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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在快速奔腾的马上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动作并在完成这些动作的时候,将羽箭准确地射到目标身上,事实上,像与季承一样的火凤军士兵也基本能完成这些动作,这是他们能加入骑兵并且成为斥候的先决条件。那些骑术不行的,只能进入步兵队伍,而骑射不达标的,便只能成为普通的骑兵了。
这支五十人的斥候队伍之中,像季承一样,背后背着大弓,鞍旁装着箭壶的,有十个,这其实也代表着这支队伍中,有十个人与季承一样,都是来自世代为闵氏效力的军户家庭。他们是这支斥候队伍的核心。
季承非常想与明军骑兵,那支烈火敢死营较量一下。在他看来,现在虽然他们成了一支被隔离在刑州的孤军,但他们仍然有接近万人的骑兵大队,而那支烈火敢死营,齐装满员也只有五千人而已。
他策马上了一道并不高的土丘,土丘虽然不高,但却成功地隔断了他的视线,他决定那道土丘便是自己这一次前探的终点了,时间已经过午,他需要回去复命了。
当他的战马卓立于土丘之上的时候,勒着马缰的手不由自主地一下子握紧了,因为他看到了距离他数里的地方,一支大约三十余人的骑兵队伍,成疏散队形正在缓缓向前,在他看到对方的时候,对方自然也看到了他。
对方停了下来。
季承的同伴到了他的身边,也立时发现了对面的骑兵。
想都不用想,在这片土地之上,现在除了火凤军这支军队之外,剩下的军队,都是火凤军的敌人。
季承第一时间觉得夙愿得偿,而且是在一个对他极其有利的情况之下。对方人数要比他少得多,他有五十骑,而对手,只不过三十骑而已。
唯一让他有些惊讶的是,对方三十余人,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一张大弓。
三十人,个个都精擅骑射吗?季承不信。他曾看过许多这样的部队,虽然也装备着弓箭,但更多的却是一个样子货,威慑大于实际作用,那些人的弓软得让他哧之以鼻,他甚至觉得自己一用力,就会将那些弓拉断,这样的软弓射出去的箭又能有多少的威力?
而他自己背上的这张大弓,却是一石的强弓,百步之内,可以轻松地破开皮甲。
而更让季承有些不解的是,对方居然都穿着盔甲。
他们是骑兵呐!
战马再神骏,力量也是有极限的,一个骑兵再加上随身的武器装备,只怕便有近二百斤的重量了,如果再穿上铁甲,战马能支撑多久?在季承看来,这简直就是愚蠢之极的做法。像他们火凤军,也只不过是在身体的关键部位缀上铁片加强防护,其它的地方,不过是硝制好的皮甲而已。当然,他们使用的皮甲比起一般的部队要好得多。
不需要作什么动员,当两支斥候队伍碰到一起的时候,唯一的语言便是战斗,绞杀对方的斥候,然后将情报传送回去,便是斥候的唯一职责。
双方只是稍稍地停顿了片刻,便摧动战马,迎着对方奔袭而来。季承稍微比对方晚了少许,因为他现在占着地利,哪怕只是一个不高的土丘,也能让他在马力之上占一点点上风,高手过招,一点点上风,便足以改变战局。
他策动战马的时候,已经算得很清楚,当自己驰下土坡的那一瞬间,正是马力达到最佳的时候,而对方的马力在这一时刻,已经要比自己稍微逊色了,因为自己是自上而下俯冲,而对方,却是在一个并不显眼的极缓的坡度之上仰攻。
或者这个差距可以忽略不计,但只要有那么一点点优势就足够了。
十名与季承一样持有长弓的士兵冲在最前面,仅凭两腿驱策着战马,他们仍然灵活自如,他们这些人,从开始会走路的时候,便被长辈放在了马上。
这让他们在平时走路的时候,有些罗圈腿,会被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嘲笑,但在军中,真正懂行的人只要一看他们走跑的姿式,就会知道他们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只要进入了战斗,季承就立即会将所有的其它心思抛诸在九宵云外,心思清明,眼中只有对方的敌人,斥候的战斗,不需要他这个战官指挥了。不是杀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杀死,这样规模的较锋,也不需要指挥,短兵相接,拼死战斗就行了。
左手持弓,右手在马鞍边的箭壶之上一抹,一枚羽箭便出现在他在手中,以现在这个速度,他可以射出两箭。
几乎在季承搭箭上弓的时候,对面的三十余骑几乎在同时也搭箭上弓,下一刻,空气之中立时充满了羽箭的呼啸之声。
季承的心立刻便沉了下去。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骑兵,他几乎立刻便从羽箭在风中的呼啸之声判断出,对方射出的羽箭绝不是那种所谓的软弓射出来的,而是与他差不多的强弓。
也就是说,对方每一个人的骑射水平,都不会在他之下。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立即将身子伏在了马上,头顶之上传来了羽箭的呼啸之以及同伴坠马的声音。
反手将长弓插到了背手的弓囊之中,右手已经摘下了身边的长枪,这一躲,他便已经失去了射第二箭的机会。
但敌人的第二箭却再一次呼啸而至。
这让季承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到,自己射出的那一箭,明明已经命中了目标,他对自己的箭术以及羽箭的杀伤力有着相当的自信,而现在,自己射出去的那一箭,明明还扎在对面那名骑士的胸膛之上,但那人仍然直直地向着自己冲来。
第一千五百八十八章:斥候的战争(下)()
顾问恼火极了。就是因为胸口扎着的那一支箭。正像季承第一箭射的是他一般,他第一箭射的也正是季承,两支斥候队伍的首领都有着野兽一般的直觉,一打眼,便都清楚了谁才是对方掌事的人,擒贼先擒王,杀人先杀马。虽然说斥候的战争不仅仅是杀了首领便完事儿,但仍然能从心理上给予对手沉重的打击。
顾问觉得自己输了,因为季承的这一箭命中了他,但自己这一箭,对方却躲过去了。如果不是自己的甲胄好,这一箭已经铁定要了自己的命去。即便如此,此刻那箭也撕开了甲胄,箭头钻进了肉里,他能感到些许疼痛,也能感到鲜血正在流出来。
这是耻辱。有多少年自己没有这样耻辱的感觉了?
能进入烈火敢死营,必然是大明军队之中精锐之中的精锐,能成为这支精锐之中的斥候,那已经可以算是精华了,能在这些精华之中脱颖而也成为一名队长,那已经是荣光了。但被自己视若珍宝的荣光,现在被对面这个家伙一箭给射了个精光。
想要拿回自己的荣誉,当然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砍了对面这个狗娘养的。
对手的箭太快了!自己射出这一箭之后,本来是准备躲闪的,但箭刚离弦,对方的箭已经到了自己的面前,竟然连躲闪的余地都没有。
顾问愤怒地用马刺猛嗑马腹,将手中的大刀紧握着横搁在鞍桥之上,向前猛冲。
与一般的骑兵要么使用细长略带着弧度的马刀,要么使用刺枪不同,烈火敢死营却扔然保持着传统,使用的都是那种刃长三尺,柄长两尺的大刀。
与多年之前的敢死营相比,他们的这柄大刀唯一的变化,就是质量大大地上了几个台阶,用削铁如泥来形容也不为过。每当大明的冶铁炼钢的技艺踏上一个新台阶的时候,最先更换装备的,总是烈火敢死营。
谁让他们是皇帝亲军呢?自然能享受到一般部队享受不到的福利待遇。
两马交错,哧的一声轻响。
季承只觉得自己手上一轻,长枪的枪刃与枪杆相连的部分竟然被对手的大刀一削两断,大惊失色之下,他的身体猛然侧滑,便像是一只狸猫一般地从马鞍之上滑到了另一侧,整个人就靠着一只脚踩在马蹬之上悬空挂在了马上,就算他反应如此神速,脑袋之上也是感到一阵凉意袭来,头盔不翼而飞,一截头皮儿也没了,鲜血立时便顺着脸庞流了下来。
他狂吼了一声,重新跃回到了马鞍之上,扔掉了手中的枪棍,从身侧抽出了佩刀。
顾问的脸上火辣辣的,喉头也一阵阵的发甜,他觉得自己又输了一阵。因为他虽然削断了对方的长枪,削掉了对方的头盔连带着一截头皮儿,但那龟儿子在那一瞬间,居然还是戳着了自己,虽然只是一截没有了枪头的棍子。但那重重的一刺,仍然让他感到了莫大的冲击力,只怕胁骨都断了一根吧,险些儿便是一口血喷了出来。。。
两马交错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