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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瘦相间的厚牛肉饼,三片培根以及一个煎蛋,还有大量作为辅料的生菜、洋葱和西红柿,看起来很有分量。特色酱料给得也很足,捏在手里的时候,里面会向下缓慢流淌出粘稠的黄色芝士,充满了一种油腻感。
高先达一米八几的身高,一百七十来斤的体重,在华人中也算是个大体格了。他的食量自然也不能算小,但是大清早便吃这种油腻的食物,胃口还是不会太好。他只是小口慢悠悠地咬着,好一会儿也只吃掉了半个。
布拉德吃起这种垃圾食品来却完全是另一个状态,只需要三、四口,一个硕大的皇堡便进了他的肚里。他消灭掉那五个皇堡的速度反倒要比高先达吃掉这半个皇堡还要快上一些。
吃饭的工夫,高先达的目光继续游离在街上的那些大腿上。这是当巡警难得的享受。不过街上也不都是美女,偶尔扫到些穿着暴露的恐龙或者身形臃肿的大妈,也让人有些倒胃口。
今天的运气不错,有一个身材火爆的美女吸引了高先达的注意力。
用“美女”两个字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她穿着件低胸的白衬衫、贴身的短裙,露趾的高跟凉鞋,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将她婀娜的身段充分地显露了出来。她那两条修长的美腿好像白玉雕琢而成,趾甲上涂抹的朱红则是镶嵌在其上的红玛瑙。一对不小于36E的**随着轻盈的步伐左右摇晃,展示着柔软与弹性。而她的脸更是极美,让高先达甚至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
她的左臂肘间挂着一个皮包,手中端着一杯咖啡,右手则拿着一个移动电话,正在边走边打着电话。
长得好看的人一般都不会太穷,在1992年,移动电话还是个新鲜玩意,而她的包上巨大的Logo也向外人炫耀着它的价值。
这美女从表情上看心情似乎并不太好,正在和什么人争论着,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她终究只是一个路人,心情好坏与高先达无关,只要领口够低,裙子够短就行了。
这时候,旁边一个上班族模样的人似乎在赶时间,也顾不得看路,急匆匆地奔了过来。这美女不小心便被撞了一下。
她穿着高跟鞋,本来就重心不稳,手里又拿了一堆东西,跌跌撞撞之间,手中的提包被撞掉在了地上,咖啡也撒了一地。
这美女连忙弯腰捡包。她的胸围本就彪悍,领口又低,她胸口的两团白腻便在简单的服装中若隐若现。
这确实是一片大好的风景。高先达深深地咽了一口口水,暗道今天真是值了,很是对她行了一阵注目礼。
但是这个时候,斜刺里突然窜出来了一个人,一把抢过地上的提包,飞快地跑了!
第2章:奔跑吧,高先达!()
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敢公然抢包,尤其是在巡警的注视之下。
“头儿,有活干了!”高先达说道。
他将手中吃了一半的汉堡包随手甩到了一边,拉开车门就冲了出去。
高先达毕竟是一个菜鸟。他在警校里学了一身的本领,可是到了工作当中却无处施展。这可是他第一次遇到抢劫案,心中的兴奋就甭提了!
布拉德可就没有这份干劲。他这时候已经将五个大号的双层皇堡全部消灭掉了,正捧着一杯超大杯的冰镇可乐,大口大口地猛吸着。
高先达突然的行动把布拉德吓了一跳,差点没呛到,咳嗽了好几声才止住,并随后打出了一个长长的响嗝,这才慢悠悠地说道:“一个小蟊贼而已,哪用这么冲动?年轻人,就是毛躁……还浪费粮食!”
他随后的动作并不是跟着下车,而是把手伸向了被高先达甩在一边的半个汉堡包,拾起来塞进了嘴里……
这时候高先达已经跑远了。
高先达在警校读书的时候可是美式足球校队的一员。他虽然没有那种两三百斤的硕大体格,但是灵活的脚步和良好的大局观让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线卫。
所谓的线卫就是一种以扑杀对方跑锋或冲击对方四分卫为主要任务的防守队员。他曾经获得过“扑杀之王”的称号,足以见得高先达跑步的速度非常的快。
他几步便跑到了那个美女的身边,说道:“请不要慌张,在这里等着,我去抓他。”
说着,他还给那美女留下了一个自信的微笑,然后转头向那抢包贼的方向追去。
“这简直就是上天赐给我的好机会。”高先达心里想道,“这个美女会不会因此爱上我呢?”
高先达曾经在脑中无数次幻想过类似英雄救美的情节,脑洞大的时候甚至还会想到后续的升职加薪,当上名侦探,出任总督察,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什么的。尤其是迎娶白富美这一条,对他的诱惑力相当大,要不然他也不会顶着家里的反对选择去当什么警察。
敢于在街面上出来抢包的人,肯定也是对跑步速度非常自信的。这抢包匪一见这么快就有警察追过来,他也有些慌了。只能立即加速,而且专门挑一些犄角旮旯的地方跑。
但是这依然无济于事。
高先达脑子里一想羞羞的事情,血液就会向下流。所以他的两条腿里现在灌注了三条腿的力量。更是越跑越快的。
连专业的跑锋都难以突破高先达的防守,寻常人哪里是他的对手。
高先达很快就追上了那个抢包匪,然后双脚用力蹬地,整个人飞扑了起来,使出了一招美式足球中招牌式的擒抱动作:长矛擒抱。
高先达厚实的肩膀顶在了那个抢包贼的后腰上,直接把他砸倒在了地上。
这一招的威力惊人,即使是在穿着厚实护具的美式足球赛场上,也时常出现受伤的情况。更何况是对付一个普通人。
那个抢包贼连忙大叫:“腰!腰!”
但是高先达根本不理,他心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唱歌!
只见他飞快地将莱德尔的两只手都扭到了背后,拷了起来,并且快速说道:“你已经被逮捕了,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聘请律师,或者法庭将免费为你指定一位……”
高先达一口气将警告语背了出来,他当警察以来,这还是头一次,心情非常爽!
高先达端详了一下这个抢包贼,原来还是个熟脸。
他的本名叫做兰斯威尔逊(LanceWilson),外号叫做莱德尔(Ryder),是橙林帮中葛洛夫家族的一个头目,曾经是警局的常客。
橙林帮曾经是洛圣都最大的暴力团伙。不过在他们的前任当家死于火拼之后,这两年已经有些式微了。大部分的成员不是作鸟兽散就是沦为了酒鬼和毒虫了。曾经敢打敢杀的莱德尔也没了经济来源,现在也只能干一些抢劫便利店之类的勾当。
可是没想到他竟然越活越完蛋,竟然干起了街头抢包这样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
即使他现在只是一个抢包贼,高先达也不敢大意,又仔细地搜了一下他的身。
果不其然,除了些散碎的零钱外,莱德尔的身上还藏着一把银色的沙漠之隼手枪。
“好家伙,拍电影啊!这么大一把枪?”高先达笑道。沙漠之隼这种枪虽然威力强大,但是既重后坐力又大,相当难以掌控。即使是他这种受过专业射击训练的人,也不敢说能够做到精准。
莱德尔苦笑了一声,回道:“还不是为了吓唬人嘛。”
说来也对。如果只是为了吓唬一下便利店老板,让他们乖乖地把钱交出来,一把亮闪闪的沙漠之隼的效果肯定是要强于乌突突的9mm小手枪。
“非法持有杀伤性武器,这条就够判的了。再加上抢包,这次你估计得在里面待几年了。”高先达说道。他一手需要压着莱德尔,另一只手还要拎着被抢的皮包。没办法再拿这把沙漠之隼。他只能随手将它别在了自己的后腰上。
往回走了一半的路,布拉德才呼哧带喘地跑了过来。他虽然力气大,但是体重负担太大,并不擅长奔跑。见到高先达已经顺利完成了任务,自然是面露喜色,夸奖道:“没看出来,你小子还真是身手敏捷,不会是学过中国功夫吧?”
高先达虽然是中国人,但是和普通的警察一样,只是学过警用的格斗术,哪会什么飞天遁地的本事。但是这种深入人心的误解,他也懒得解释了。
高先达只是微笑了一下,将莱德尔交给布拉德。然后自己拎着皮包去找失主去了。
若是普通的失主也就算了,这次的可是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