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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达夹了片滑溜肉片在嘴里嚼了嚼,顿时感到一阵香味从唇齿间升了起来。那肉片做得既滑嫩,又没有猪肉的骚味。方入口时带着一股瓜片的清香,细品之后肉里还有淡淡的甜味。
这里是古代,吃的都是吃泔水的散养大肥猪,自然和几个月便出栏的肉猪不同。这家酒店的烹饪水平也很有一套,能在京城底下站住脚的饭店自然有两把刷子。比文化大酒店的手艺还要强上不少。
高先达又品了品他这儿的白酒,虽然只是大缸里面舀出来的散装白酒,但是北京地区出产的二锅头很有名气,自然别有一番风味。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酒的味道稍微偏淡了一些,不像寻常的二锅头那么冲,好像兑过水。
但是兑过水的二锅头也有三十几度,高先达权当是在喝低度酒,还能多喝两杯。
后续包括肘子、烧鸡、酱牛肉之类的菜肴陆续上来,高先达吃得舌头差点没掉下来,当下也不客气,舞动筷子肆意地大嚼起来,倒有些像是布拉德附身。
韦小宝倒是小孩心性,对大鱼大肉之类的东西不感兴趣。他只夹了几筷子肘子,便感到一阵喉头发腻,再也吃不下去了。
小孩子都喜欢吃些糕饼之类的甜点,他也不向高先达讨来。只是盯着外面那些卖糕饼、画糖画、扎糖葫芦的摊子看。
韦小宝看得入神,不小心一挥手将旁边的茶碗碰掉在了地上。
高先达不由得埋怨道:“怎么这么不小心。”不过幸好不是酒坛子,一个茶碗不值什么钱。
他抬头观瞧的时候,便看见从外面进来了一老一小,穿着非常的古怪。一看就不是普通人!高先达不由得也吓了一跳。
这也怪不得高先达。进来的这两个人穿的都是标准的清朝宫廷的服饰。但是经过后世的演化,一般穿成这样的都是僵尸。
高先达也看过不少的鬼片,所以难免有些害怕。他随即就埋怨自己少见多怪。现在这个副本的时间是清朝康熙年间,他们现在又是在天子脚下,有人穿着官服自然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一老一小坐在了角落之中,年老的尖声说道:“拿酒来!”听他们说话,阴气沉沉的,还很尖锐,似乎是两个太监。
那老太监身体佝偻,脸色蜡黄,若是换了旁人,非得以为是得了花柳病。但是他既然是太监,那么可能得的就是肺痨。在青霉素还没普及的时代,这种病很常见。
店小二见是宫中的人物,自然不敢怠慢,连忙取过酒来。老太监从身边摸出一个纸包,打了开来,小心翼翼地用小指甲挑了少许,溶在酒里,把药包放回怀中,端起酒杯,慢慢喝下。
高先达是受过范多金基础现代医学培训的,他虽不知道那老太监服的是什么药粉,但也知道得了肺病不能喝酒。那老太监竟然喝酒,便是在自寻死路。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就见那老太监全身痉挛,抖个不停。配上他干枯的容貌,似乎随时都能死掉。
店小二今天按照老板吩咐,确实是往酒里面兑了些水。他做贼心虚,生怕是自家的酒出了问题,连忙过来问道:“怎么了?”
那个小太监喝道:“走开!啰里啰嗦干什么?”
店小二见自己兑水的事情没有事发,松了一口气,点头哈腰地退了开去。当然他站在一旁也不住打量二人,生怕这个痨病鬼死在自家店里不吉利。
高先达虽然知道那两人乃是宫中的太监,不过关于穿清朝官服的都是僵尸的概念根深蒂固,一时也难转变。他见那两个太监行事诡异,觉得还是不要惹祸上身为好。
高先达有心离开这个酒店,但是他还没有吃饱,而且这里的菜确实味道很好,高先达更是不舍得离开。他只能闷头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并且心里盘算着怎么样能跟这里的厨子见上一面。最好能将他们带出副本,去文化大酒店指点一下。即使不成,哪怕给几个菜谱也好啊。
这时候,从外面又进来了七名大汉。他们都是光着上身,穿着牛皮裤子,辫子盘在头顶,全身油腻不堪,晶光发亮,好像用油脂自顶至腿都涂满了。七人个个肌肉虬结,胸口生着毵毵黑毛,伸出手来,无不掌巨指粗。
七个人分坐两张桌子,大声叫嚷:“快拿酒来,牛肉肥鸡,越快越好!”店小二连忙过来招呼,摆上杯筷。他见今天来的都是怪人,便有些恍惚,习惯性地随口问道:“客官,吃什么菜?”
一名大汉怒道:“你是聋子吗?”
另一名大汉突然伸手,抓住了店小二后腰,转臂一挺,将他举了起来。
店小二手足乱舞,被吓得哇哇大叫。七名大汉哈哈大笑。
那大汉一甩手,将酒保摔到了店外,砰的一声,掉在地下。
无论是中国式摔跤还是蒙古式摔跤都是经过战场洗礼的极具实战意义的武术。在面对身穿重甲的敌人时,拳脚功夫并不能造成多大的伤害。而柔术的地面技巧则只适用于一对一的格斗。当你和对手在地面上缠斗的时候,旁边的敌人便会过来将你的脑袋取走。
所以摔跤是一门结合了力量、敏捷和智慧的传统武术,蒙古、满清能够统一中原,靠的是武力强大。而他们武力的强大却也并不只表现在弓马娴熟上,也包括了摔跤的各种技法。
高先达一见,就知道这大汉的技术并不怎么样,只是仗着身体肌肉强健,有着一股子蛮力罢了。不由得嗤笑了一声。
P。S。本章为过度章节,部分内容引自原文。
(1)金庸。《鹿鼎记》'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第三回:符来袖里围方解椎脱囊中事竟成”(未完待续。)
第5章: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马伽术是现代武术的大熔炉,里面的招数大多来自于各门各派的现代格斗技巧,并进行了规范化、简单化、实战化的整理。
其中便有不少技巧是来自于摔跤和擒拿的。高先达虽然不以摔跤见长,但是他精通军用马伽术,眼光非常独到。
他一见就知道,那个大汉的动作毫无技巧可言,只是靠着一身蛮力将那个店小二硬举了起来,纯粹是为了炫耀。而且他后续将那店小二扔出去的行为,既危险又没什么用处。
若是摔像店小二这样的普通人,难免会伤到人命。而若是对付身手灵活的高手,只要一个受身,便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没什么效果。
所以高先达对这大汉的技术有点不屑一顾,哂笑了一声。但是他心里有些恼恨店小二在酒里兑水,觉得他也该着受些教训,便没有任何其他的表示。
韦小宝没有喝酒,所以不知道其中的缘由。他见着几个大汉欺负人,心里便有鸣不平之意。他见高先达哂笑了一声,便没了下文,便对高先达说道:“你笑什么,欺负人很有意思吗?”
高先达道:“欺负人倒是没什么意思,我只是笑这几个人功夫学得还不到家。”
韦小宝道:“那你打得过他们了?”
高先达道:“跟这种莽夫有什么好打的,而且我有刀……”
韦小宝道:“你若不用刀,一个人打他们七个,一定要输。”
高先达道:“按你这么说,不如将我的手脚全捆上。那我便连你韦公子也打不过了。”
韦小宝对高先达的讽刺不以为意,只是说道:“原来你的功夫尽是吹牛。净说人家功夫不到家,自己却又不敢出手比试。”
高先达却也不受他撩拨,不动声色道:“你爱怎么说便怎么说吧。反正我是不打算动手。”
韦小宝听高先达的语气,知道这些人不是高先达的对手,心里有了底。便突然大声道:“喂,大个儿们,我这个朋友说,他一个人能打赢你们七个。”
高先达似乎早有准备,一听韦小宝发言,立刻左手端起两盘菜,右手抄起酒壶酒杯,径直转到了旁边的另外一张桌子边坐下,动作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
高先达的敏捷高,动作快,那张桌子离韦小宝好远,看起来他好像原本就是坐在另外一个桌子上的,根本不认识韦小宝。
等韦小宝说完话,一回头的工夫,就懵了。心说:人呢?
那七个大汉也是听了韦小宝的话,才向韦小宝这边看来,见他孤身一人,怒道:“小娃娃,你说什么?你那个能打的朋友在哪里?”
韦小宝一脸尴尬地看向了高先达。高先达自斟自饮,还夹了口菜,看所有人集体看向了自己,故作尴尬地呛了一口酒,连忙摆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