃脱。

    悲愤的吕布将这一切都怪在了这个男人的身上,是他没用,没有保护好母亲和姐姐们。

    男人也不辩驳,任由儿子将怒火撒在自己头上,他默默的跟着吕布找了处暂时的栖身之地。

    男人第二天死了,说是怕黄氏(吕布母亲)一个人在地下孤单害怕,他想下去陪陪她。之所以活到现在,就是想替黄氏再见一见吕布,因为她临终之际,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漂泊在外的孩子。

    最后,他还告诫吕布不要被仇恨困住了心智,更不要像自己,一辈子都活得这么累。

    读书一生,却无人识。

    可叹,亦可悲。

    男人留给了吕布一屋子的古书典籍,那是他耗费毕生的心血。

    吕布一眼没看,一把大火,连同屋子,付之一炬。

    现在想来,负心尽是读书人,这句话未必全对,至少那个男人,从始至终都深爱着他的母亲。

    遥远的天际中,明月里透出一张妇人的慈爱面庞,在朝着他笑。

    吕布想要伸手去触摸,耳旁忽地响起了一声:“小家伙,不可以用手指着月亮,会被‘割’掉耳朵的哦。”

    千军万马都不曾退缩半分的青年急忙缩回了手,捂住自己耳朵,恰如当年的孩童。

    望着月中的人,他如梦呓般的低声喃喃:“母亲,你还好吗?”

    月亮中的妇人只是冲着他笑。

    “孩儿很好,还给您娶了个全天下最好的儿媳妇,她叫薇娘。等儿子赶走了鲜卑人,就带着她回来看您……”青年心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叨叨叨的说个不停。

    “将军,大伙儿都已经照您的吩咐收拾妥当。”身后传来了薛兰报告的声音。

    吕布也不回头,‘嗯’了一声,“让他们早些歇着吧,明天寅时我们就动身前往雁门关。”

    “是,将军。”薛兰抱拳应道,走的时候,他也不忘小声的提醒了句,“将军,您也早点歇息吧。”

    吕布依旧坐在那里,他解下腰间镌有锦鲤的荷囊,这是严薇亲手绣的,里面装着当初拜堂结发礼时,严薇剪下的一缕秀发。

    他忽然站起了身子,将荷囊攥紧在手中,眺望着有溪村的方向,目光坚定。

    薇娘,我会回来的。

第一零七章 广衍城() 
拂晓的雁门关外,数千道身影昂首挺立。

    老将军张仲站在门口,手中端着大酒碗朝众儿郎一一敬去,一是为即将远征的儿郎们送行,二是提前庆祝他们凯旋而归。

    大军出了关外,一路向西推进,数日之内,连下西河郡南边四县。

    鲜卑人在西河郡并未存有太多的兵力,外加秦兆本身就是作战经验丰富的名将,手段计谋层出不穷,很快就肃清了各个县内的鲜卑残余势力。

    再往前,就是西河郡的重镇广衍城。

    广衍城建于秦初,至今已有些年月。虽比不上中原洛阳、徐州这些军事重镇,但要在并州排名,绝对算得上数一数二。

    就连一向不懂行军布阵的张懿也知道,让秦兆攻下平定县后按兵不动,等待大军到来,在想办法合攻广衍。

    然而,就在攻下平定县的这一天,秦兆将手底下的将尉校官悉数召集到了县府之中,开门见山的说,他准备拿下广衍。

    秦兆如今官拜明威将军,权力地位都远非那些普通将军可比,要再往上挪挪,就是征字衔将军,征北将军自老将军张仲进封镇北将军后,就一直空缺多年。只要他这次能够拿下这广衍城,必定大功一件,获封征北将军也未必没有可能。

    更何况,秦兆心里对鲜卑人充满了不屑。在他看来,鲜卑人不过只是一群未进化完整的野人猴子罢了。

    手下诸将得知秦兆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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