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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与你专心练字离不开的。”
吴思庭想了想,又向其父一礼道:“孩儿明白了,多谢父亲教诲。”
巧的儿子,吴明眼掠过一丝欣慰,他捋了一下颌下的短须,又道:“今天的课业就到此了。所谓练武修,都是不可或缺的,你静静心,为父今天想枪法。”
吴思庭垂了垂头,道:“是。”他心有些兴奋,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做一名将军,那个时候,天天围着简飞扬打转,对其神出鬼没的枪术佩服得不行。简飞扬却告诉他,若单以枪术论,他在西顶多排在第三,不论是父亲还是杨叔叔,都是他拍马难及的。不过父亲名声虽响,却鲜少见他出手,就算偶尔指点,也大多只是指导他扎马步之类的,真正教导自己的,反而是简叔叔和杨叔叔二人。父亲要枪法,那是要传给自己几个绝招吧?
西总督府是由一个帐篷群构成,在书房不远处,就有由篱笆构成的一个院子,占地甚广,这就是演武场,也是小思庭平时打熬筋骨的地方。出了帐篷,两人没走几步就到了,吴明从落兵台上抽出一支枪来扔给他:“来,试试。”
这是把新枪,崭新的枪。大概刚刚开锋,吴明扔过来时,从枪头上传来一过股厉啸,刮得吴思庭皮肤生疼。他接过来,横在手一见一截草屑正落在枪尖上,无声无息的断为两截。他吃了一惊,道:“好枪!”这枪轻重合手,坚带韧,不但枪尖锋利,枪杆也不知用什么制成,黑黝黝的,像晒干的硬木,可握在手,却有一种金属般的质感。
“当然是把好枪,要换在十年前,为父可不舍得送给你。”
吴思家把枪放在手掂了掂:“父亲,这枪是什么做成的,孩儿从未见过这么锋利的枪尖,也从未见过韧性,硬度如此出众的枪杆。”
“那当然,这可是黑铁门主送给为父的礼物,他好歹是一门之主,送出来的礼物能寒酸了?”眼见儿子对长枪爱不释手,吴明心下也甚欣慰:“至于枪杆,枪尖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为父也不清楚。不过蓝门主曾说,是他参照远古的金属制成,叫做合金。”
合金这个词,对吴明来说并不陌生,不过此时此地,却另有一番感慨。这东西轻便坚韧,即使在他那个时代,也未见如此好的材料,也不知这蓝成是如何鼓捣出来的。这东西的珍贵程度自不必说,不过这么多年下来,他早用赤宵顺手,这把枪留在手里,终究是装饰的成分居多,而吴思庭是他长子,又酷爱枪法,与此枪倒是绝配。
原来是蓝门主送给父亲的,吴思庭把玩着手的长枪,心道原来如此。蓝成到西之后,周子鸿经常拜访他,吴思庭做为其弟子,对这个黑铁门主自不陌生。他将合金枪握在手,微微一抖,吐了个门户,在场一展所学。
拦提挑撩刺崩拨扎。吴明常告诉他,枪术招类繁复,但万变不离其宗,基本要领却不外乎以上几个动作,世人最重招式,却不知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那有时间让你摆开架势来表演?所以要想学枪,还是得基本功扎实,一法通万法通,也只有如此,将来在枪术一道上才有望大成。
不过真要表演,却不可能一味蛮来,吴思庭使出的,正是杨易教他的枪法。杨家枪法他自不能乱传,但此枪法经过杨易改进,威力有所减少,灵巧却大大增加,正适合吴思庭这种正在长身体的半大小子。
这一下全力施展,枪影弥漫,整个演武场都是吴思庭闪转腾挪的身影,一趟下来,吴思庭额头见汗,手的枪忽地一收,直直站好,心有些惴惴,生怕自己有什么差错,但见到父亲脸上的微笑,他才放下心来。
尽管知道过分赞誉对儿子不好,但吴明仍是道:“思庭,枪术基本功你很扎实,能学的几乎都学去了,现在就算为父想教你,你没什么可教的。剩下的,就何结合实战的磨练了。
吴思庭张了张嘴,正想询问自己有何不足之时,这时黑二从外面转了进来:“公爷,南蛮人那边有动静了……”
北蒙在南蛮有探子,黑衣卫闻名天下,岂会落后于人?不过吴明做事仔细,明言收集的消息要尽量翔实,不可似是而非。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自然较多,所以西虽离南蛮较近,反比西蒙得到消息晚一些。
这么多年了,南蛮人终于要来了。自希烈陨落之日起,吴明就知道,自己和南蛮人的事远没完,自己要找他们麻烦,以全轩辕竟遗愿。他们同样不会善罢甘休,以为元帅复仇。得到这个消息,他反而有些如释重负。眼见儿子眼巴巴的己,不由歉然道:“思庭,今天的功课到此为止,为父有些事得先走了。这枪就送你做为十岁生日礼物吧。对了,趁手的兵器不可无名,你快给他取个名字。”
吴思庭将长枪在手抖了个花:“既然是蓝叔叔送的,他是黑铁门之主,那就叫黑金枪吧。”
浮生若寄1()
; 第十一节
日正当空。www/xshuotxt/com
太阳像个巨大的火球挂在天际,微风送来了天阴山的凉爽,即使是正午,仍让人感觉微寒。
司汉和念祖两人骑着两匹小马驹,正在草原上撒着欢。不远处,那颜达与轩辕灵坐在临时搭建的帐篷边,微笑个儿子你追我逐。
今天是缰节,这是个古老的节日,又是个特殊的节日。之所以说他特殊,是因为这个节日在一年有两天。三月份开始抓马,挤马,挑选马驹,到了九月旬,这一天再放马驹。对蒙人来说,马是一生最重要的良伴,许多孩子就在这一天挑选自己坐骑。
干比噶骏马,名动天下,当年兰宁守卫战时,优露莉跟随吴明来到兰宁,轩辕灵就曾送她一匹宝马,取名“胭脂”,优露莉喜欢得不得了,这匹骏马也陪伴南蛮疾风战将至今。
两匹马虽未长成,但神骏不凡,在草原上奔腾良久,丝毫不见疲态。眼见天色已晚,两兄弟才意犹未尽的打马而回,刚跳下马,念祖就跑到轩辕灵身边,迫不及待的道:“阿妈,孩儿挑选的马驹怎么样?”
轩辕灵摸了摸他头:“很不错,是匹难得一见的良驹。”
得到母亲夸奖,念祖大是得意,有些挑衅的眼司汉:“那是,哥哥一直追不上我,我挑的马驹就比他的好。”
平时习武修,念祖事事落后,今日好不容易胜了哥哥一筹,不由大是得意。
这个弟弟一向好强,司汉抿了抿嘴,并未多说。倒是那颜达道:“天下单以骑兵论,自然是我蒙人最强。无论西铁骑,还是北汉的黑甲精骑,或许在质量上和我们差不太多,但若论数量,他们则拍马难及了。”
念祖仍有些兴奋,大声道:“阿爹,这样的话,我们的坐骑就是天下最好的了?”
脸天真的样子,那颜达也被逗乐了,拍了拍他脸道:“天下坐骑,自然是以异兽王者为佳,不过兽王早臻七段,心智与一个成年人差相仿佛,要想收伏,谈何容易?天下间,能以兽王为坐骑者,也仅一人而已,那才是真正的好马,当得起天下第一骑之称。”
被父亲削了面子,念祖撇了撇嘴,大是不满。司汉突的开口道:“孩儿敢问父亲,这人是谁?”
那颜达眼轩辕灵:“南汉西之主吴明,他的马名唤‘南望’,就是一匹七阶马王。”
颜达有些异样的眼神,轩辕面上声色不动,心下却有些不是滋味。自己确实和吴大哥有过婚约,但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时过境迁,自己有了司汉念祖,吴大哥也有了四房妻妾,且子女众多。难道达哥仍放不下么?
“吴明?就是娘亲常提到的那个舅舅么?”
那颜达道:“是呀。”他突的站了起来,望向远方:“有人来了。”
落日血红,挂在西面的天际,远方,一队人马呼啸而来,尘烟滚滚,不一会就到了近前。当先一人正是呼延海,他跳下马,向那颜达和轩辕灵分别一礼道:“老臣见过陛下,可孙。”
自从轩辕灵将可敦之位让于野风珍珠后,她就降位为可孙,可孙也是北蒙皇帝之妻的一个称呼,大概和汉人的贵妃相当。那颜达道:“舅舅不用多礼。今儿个是缰节,舅舅不去放松放松,怎么到这里来了?”
呼延海笑了笑:“今日出去散心,恰巧遇见一个旱獭窝,嘿,一抓就是一大群,怕有好几十只。老臣想了想,这东西殊为难得,就着将士们送来,与陛下同乐。”
以舅舅的性格,这旱獭只是顺路,肯定另有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