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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自幼在洛丹伦生活,深切地了解到豺狼人和人类之间矛盾的他还是这种野蛮的物种本能地抱持着怀疑和排斥。一向沉稳的老人不希望原本的计划里加入这种难以掌控的变化,也不愿意自己的弟子因此而背上不名誉的包袱。
“你应该知道,如果身为王子的你接受了那群豺狼人的效忠,一旦这个消息传遍洛丹伦,这意味着什么?”
“我明白!”
王子站在阳光之下,紧绷着小小的脸,大声回答道。男孩用认真的神态和郑重的语气告诉了面前的大主教自己心中的坚持:“以米奈希尔的名义,我相信这会是一个有利于洛丹伦王国的选择。”
阳光照射在男孩金色的短发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老人眯着眼睛摇了摇头,似乎是在埋怨对方的冲动和鲁莽。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这样吧,我会派人给你的父亲传信,这件事就让国王陛下来决定,相信你的父亲一定会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遵从您的安排,老师。”
阿尔文向老人欠了欠身,接受了大主教的主意。毕竟是否接受豺狼人作为洛丹伦的附庸不是他一个孩子能够决定的,大主教没有呵斥自己而是答应为自己向父亲传话已经是很大的宽待了。
而且,他也相信自己的父亲,泰瑞纳斯国王会对自己提出的这个能够切实增强洛丹伦王国力量的计划感兴趣。接下来,只要静静等待就好,比起他自己提出的简单想法,王国上层的那些沉浸于权谋已久的聪明人肯定能够做出更合适的计划。
等待的时间,总是让人感觉漫长。在等待王都传来回讯的日子里,阿尔文把被安置在治安所的那群豺狼人完全抛到了脑后,全身心投入到了祈祷以及和剑术的练习之中。
这一次前往斯坦索姆,王子身边的护卫除了一直跟随在自己身边的艾伯顿之外,只有一个小队二十多人的骑士。一直教导自己和阿尔萨斯武技的王室教官当然也没有跟来,所以每天的日常对练只能由艾伯顿代劳了。
或许是因为豺狼人的事情,这个忠诚的骑士脑子里一直没能转过弯来,几天里一直板着长脸,像一座雕像一样一言不发。尽管如此,在进行对练的时候,年轻的骑士依然做得十全十美,在男孩的攻击之下防御得滴水不漏。
“不行了!”
在自己的又一次进攻被对方手中的木盾拦截之后,阿尔文将手中的训练用短剑随意地丢在地上,弯下腰来喘着大气。
男孩双手撑着大腿,偏着小脑袋看向依旧保持着防御姿势的年轻人,气喘吁吁地说道:“我说,艾伯顿,你就不能让我一下?”
男孩胡闹耍赖的语气让原本还紧绷着神经的年轻人一阵恍惚,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王子殿下跟普通孩子无异的表现。
从十八岁那年进入王家卫队算起,年轻人已经跟随了这位和常人不同的王子快三年了。但是在这个王子身上,他只能看到出色的天赋和自虐般的努力。明明是一个尊贵的王子,却比那些平民出生的孩子还要努力。
八百多个日日夜夜,他一直跟随在对方的左右。无论是王家图书馆还是演武场,无论是祈祷还是学习,这位殿下刻苦的表现让曾经不太努力的年轻人心中产生了深深地自卑。
洛丹伦的所有人都只知道阿尔萨斯殿下的弟弟是一个天才,但是没有人知道这个顶着天才名头的孩子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努力。他的成功,靠的不仅仅是天赋,更是无人能及的专注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仅仅只是一个天才的称呼,对于这个拼命的孩子是在太廉价了。在他看来,和那个总是逃掉历史课,没有过人本领的阿尔萨斯相比,眼前的这位殿下才是真正适合成为洛丹伦下一任国王的人选,可惜的是……
现在,这位殿下更是冒着有可能触怒国王陛下和声誉被毁的风险,选择用自己稚嫩的双手为王国去探索一个新的可能,这个决定让年轻人打从心底的为男孩感到不值。
年轻人只感觉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不断地翻涌,终于,他沉声向男孩问出了一个困惑了自己几天的问题:“殿下,只是为了那群豺狼人,这一切真的值得么?”
听到艾伯顿的问题,阿尔文收敛了笑容,站直身体,问出了一个年轻人觉得匪夷所思的问题,“艾伯顿,我叫什么名字?”
好在,阿尔文的本意并不是让对方回答。他抬起头平静地看着身前几步远的年轻人,郑重地说道:“我是洛丹伦的王子,我的名字叫作阿尔文·米奈希尔,我为我的姓氏而骄傲。”
宁静的午后,一缕清风拂过显得有些空旷的院子,男孩嫩生生的嗓音隐藏着难以抗拒的威严。这一刻,艾伯顿感觉自己从小崇敬的国王陛下逐渐苍老的身影和眼前年幼的王子重合在了一起。
年轻的骑士松开了手中的剑盾,身子猛地下沉。他单膝跪在阿尔文的面前,深深地垂下头,以手抚胸,热血激昂地立下誓言:“阿尔文殿下,请允许我跟随在您的身后,用我手中的利剑为您扫清面前所有的障碍。”
“我准你。”
男孩伸出右手轻轻地按在骑士的肩头,明媚的日光之下,院子里那棵高大的冬青树在轻风中发出沙沙的轻鸣,见证着骑士的誓言。
ps:感谢书友怒火齐力欧的100起点币打赏,谢谢支持!
这本书是去年最后一天改的状态,可能因为成绩不怎么好,问过编辑大大说游戏的推荐位比较紧张。所以呢,一般来说改状态之后的试水推荐可能要继续等到下下周。说句实话,确实是有点失落,不过咱肯定不会断更,请大家放心。最后我想问一下各位,书的节奏是不是真的太慢了?
第二十五章 准备()
安多哈尔的市政厅,马丁镇长常用的书房。
房间里的布置很简单,房间中央摆放着一张四四方方的木桌和几张靠背椅,原本应该放置在木桌上的战略地图已经被收进了抽屉。除了一个矮小的实木书架和一套制式的剑盾之外,墙边还摆放着好几个动物标本——长着巨大犄角的雄鹿,活灵活现的松鼠,雪白皮毛的狐狸,甚至还有一头站立着的灰熊。
阿尔文板着圆圆的小脸蛋,一言不发地看着方桌对面看上去惨兮兮,浑身打满了绷带的地精商人,眼神有一些飘忽。
“尊敬的殿下,来自棘齿城的菲格斯·金币向您致敬。”
在治安所得到适当的救治之后,原本几乎被烤熟的地精商人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性命。从菲格斯从治安所的卫兵那里得知自己是因为王子的仁慈才获救之后,他就在等待王子的召唤。
作为一个把商人本性根植入骨髓的地精商人,菲格斯相信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行为都能够用交易来解释。他不知道这位素未蒙面的王子为什么会救下自己,但是他知道只要对方抱有别的目的,那么他东山再起的机会就来了。
只要自己能够抱上对方的大腿,那么自己目前所有的困难都将迎刃而解,成为像加兹鲁维大人那样的大财主的梦想将触手可及。想想看吧,如果所有人类王国之中最强大的洛丹伦王国成为自己商业上的靠山,他甚至能够成为热砂大人那样的贸易亲王!
所以,此刻坐在桌边的男孩在菲格斯的眼里不再只是一个顶着王子称谓的小家伙,而是成堆成堆的金币和通向贸易亲王宝座的钥匙。在这个有可能是自己生命的转折点的时候,他必须表现的完美无缺,获得对方的信任,这是他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地精商人表现的恭恭敬敬,一举一动都符合人类社会的礼节。但是在阿尔文看来,地精身上的挂着的绷带和那个看上去跟身体比例不太协调而且带着大面积焦黑印记的绿色大脑袋就像一个小丑的装扮,让人感到滑稽可笑。
王子抿了抿嘴唇,克制的没有笑出声。他转过头去,尽量不去看对面装模做样的地精,把话题转向了自己关心的地方,“你说你来自卡利姆多的棘齿城?”
“当然,我乘坐破浪号从遥远的卡利姆多来到这块大陆。我在航行途中渡过了宽广的无尽之海,见识了大漩涡的壮丽和可怕,更感受过大海上的无情风暴。”
菲格斯像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身子开始变得颤抖,声音也慢慢地变得尖锐,“猛烈的狂风卷起滔天大浪,旋转的海水形成直达天际的圆柱,没有船能够在那种情况下安然无恙,我是最后幸存的几个幸运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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