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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刚下完雨,空气清新,我见花园里的桃花开的正灿烂,心中欢喜,就多忙了一会,没什么大碍。”
刘邦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的脸“母后操劳国事,只可惜孩儿年幼,想为母后分忧,却又怕坏了事,孩儿不孝。”
“季儿,你是皇帝,忧心国事这是好事,近日,我时常头痛的睡不着觉,无力的很,要不。。。季儿你也学着开始处理一些事吧?既能为我减轻一下负担,又能锻炼自己?”
好啊,好啊。
刘邦差点就脱口答应了,太后虽然伪装地很好,但他还是看到了,那双散发着笑意的眸子背后,是幽幽地窥探。
他全身一凉,这又是试探!
奶奶个腿,说的可真叫一个情真意切,感人肺腑,要不是老子机灵,差点掉进去,刘邦下意识地啊了一声。
表情似愿意但实际上极不情愿,就像是小孩被逼着写作业一样,“母后。。。既然母后说了。。。那孩儿就做吧。”
语气委屈,神态扭捏,手指还不停地打转。
这一系列动作,简直完美的无懈可击,将刘邦想要表达的情绪表现地无比真实。
谎言永远都是谎言,代替不了真相。
但高超的谎言却能掩盖真相,再加上许多情理之中的因素,就能让人误以为这就是真相。
经过昨天的事情,刘邦明白,拒绝的太快,太坚决反而会令人生疑,倒不如半推半就,表现自己的不情愿来的真实,更令人信服。
太后见状果然心满意足,她轻轻一笑“怎么了?你不愿意吗?”
刘邦假装很无奈地说道:“母后吩咐的,孩儿自然愿意。。。只是。。。只是。。。”说了好几个只是,便没有下文了。
“好了,看你这样子,心里肯定是不愿意,母后也不勉强你,你还年幼,倒是母后太心急了。”
闻言,刘邦做出一副十分高兴的样子“既然这样就太好了。”
太后笑着摇头。
见她心情大好,满心欢喜,刘邦说出了今天来的目的“母后,孩儿今日还有一事相求,希望母后答应。”
“哦,什么事啊?”
刘邦道:“半月后就是春祭大典,孩儿想。。。这不马上就要娶林家之女了,到时又得举办典礼,不如放在一起办了,省的麻烦,母后你也知道,孩儿最怕参加什么仪典了。”
听王忠说,自己登基时的场景十分壮观,在文武百官的注视下,太后硬是拉着哭的死去活来的自己坐上了龙椅。
虽然不清楚小皇帝的童年,但刘邦猜想也肯定不会很幸福,否则也不会那般怕生,恋母。
以怕举办典礼为由,将大婚与春祭合办,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借口。
太后果然没有怀疑,她闻言点点头,没做太多考虑便一口答应了,刘邦装出一副如释负重的样子谢道:“孩儿多谢母后。。。”
目的达到了。
太后放心了,刘邦也满意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刘邦便请辞出了承乾宫,走出大殿,一阵轻风吹来,刘邦不由打了个冷战。
不知什么时候,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昨天的事,你没提半个字,言语间尽是试探,我真的是你儿子吗?”
刘邦转头看着身后这座气势非凡的宫殿,他的眸子里尽是冰冷。
就在刚才,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他心中仅存的一点温情也彻底破灭了。
说到底,自己只是一个外来人,亲情这种东西很珍贵,刘邦不想轻易放弃,可是太后如今的做法,却让他心里松口气的同时,也不由悲从中来。
“也好,既然没有了感情掣肘。以后做起事来就方便多了,只是,老子心里为何这么难过呢?”
刘邦没有坐马车,也不要任何人跟着。
一干人等就跟在刘邦身后往回走,王忠知道,自己的主子心情不好,他的心情也变得失落起来。
他只是一个小太监。
为了活命才不得已净身进宫,这些年来,他无时不刻都绷紧着神经,小心翼翼。
太后让他监视皇帝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不敢不从。
在这宫中,他和其他太监一样,连草都不如。
有太多的太监,陆陆续续从自己身边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
为了活命,他也一直按照太后的吩咐去做。
但自从万岁爷受伤苏醒后,他发现一切都变了。
原本木讷的主子变得活波开朗,就像开窍了一样,眼睛里多了几分莫名的东西,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觉得,万岁爷终于像皇帝了。
然而,这些太后并不知道。
主子知道自己是太后安插过来的奸细,不仅没杀他,还时常和他说笑,更将自己吃的东西分给他。
金丝雀。
天下间,除了万岁爷,也就只有他吃过了,就连那些王公诸侯都没有这个口福,更别提万金难求的仙人酥,万岁爷看都不看就赏给了自己。
这是何等的恩宠?
他虽然身份低微,胆子又小,却也知道谁对他好。
看着刘邦落寞的身影,王忠在心中暗暗发誓,今后只忠于主子一人,主子让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
谁要是敢让主子难过,他就是拼了这条性命也要替主子出了那一口恶气。
(本章完)
第14章 书与字()
“王忠,准备笔墨,朕要练字。”
“啊?”
王忠神情不解,他不明白,刘邦怎么会突然想起练字,明明之前还心情失落,无比惆怅的,一下子就转变过来,让他有点跟不上节奏。
刘邦看他一脸懵逼奇怪道:“朕没说明白吗?”王忠忙道不是,他偷偷看了刘邦一眼道:“陛下,不去虎眺泉了吗?”
“去虎眺泉干什么?”刘邦更迷惑了,心道王忠这是怎么了,尽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练字怎么就和泡温泉扯上关系了。
“陛下心情不好,去虎眺泉泡一泡温泉,解解乏。。。”
原来是这样,刘邦哦了一声,心中顿时了然。
想必是自己刚才的情绪让他不安了,这也难怪,察言观色,揣测上意这是太监必备的素质。
尤其是服侍皇上,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免不了有一天会被杀头问斩。
刘邦冷冷一笑,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王忠,你真是越来越长进了啊,朕现在心情好了,快去准备纸笔,再磨蹭。。。你今天就别吃饭了。”
“哎,奴婢这就去。”
被踹了一脚,王忠经脉通了,气也顺了,就像吃了伟哥一样,高高兴兴地去干活了。
拿来纸笔,摆好镇纸。
刘邦凭着仅在孤儿院学过半年的经验,捉好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刘’字。
王忠在一旁拍手叫好道:“好字啊,陛下,这一个‘则’字笔锋犀利,犹如蛟龙如水一般,当真是大气非凡。”
嗯?
刘邦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有些抽搐。
老子明明写的是个刘字,怎么就成‘则’了?虽说不好看,但也不至于被人认错吧。
他心中郁闷说道:“这个字果真好吗?”
王忠重重点头“当然了,当今能写出如此美观的字,怕也就王释之一人了,不,就是书圣王释之,相比陛下也是远远不如。”
刘邦嘴角扬起,王忠还道是自己拍马屁起了效果,更加眉飞色舞起来,“住嘴,朕写的明明是‘刘’字,怎么就成‘则’了?”
他再也忍无可忍。
屁股上被重重踹了一脚,王忠知道自己拍到马蹄了,立刻请罪道:“奴婢有罪。。。”
“行了,起来吧,朕也没怪你。”
刘邦叹了口气,他知道,练字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还是得从小培养。
想起在孤儿院照着字帖练字的日子,刘邦问道:“大渝字写的最好的人都有哪些啊?”
“回禀陛下,若论书法,当首推王释之,三岁练字,七岁小成,未加冠便已成名。
三十岁时,他在琅琊溪边顿悟,创出行书一流,深受世人追捧,一卷琅琊提序轰动天下,就连老太师也自愧不如,自此便成了举世无双的书法大家。
古云,坐地成圣,王释之以书悟道,故而有了书圣的美名。
朝中百官,天下士子皆欲求一卷书圣真迹而不可得,若谁有幸能得到只字半语,那也是像当传家宝一样,锁在密阁里,不向外人透露半句,深怕有哪个不轨之徒,半夜偷了去。”
嗯?这么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