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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少说,赶紧灭火!”高先达道。
“好吧好吧”他们三个只能赶快行动了起来。
高先达仔细地聆听着屋里面的声音,果然从噼里啪啦的燃烧声中分辨出了孩子的哭声。
他快速地冲了过去,将障碍物搬开,从里面找到了一个用小被包裹的婴儿。
这孩子脸色发紫,因为浓烟和缺氧的原因,已经快窒息了。但是它还在用尽最后的力量,向外散播着求生的信号。
“是个很坚强的孩子呢。”高先达道。
然后他就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向外冲了出去。
他刚刚冲出房门,这间磨坊就因为房梁被烧断倒塌了下来。
一根横梁落在了地上,又偏折过来,砸在了高先达的后背上。发出了“当”的一声。
不过以高先达现在的力量,想要扛这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他冲了出来,将婴儿交给了那个年轻的母亲,柔声说道:“这是你的孩子。”
那个少妇哭得更厉害了。她紧紧地抱住了自己的孩子,双膝一曲跪倒在地,连声道:“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这时候,整个镇子的人都行动了起来,有更多的人加入到了救火的行列当中。
他们从不同的水井中打来了水,用盆盆罐罐输送了过来,然后浇在了火焰上面。
火势终于被控制住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高先达的三只口袋妖怪。不过它们做事也有分寸,并不需要在平民面前过多地展示自己的“神迹”。
醉问将火源处的火焰吃了个干净,晨风向四壁各发射了一颗寒冰弹,防止火势蔓延,地震则是喷了几根水柱出来,形成了大量的蒸汽,从而进行整体降温。
随后它们三个便离开了火场,兜了个圈子回到了高先达的身边,回精灵球里面休息去了。
因为内部的火焰其实已经灭掉了,所以在村民的集体努力下,这场大火终于被熄灭了。值得庆幸的是,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镇长听说了高先达的英勇事迹,连忙带人过来对高先达表示感谢。
高先达连连摆手,道:“这算不了什么的。换成谁,都会去救人的!”
“什么叫骑士精神?这就叫骑士精神!”镇长连声夸赞高先达,“敢问大人,可是拜拉席恩家族的?”
高先达的衣服上印有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披风上也别有家徽,所以还是比较好分辨的。
“没错,我就是蓝礼。”高先达道。
“可是风息堡的蓝礼大人?”镇长激动地说道。
高先达点了点头。
镇长立刻就跪下来,其他的镇民一见镇长跪下来,他们也都一起跟着跪下了。
平民见到贵族的时候,必须要保持礼仪,见到领主老爷则需要下跪。
虽然这个镇子并不是蓝礼的封地,但是蓝礼毕竟是七国最顶级的大贵族。他们见到高先达时,下跪并没有问题。
但是高先达却觉得有些尴尬,毕竟他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于是他连忙将镇长扶了起来,让其他的镇民们也都免礼平身。
镇民们在镇长的带领下,开启了歌功颂德模式。
“你们不要夸赞我了,有那个时间不如赶快修整一下失火的房屋。”高先达道。
“是,是是!”镇长连声说道。
镇民们于是立刻行动了起来。
那间磨坊已经彻底烧毁了,连房梁都已经塌了。驴子被磨盘拴住,跑不掉,这时候已经熟了。里面的粮食也全都变成了焦炭,散发着一种带苦味的麦香。整体的气味让高先达想到了一种叫做驴肉火烧的美食。
驴肉火烧是河北河间地区的美食,而母猪角再往前走,那个地区也叫河间。
这家人的生活恐怕会变得非常艰难。但是人没出什么事儿,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高先达有些于心不忍,掏出了十个金龙,交给了那个少妇。这或许不够他们再开一家磨坊的,但是至少能让他们的生活维持下去。
镇上的某些闲汉看到高先达出手这么阔绰,都想回去把自己家的房子点了
第28章:乡野店铺的风味!()
总之,高先达从火场之中救出了一个婴儿的名声是传开了。
很快,塔楼里的领主老爷也来到了镇子里。
他并没有爵位,只是一个有产骑士,名叫罗杰…霍格,是一个相貌平庸、身材健硕的中年骑士。
他是哈佛家族的封臣,封地就是这片名叫母猪角的地方。包括这座带有厚实高墙的塔堡,下面的这处市镇,以及周边为数不多的农地。
母猪角的农业收入并不高,但是因为地处君临通往河间地的必经之路,所以经常有商队经过。又因为它离君临刚好只有一天的马车路程,所以无论是商队还是佣兵,都喜欢在这里留宿。
一来二去,母猪角的商业倒也发展了起来。罗杰虽然只是个有产骑士,却比某些男爵还要富有一些。
保住了这座市镇,就是保证了他的赋税收入,所以罗杰对高先达也非常感激。
他宣布今晚要在塔堡中举办一场晚宴,来表示对高先达的尊敬和感谢。
高先达便告诉罗杰,巴利斯坦爵士带领了二十名骑士,也正在赶往这里的路上。
这一下,罗杰感到更加的惊喜。
无畏的巴利斯坦是活着的传奇,是骑士的楷模,罗杰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与巴利斯坦见过一面,对他甚是崇敬。
所以罗杰连忙命令镇长将市场上的新鲜酒肉、瓜果全都搬到塔堡当中,又雇佣了几个吟游诗人和舞女。他想给各位大人一个惊喜。
高先达对罗杰的邀请表示感谢,并答应了他的邀请。不过他还要在这里等待巴利斯坦的到来。
罗杰对此表示理解,又派了两个下人协助高先达进行迎接工作。
其实迎接工作根本就不需要两个帮手。只不过是派一个专人到路口迎接,而另外一个就可以陪着高先达在镇子上好好逛逛。
同时,罗杰委婉地跟高先达表示,他毕竟只是一个有产骑士,他的塔堡规模其实非常狭小,并没有太多的空房间。
如果只有高先达和巴利斯坦两个人来做客的话,自然是毫无问题。他愿意陪伴两位大人通宵达旦,饮宴欢歌。但是二十名骑士的话就有点招待不下了。
高先达对此也表示理解,说这个问题他自己能够解决。
镇上因为经常有各种人经过,所以旅店和酒店建设得很不错,房间宽敞明亮,价格也适中,相比塔堡,其实更适合居住。
高先达便干脆找了个旅店将它整个包了下来。
旅店老板听说是大人物光临,而且还有大生意,满脸堆笑地迎了出来,给高先达介绍他们旅店“悠久”的历史。然后不但派人将房间打扫得非常干净,而且还奉上了他们自酿的黑啤酒给高先达解渴。
当然,乡野的啤酒味道并不怎么样,但是老板的服务态度很好,为的也不过就是想多赚几个铜板罢了。
高先达身上初始自带的金币还很充裕,付完了房钱,也足有一百多个金龙。所以他一高兴就打赏了老板一枚金龙作为小费,让老板满脸堆笑,乐得合不拢嘴。
“您的慷慨丝毫不亚于兰尼斯特家的人!”老板说道。
早就有传闻,兰尼斯特家的人就连拉的屎都是金色的,以此来证明他们的富有。但是高先达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不要拿我和他们相提并论。”高先达严肃地道。
老板被吓了一跳,连声称是。
高先达将房间都安排妥当,并且在旅馆里大吃了一顿面包和乡野烤肉。乡下厨子的手艺称不上高明,但是那肉却是货真价实的好肉,带着一股乡野的味道。
据说那大块的烤猪排,是昨天有猎人刚从林子里打来的野猪,还新鲜着呢。用洋葱和芫荽籽烤到鲜嫩多汁,然后连着汤汁一起呈上来,非常适合用面包蘸着一起吃。
而大麦炖野鸽子汤的味道也是高先达从来没有尝过的。
加上那口感粗糙的自酿黑啤和热气腾腾的面包,这顿饭吃得高先达还真是很舒服。
只可惜非常道并没有跟他们在一起,不然的话,他一定会想办法把菜谱给要过来。
吃饱喝足之后,巴利斯坦他们也没有赶来,高先达在房间里待着也是无聊,便走出来到镇子上转悠了一圈。
高先达并没有换装,他深绿色的铠甲、黄金打造的鹿角头盔都是他特立独行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