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亲莨酃沤瘢醭颂嬉舶铡⒕Т幸舶铡⑸踔亮源┯枚鹊拿恳桓龈纳坪头⒄苟祭氩豢腥耍嗽蛐枰苑梗饬甘吃霾钠媸踔荒芩凳且桓鲋酰挥辛甘扯嗔恕⑷硕嗔耍呕岢鱿指嗟钠嫒恕⑵娌拧⑵媸酢!�
贾玑闻言恍然大悟,佩服的说道:“公子胸怀宽广!”贾玑之父贾诩不是名门望族,但是知晓天资聪慧,也靠着自己的谋下了一份产业,所以他贾玑至少就熟读经史,虽然不感兴趣,但是对于治国之术却还是清楚一些的,无论贤君和还是昏君都喜欢用繁琐的礼仪和森严的等级划分把自己营造得神秘而高不可攀,在这个过程中,百姓无疑是最被愚弄的一个群体,这些百姓大多都是愚不可及的,所以在太平盛世的时候他们得过且过,在乱世的时候容易被鬼神之说煽动,席卷天下的黄巾之乱就是最好的证明。
曹丕现在曹丕却不介意拥有更多的百姓,甚至从百姓之中得到更多的奇人、奇术,对于上位者来说,这是一种很开明的手段,当然在贾玑的眼中,也只有曹丕这种深不可测的人物才能有这种胸襟,换做另外一个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至少在史书上贾玑没见过任何帝王和权倾朝野的大臣心中没有顾忌的人的。
曹丕对于贾玑的恭维只是笑了笑,接着当面向他讲解杂交水稻绝育、肥土、拉花的诀窍,贾玑虽然不如曹冲那样天赋异禀,但是却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所以一日光景已经说得差不多了,接着只听曹丕说道:“吾明日还要启程前往涿郡,这水稻和麦子之事就由汝操持了,万万不可怠慢,另外这绝育之术万万不可外传,当今天下能够让水稻增产的不过三人而已,能够让小麦增产的只有你我二人,吾弟曹冲虽然得了水稻增产之法,但是对于小麦增产却一无所知,而且就算他智比天高,也无法靠着水稻增产之术参破小麦增产的奥秘,因为其杂交品种的选育、肥土之法都大有不同,这细微之处有无穷道理,除非吾传授于他,不然他终身无法参透。”
贾玑闻言肃容道:“谨遵州牧之令,下官就算死也不会透露此法半句。”
曹丕点了点头,随即起身离开,贾玑一直把曹丕送到庄园之外才回去,是日,曹丕在城中休息一日后又南下前往涿郡而去。
在曹丕前往涿郡的路上,曹彰的大军刚从上谷郡离开进入代郡。此时他身后的骑士已经不足两千之数,而是变成一千七八百人,但是每人手上都牵着两三匹战马,甚至还有人牵着四匹战马,除了骑着骑士的马匹,其他马匹都驮这很多包裹。
司马朗此时也是一身戎装,他是文人,虽然不是弱不禁风,也练过一些击刺之术,但是终究身体不够强壮,所以没有披明光铠或者黑光铠,而是披着更加轻便的环锁铠。此时他正策马走在一身明光铠的曹彰身边。只听他说道:“公子,此处已经是代郡地界,代郡乌桓和上谷乌桓大有区别,部落林立,不相统属,并非如上谷乌桓一般归难楼管制,所以想像对付他们一般聚而歼之恐怕不易。”
曹彰此时两手控缰,一杆马槊挂在马匹的一侧,背上背着一张拓木弓,马匹的另一侧挂着两个箭囊,头戴金属盔甲,看不清面貌,配合他高大的身材,十足一个悍将的姿态,只听他气定神闲地说道:“麾下儿郎经过在上谷一番打磨之后,无能之人已经死去,现在的骑兵都是精锐,代郡部落多,人数就少,吾等粮食足够,逐个击破易如反掌。”顿了顿又说道:“多亏了先生相出妙策,在徐无时听闻张将军要出征上谷就修书于他,邀他共击上谷乌桓,一来可以为吾等骑兵缴获战马辎重,二来可以做练兵之用,更定下引诱难楼往西关去的奇计,利用关外军都山的地形配合张将军五千步兵歼灭难楼万余骑兵,才有今日局面,现在我们有战马轮换、有粮食进军,还有经历大战的猛士,区区代郡乌桓,何足道哉!”
司马朗点头道:“公子能够认清敌我形势便好,乌桓善于骑射,吾等已经领教过,纵然是逐个击破也要谨慎为之,尽所能减少伤亡之人,军中没有医官,若是重伤,只能离开大军。”
曹彰笑道:“这是自然,只是先生,吾不明为何兄长如此慷慨把阎柔和鲜于辅的战马都让与吾,而且还派出张将军出征上谷,这样算来他麾下只有虎豹骑一只军队和万余降军可用,难道凭借这些军队他就能灭袁氏余孽和三郡乌桓?”
司马朗摇头笑道“吾猜州牧并不像速战,而是先平了后顾之忧,坐拥右北平西面诸郡,存粮练兵,等到成气候之时才出征灭乌桓,或者是等待司空平了并州挥军北上再合兵东进。”
曹彰点头道:“原来如此,兄长真是持重之人,若是吾坐拥幽州,有五千劲卒、一千虎豹骑,还有万余降兵,必然会让降兵为先锋,杀出右北平,以就食于敌之法寇略乌桓、袁氏之地,任其厮杀,最后带精兵一举灭之,再回头扫荡代郡、上谷两地。”
司马朗笑道:“固然是好计策,但是如此一来,幽州有半数郡县都会成为鬼蜮,而且如此激烈的手段会让幽州百姓心中不安,日后不好经略此地,本来此处离皇都便远,天子恩泽难施,再如此折腾,百年之内,此地都是离心离德之地了,民心所向,方是天下之本。”
曹彰笑着摇头:“先生博览群书说得有理,吾只想披坚执锐征战沙场,这治民之事,着实不懂。”
司马朗笑笑不再言语,当日大军在代郡境内扎营,司马朗取出了一卷竹简,用刻刀写下几字“彰骁勇、善用兵。然非治世之才。曹公之后,仅丕、冲而已!”(。)
第二百二十六章 焦土千里()
司马朗正在写着家书的时候,牵招正策马立在右北平关外孤城俊靡之外的两百里处燕山山脉之中的一处山谷里,这里本来是一个乌桓部族的部落,山谷里有一抹山泉从山上留下,在山谷中形成一条蜿蜒的小溪,四周环绕的燕山上全是郁郁葱葱的叶油松林,挡住了背离的凛冽寒风,加上进入山谷的道路比较平整,适于马匹行走,出入方便,形成了一个天然的聚居地。
但是此时这里已经是一片焦土,山谷中的少量的田地被堆砌的尸体填满,蜿蜒的小溪已经变成了赤红的颜色,整个山谷的帐篷都变成了飞灰,山谷的血腥气似乎还没有散去。
牵招身后两匹拖着坐骑的战马静静地立在他的身后,仿佛也在为这人间惨象默哀。“季雍这条疯狗,真是够狠的!从俊靡出来,燕山山脉有十二个乌桓部族都被他屠戮一空,连妇孺都没剩下,这分明就是不遵守公子号令嘛!老子一定要追上去问个明白。”自语一番之后牵招策马离开,往北而去。
此时季雍已经在燕山北麓屠戮最后一个乌桓部落,他每次都是在深夜时分发起突袭,所以伤亡很小,散居在燕山山脉的乌桓部族被他一路杀下来之后其麾下的一百五十个骑士还剩下一百三十人,每过一个部族他们都会杀光所有男子,女子在蹂躏之后也杀掉,在经历了高强度的厮杀了放纵之后这支从阎柔骑兵中选出来的精兵已经变得有些疯狂,纵情杀戮之后就是纵情的蹂躏,抢掠,季雍对这些都视而不见,只是立马在修罗场中默默地看着这一切,对于充斥在耳边嚎叫、哀求、惨嘶都仿若为觉。
这个部落比较大,折腾起来耗费了不少时间,一直到天亮季雍的耳根子才清静下来,看了看面前的惨状,季雍感觉很满意,于是开声大喝:“畜生们!拿了能吃的东西,继续往北!”
一百二十个骑士纷纷领命,收拾一番之后继续上路,这些本来属于阎柔的骑兵现在对于季雍是心悦诚服,他们觉得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痛快过,杀完就睡女人,这是多么快活的事情,当年在护乌桓校尉麾下每日里看到的都是乌桓人骑着马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和他们起了冲突阎柔首先惩罚的还是他们,作为统领的阎柔固然可以得到乌桓很多好处,可是他们除了一口军饷却什么都没有,自家百姓在边县更乌桓人做生意还处处受气,加上这支军队的骑兵多半是乌桓人和汉奴生的小孩,因为阎柔也有同样的身份所以才由乌桓部落送到其麾下效力,自年少的时候就没少受乌桓人的鸟气,现在这般跟着季雍杀来,那真的是解气有痛快,好些人小时候就在这燕山山脉中,看着自己的母亲,姐姐被乌桓蹂躏,然后丢下一只野兔子扬长而去,如今易地而处,那真是说不出的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