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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小姐是想说他们是自卫杀人?”朱静似笑非笑地说。
“我说了,我只是叙述事实。”她加重语气。
“人是我抓的,也是我杀的。”阿雪忽然开口,“我弟弟不过是想要阻止那男人杀我才会把刀抢过去,最后是我把这个杀死我们父母的人给咬死的。”
阿雪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恳求,她大约能明白阿雪是不希望牵连自己的弟弟,但是——想起阿冰刚才要杀她的情形,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是这样吗?”孟凡向她确认。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点头——虽然她也不能算是做伪证,可是她这么做是隐瞒了阿冰想要杀她的这件事,不知这样做算不算是放虎归山或是姑息养奸。
阿雪投给她感激的一瞥,握住了阿冰的手,说了一句:“你不要再到这种地方来了。”阿冰的脑袋机械地上下摇头了几下。阿雪突然推开阿冰,从身后的窗户撞了出去,紧接着是重物落地的声音,外面有尖叫有议论开始嘈杂起来。
孟凡的电话响了,“什么?死了?嗯,我知道了。”他环视了那些无措的警员,说,“那女人死了。”
即使只有三楼,如果头着地的话还是会死人的。她的手在微微发抖,阿冰苍白的脸色和满地的鲜红成了最刺眼的对比。
阿雪的耳朵也被什么人割掉了,也许是跛脚张干的。阿雪说跛脚张杀了她的父母,可是警方只找到她父亲的遗体。不过后来孟凡说,阿冰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说,根本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跛脚张要杀他们父母。而通过咬痕的对比,确定了阿雪就是杀死老赵和舞蹈老师张楚的凶手。案子貌似告破了,可是其中的动机谁也没弄清楚。阿冰领了父亲和姐姐的遗体离开,但是谁也找不到他的行踪。
“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孟凡后来问她。
“嗯。”她也没打算隐瞒,“不过我没有证据,怕说出来也没人相信。”
“到底是什么事?”
“……”她犹豫了一会儿,“跛脚张杀了阿雪的父母,以及监禁阿雪是为了用他们的肉入药,去治疗所有的腿疾——你们一直找不到阿雪母亲的尸体,估计是被跛脚张给什么人吃了,所以……”
“别说了!”孟凡打断她,“无凭无据的,你这么说会引起恐慌的。”
“所以我不是一直没有提吗?是你问我,我才说的。我刚刚也说啦,我没证据,我也只是听阿雪他们姐弟说话,谈到这件事而已。”
“你没录下来?!”孟凡一拍桌子。
“我被绑得动都动不了,怎么录?”她白了孟凡一眼,“所以我刚才也说了,我没证据,才一直没有说。”
“开什么玩笑?!吃人肉能治腿病吗?”孟凡嗤之以鼻。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是跛脚张的确治好了老赵和那位舞蹈老师。”她说,“老赵和那位老师很有可能是吃了阿雪父母的肉,所以才会被阿雪杀掉吧……”
孟凡伸手示意她别说下去,“总之拜托你别对外乱说,否则我都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我当然不会,不然也不会沉默到现在。”她撇撇嘴,“对了,那份什么猿猴毛的DNA报告呢?后来找到没有?”她想起阿冰毛茸茸的耳朵。
“找不到,检材也不见了,不过有没有那份资料对案子不影响。”孟凡说,“也许是狗毛,检验错误罢了。”
也就是不会再去找了。“那阿雪和她父亲的耳朵是被谁割掉的?”她又问。
“应该是跛脚张吧——至于为什么要割掉耳朵,也没人能说上个所以然来。”
因为耳朵很可能是阿雪他们和平常人唯一不同的地方,跛脚张首先割下他们的耳朵会不会是觉得他们的耳朵入药的药效最好?唉,人也死了,谁也不知道了。
她下班回家,看到天空上的云彩被夕阳染成一片鲜红,又想起了那天看到的满地鲜血,她打了个哆嗦。孟凡说经过调查,推定跛脚张是因为腿脚不便成天打骂妻子出气,最后妻子不堪忍受提出离婚——要知道几十年前离婚简直是奇耻大辱,跛脚张大怒就将妻子毒打至死。那么跛脚张是因为这样才会想治好自己的腿,不惜残害他人?想起阿冰那双耳朵,她不禁猜测阿雪他们究竟是什么人?假使阿雪他们的肉真的能治好所有的腿病,那跛脚张又是从什么地方得知的?也许老赵他们只是跛脚张试验药效的样品而已。她只感慨老赵死得太过无辜了。
晚上,她无意中翻看《山海经》,其中有一段:“《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食之差善走。”意思是在招摇之山里有一种野兽,形状像猿猴却长了一对白色的耳朵,它有时爬行,有时像人一样站立行走,它名叫狌狌,人若吃了这种野兽的肉就会变得善于行走。
这就是所谓治腿的灵药?那阿雪他们就是传说中的“狌狌”?
她合上书本,久久说不出话来。
或许地球上本来就有很多人类还没有认识的生物一直生活在大家周围,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罢了。
===第1章、治腿灵药 完 ===
美差来了()
今天杂志社来了一个听说是从总部派来的特约编辑,总编称呼他叫默罗先生,似乎是个中法混血儿。大家都非常好奇又紧张这位特约编辑会负责谁的稿子,不过很快大家的好奇心就得到了满足,紧张的心情也可以放松了——这位默罗先生不仅是编辑,还是个优秀的撰稿人,他只负责自己的稿子,总部派他出来不过是名义上出差,实质上休假,高兴就写稿,不高兴就休养,如此而已。
其实她对这些都不太关心,因为这似乎和她没什么关系,可是三天后总编把她叫进了办公室,说要给她一份“美差”。
“时穗,总编找你。”她去了个洗手间回来,遇见负责社会新闻的许华。
“哦,好。”她赶紧跑去总编的办公室。
敲了敲门,总编让她进去,她便推开了门,见到办公室里除了总编,还有那位特约编辑。该不会是这位编辑以后负责我的稿子吧?她忐忑地想着,不晓得那人会不会说中文,她可没有学过法语,连英语也说得不太灵光,这要怎么沟通?“总编,你找我?”
“坐吧。”总编简单地比了个手势,“前段时间的事也把你吓得够呛的了吧?我想趁这个机会让你好好放松一下。”
“哈?”前些时候她被搅进凶杀案里,差点儿没成为受害人,可是那之后她也没见总编给她放假,这都过去半个月了,怎么才想起来要让她放松啊?“是萧默回来了吗?”她的同事萧默突然来联系,说暂时不能回来也无法交稿,要她暂时替他写他的连载,本来说好这星期回来的,可还没有见人影。
“萧默说他的事一时半会儿还解决不了,所以这段时间还要拜托你。”总编说。
“那总编你刚才说让我放松一下是……?”
“你跟默罗先生一起去法国,看看当地的城堡酒店,一来是帮默罗先生拍些照片,二来也可以作为你的栏目素材,而且你也能在城堡酒店住上几天,权当休息。”总编如此说道,“至于萧默的连载,你在法国也能用电子邮件发回来,不影响。”
她了解地点点头。见鬼,什么叫让她放松?这明摆着是增加工作量好吧?本来她只要负责好自己的栏目,现在不仅要帮萧默赶连载,还要给这位从头到尾像尊石像一样不会说半个字的特约编辑当助手。“可是我没有去过法国,也不会说法语。”难道要她到了法国去当哑巴?
“放心,默罗先生的法语很流利。”总编微笑,“我记得你说你的护照还没有过期的吧?”
意思是她到了法国只能靠这个石像当翻译,也只能跟这个石像说话——如果石像也能出声的话。她瞟向默罗,又看看总编。唉,算了,人生嘛,本来就要去体验各种事情的,更何况这次还能免费出国,住贵得要死的城堡酒店,也算是赚到了,至少石像不会啰里啰唆,嫌三嫌四。“什么时候出发?”要去办签证呢。
“办好签证就立刻出发。”总编说。
这么着急?她暗自嘀咕着,默罗站起身来,说:“决定是她的话,我就先出去准备了。”说完便走出了总编的办公室,从她进来到他出去,这位默罗先生连眼尾都没有瞄过她一下。
看到默罗出去,总编长长地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