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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4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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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难,就由王信带队,王信若死,便是许杰”

    叶春秋报出一个又一个的名字,而后道:“骁骑营可以死,我与在座诸位亦可以死,可是今日之辱,必须奉还”叶春秋眼眸一闪,咬牙道:“碾碎他们!”

    说到这里,叶春秋虽是一身戎装,却朝诸生行礼“拜托诸位。”

    众人轰然回礼:“愿为恩师效死。”

    叶春秋直起身,已是慨然地朝那校场走去,身后的哗啦啦的甲片摩擦声响起,所有人自动为他们让出一条道路,校场内外,只是沉默。

    步卒

    巴图蒙克眯着眼,倒是显得有些错愕,他曾料想过许多的可能,可是他万万聊料不到迎战金帐卫的竟是步卒。

    以步战骑,这是最愚蠢的手段,任何人都知道,骑兵的冲击力何其之大,岂是步卒可以抵挡鞑靼的骑兵?

    即便只有三百,只要在旷野上,即便面前是数千上万的步卒,只要能寻觅到战机,亦可以如入无人之境,将其杀个片甲不留,以步战骑呵

    更令人可笑的却是,这队步卒只有百人,以百人之众,想要抵挡两百余的鞑靼金帐卫

    巴图蒙克的嘴边泛起了一丝轻蔑的笑意,此时此刻,他甚至想要大笑出声来,只是他眼角余光看到朱厚照的时候,却是有些笑不出来

    这个少年天子,用布满血丝的眼眸看着校场,他狠狠地攥紧拳头,突然朝巴图蒙克冷眼瞪来,杀气腾腾之势毕露。

    巴图蒙克只是莞尔一笑,此战是必胜的了,鞑靼铁骑,即便面对十倍的步卒尚都可以摧枯拉朽,何况还是鞑靼的金帐卫?

    这世上,骑兵对步卒几乎都是压倒性的碾压,无一例外,只不过,操练出一支精锐的骑兵,消耗也是惊人,单单草料的消耗,想要养一匹可以作战的战马,就足以抵得上一户人家的口粮。

    而鞑靼人,天生就是骑手,当年他们能够纵横天下,靠的就是他们的铁骑。

    面对这样的铁骑,任何步卒根本就没有胜算。

    此时。

    校场上已经曲径分明。

    百余镇国新军已是列了三列的长队,每列三十来人,整个队列,显得有些单薄,叶春秋深吸一口气,他对这一战没有太大的把握。

    他心里早已分析出了双方的优劣,镇国新军的人数很少,此时还能作战的金帐卫铁骑还有两百之数,这就意味着,对方是自己的两倍,只是要让叶春秋添加其他各卫的军马来补充作战,将人数增加到五百、一千人,他却不敢。

    兵贵精不贵多,面对这种骑兵的冲击,最重要的是保持队列,不使对方冲散,一旦被对方冲开了一个口子,那么莫说是千人,便是万人亦是死无葬身之地,转眼即可便成随意被屠戮的羔羊,根本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这两百人,绝不是勇士营的千余新兵可以媲美,人数从来不是决胜的关键,就如数百倭寇,可以袭杀数千的沿岸备倭明军,可是一旦面对一百军纪严明的戚家军,这群只靠个人勇武和狠厉的倭人,就只有被屠杀的份了。

    现在叶春秋所面对的,理应是天下最精良的骑兵,绝不容有失,他不敢信任任何人,唯一可以信赖的,只要这一百多个学生,数月的操练,彼此之间已有默契,叶春秋眺望着前方已经聚集起来的鞑靼铁骑。

    心里依旧在计算着,他们人数虽多,也保持着很高的士气,可是方才的鏖战已经消耗了他们战马的体力,也即是说,这一次他们的冲击,理应不会有方才那样的猛烈。

    可即便如此,叶春秋依然不敢小视这种冲击力,他深吸一口气,这一战生死难料,唯有拼命了。

    本来不喜欢啰嗦一大堆的,介绍多了又说水,可要是不介绍详细一些,又被人说作者智障,明明一千勇士营新兵跟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好不好,随便翻开战史,精锐骑兵人数在少,碰到步兵,如果没有火铳、车阵,没有足够的组织能力,几乎都是花样式被吊打,朱棣吊打蒙古人的时候,靠的就是用车在前,步兵在车后抵挡冲击,神机营开火,然后侧翼的蒙古部朵颜卫骑兵再倾巢而出,一群只拿着刀的勇士营新兵如果战力是五,这种最精锐的骑兵战力至少要爆到一百去。

    一个勤劳的小媳妇敬上。望诸位婆婆们别冷嘲热讽了,老虎本来就是写小白文的,也没打算写出什么神作,大家看书,其实就是开心而已,真要拿出一本基督山伯爵给大家,估计大家也没兴趣,不过话又说回来,许多作品也有很多错误,老虎可以推荐大家看明实录、明史,可是吧,明史的错误应该也有一堆,很多地方根本就是相互矛盾,毕竟是清人修的史,大家懂的不啰嗦了,继续干活。

    未完待续。8

第六百七十章:杀戮(第二更)() 
叶春秋缓缓拔剑,黝黑的破虏剑此刻被徐徐抽出,发出轻吟。

    王守仁则目视前方,他本就是文武双全之人,曾专门去边镇考察过鞑靼人的作战方式,此时他心里对这一战同样没有太大的把握,可越是如此,这个历史上曾经战功赫赫的大儒,却显得尤为冷静。

    “准备!”

    他一声号令。

    无数根钢矛纷纷架起。

    叶春秋和王守仁的镇定,感染到了所有人,他们操练得太久,只是一声号令,便条件反射地执行命令。

    每一个人都是肩并着肩,肩头一边的同袍给了他们足够的安全感,整个阵列,可谓是天衣无缝,没有任何空隙。

    这一声号令之下,无数钢矛整齐划一的架起,足以让人惊心动魄,许多人倒吸了口凉气,已经没有心思去思索其他,他们的眼睛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这里,一刻都不愿错过。

    “迎敌!”王守仁的声音中气十足,嘹亮无比。

    迎战,在镇国新军之中即是迎敌的意思,在面对骑兵时,他们早有一套预设好的方案,于是所有人身子微微前倾,略略弓起,依旧挺着钢矛,前脚踏步向前,后脚的脚跟却是抵住身后,这样的做法,可以最大程度的抵消掉冲击力,同时使自己保持住平衡。

    每一个人都纹丝不动,此时,许杰站在队列之中,感受到了全然不同的气氛,这和当初与勇士营的撕斗全然不同,与今日相比,那时候更像是过家家一般,可是现在

    许杰感受到了浓浓的杀气,杀气像是一股说不出的力量,自他的体内涌出来,也自对面的鞑靼铁骑散发而出。

    会死吗?

    接下来会如何?

    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了,接近半年的操练,早已将他的一切都已经磨了个干干净净,他宛如处在温室之中的人,已经不知物价几何,已经忘了市集里的喧闹,已经忘了酒楼里卖的酒,甚至连那酒蟠都已经不清晰起来。

    他唯一能牢记的,就是远在乡中的父母,他们殷殷期盼着自己。

    呼还有就是这半年的时光,这百来人,他每一个都能牢记,每一个人在营中会有一些矛盾,也会有一些争执,可是更多的,却是一起摸爬滚打的记忆,生命中的一切都已模糊,唯独记得的,就是他有一个恩师,他每日操练,还有他的许多袍泽。

    他以镇国新军为荣,以有这样的恩师为荣,更重要的是,夜课之中,无论是叶春秋和王守仁所给他灌输的知识,使他毫不犹豫地做着防御的姿态,与每一个人肩并着肩,他站在第一列,第一列是最危险的位置,可是他却依然有自豪感,因为他知道,在军中,第一列即意味着你比别人要好。

    胸中没有熊熊的烈火,他仿佛石化,眼睛直视着前方,纹丝不动。

    春风轻袭,此时没有人发出声音,只有那战马在嘶鸣和咆哮。

    镇国新军的齐整,令对面的祖鲁有些意外,他有些疲倦,方才的冲杀消耗了他不少体力,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对面的步卒似乎有些不太简单,他们穿着厚实的铠甲,浑身上下被捂得严严实实的,摆在自己面前的,宛如钢铁组成的堡垒,他们的钢矛格外的闪亮,通体银光,白花花的一片,有些晃眼,可是令人记忆尤深的是,这矛尖一根根的刺出,那锋芒,竟是前所未见。

    他见过许多的利刃,可是锋利如斯的长矛,却是见所未见。

    这固然是因为,往往利刃,因为材质地原因,所以不能过于轻薄,一旦如此,只怕你还未刺死敌人,这锋利的矛尖就已经折断了,可是这些钢矛却是锋利到了极致,矛头处,纤细如钢针一般。

    祖鲁魁梧的身子抖了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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