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梦穿康熙换乾坤-第1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蟆�

    “我的意思是说,律例中无论何种罪行,也无论案犯犯事于何人,不管犯于宗室也罢,权贵也好,凡律例中载明的,皆应依照律条判定罪行及惩处,而不应该参照受害之人的言辞而随意增减!此可为‘庶民犯法于王子宗室’之定律。觉罗巴大人,不知三法司判案之时可否如此?”

    “贝勒爷,您说的句句在理,可这真要是执行起来,那可就忒难了一点呀……奴才身为觉罗,官居刑部大堂,这《大清律集解附例》乃是铁律,可这宗室之事却是人情世故呀,终归也是皇家大事。如果奴才办差不利,任凭哪位宗室王爷贝勒的,给奴才夯'5'了,奴才吃不了兜着走呀!所以,奴才可不敢轻饶了那些胆敢作乱犯上的狗人!”巴哈纳面露难色,却转而对面前的孙狗子下了狠手。

    “哈哈,巴大人不必为难,今日,玄烨给你带个好头,开个好场面!”弘毅一脸得逞后的自得之色。

    “总理大人,你这是何意?”一旁的岳乐摆手制止了还在一头雾水之中的巴哈纳,接过了话题。

    “宗令大人,”弘毅听闻岳乐喊自己官职,知道这是在提醒自己的身份地位,也换了称呼,正色道:

    “《大清律集解附例》乃皇上钦定,可否应该遵循?”

    “臣(奴才)谨遵圣意!”三位急忙忙表态,宗室情面要照拂,皇帝的面子那更要誓死效忠!

    “既如此,本总理背诵其中一段,诸位大人听听有何不对之处吧!”不等几人回话,弘毅就自顾自背诵起来:

    “《律》第叁佰零伍条之《宗室觉罗以上亲被殴》款,载:凡宗室觉罗而殴之者,'虽无伤'杖六十徒一年;伤者,杖八十徒二年;折伤以上,重'于杖八十徒二年'者加二等'止杖一百徒三年'缌麻以上;'兼殴伤言'各递加一等'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得加入于死'。笃疾者绞'监候',死者斩'监候'。”

    “何为伤?《律》第叁佰零贰条之《斗殴》款,载:相争为斗,相打为殴。凡斗殴'与人相争'以手足殴人,不成伤者,笞'6''ch二十'但殴即坐';成伤及以他物殴人,不成伤者,笞三十;'他物殴人'成伤者笞,四十;'所殴之皮肤'青赤'而'肿者为伤,非手足者其余'所执'皆为他物,即'持'兵不用刃'持其背柄以殴人'亦是'他物';拔发方寸以上笞五十若;'殴人'血从耳目中出及内损'其脏腑而'吐血者,杖八十,'若止皮破血流及鼻孔出血者仍以成伤论';以秽物污人头面者,'情固有重于伤所以'罪亦如之'杖八十'。”

    “巴大人,本总理所说有误否?”弘毅侧头恭敬发问。

    一旁的巴哈纳和孙立贵早就被惊得差不多,面前不过两岁的小爷,大段大段的律令背诵起来毫不生疏,而且自己还给自己注释上去了。他们以前没有具体接触过弘毅的与众不同,这一次绝对是惊为天人!

    只有岳乐不出意料之外,却也一时半会没明白玄烨的意思是什么!

    “……总理大人所言无误!”巴哈纳长大了嘴巴,半天如梦方醒,急忙回应。他不先说话,孙立贵一个太监头目自然是一点也不敢造次的!

    “本人所受之伤,算哪一条?”弘毅下意识抚摸了一下左肩头,冷冷问道。

    看你们怎么回答,怎么答都是小爷我的套路之内!

    '1'尚方院位置在今北长街北口、文津街以南、万寿兴隆寺以北。

    '2'巴哈纳(?-1666年),爱新觉罗氏,谥敏壮,满洲镶白旗人,清朝政治人物、大学士。

    '3'内三院是中国清代内阁前身,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枢要机构。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在盛京设立文馆,命翻译汉字书籍及记注本朝得失。天聪十年,改文馆为内三院,称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编纂史书及实录,撰拟表章并收藏御制文字;内秘书院掌撰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并录各衙门疏状;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

    ,向皇帝和皇子进讲并教诸亲王等

    。各院设大学士1人

    ,掌领其事。顺治元年(1644),增设学士。二年,以翰林院官分隶内三院,称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内翰林弘文院。十五年,沿用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大学士俱改内阁衔。仍分设翰林院。十八年,康熙帝幼年继位,鳌拜等四辅臣以恢复祖制旧章为名复改内阁为内三院,裁翰林院。康熙九年(1670),康熙帝亲政后,仍改内三院为内阁,另设翰林院。遂为定制。

    '4'明清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清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出自《明史·郑以伟传》:“文章奥博,而票拟非其所长。”

    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也就是说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即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以进呈。

    '5'方言,打的意思。

    '6'笞刑,始于战国时期,是古代“笞、杖、徒、流、死”这“五刑”之一,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针对轻微犯罪而设,或作为减刑后的刑罚。汉景帝时期的《棰律》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同时在实刑时中途不得换人,彻底固定下笞刑的刑具是竹板和长度厚度。这个是古代刑制改革的要点之一。如今的笞刑只限鞭刑,沿用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今日世界上共有十六个国家实施类似鞭刑,如阿富汗、巴哈马、文莱、伊朗、约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南非、苏丹、斯威士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津巴布韦及新加坡。

第七十七章——皇子收奴心() 
“这……”面对下五旗宗室总理如此“专业水准”的发问,宗令岳乐、大学士兼刑部满尚书觉罗巴哈纳'1',以及尚方院郎中孙立贵,无一例外,都是支支吾吾起来。

    这小玄烨刚才背诵《大清律集解附例》如数家珍,竟然不错一字,现在又专门询问他自己被孙狗子所殴致伤为何“项目”!面对如此的故意设问,在场的人若是真的知道改如何回答那就奇了怪了!

    觉罗巴哈纳可不傻,他知道,按照《大清律集解附例》中《律》第六十一条《讲读律令》之规定,一般的常人如果能够熟读、讲解、通晓律意者,即使犯过失,或者因人连累致罪,只要不涉及谋反叛逆,不问轻重并免一次。要在往常,刚才玄烨那一大段背诵和讲解,如果叫皇上听到了,就可以立即被大大的嘉赏一番。

    可现在如果自己贸然将他所受的创伤归类于某一项,一旦弄错了,同样是按照《讲读律令》之规定,官吏“若有不能讲解、不晓律意者,官罚俸一月,吏笞四十”。

    最最紧要的是,这脱臼一伤,的确在《斗殴》一项中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伤情可轻可重!

    看着最最明白的巴哈纳都支支吾吾说不出来,弘毅笑了:“伤情不明,因何定罪量刑?诸位大人?假使错判,岂能服人?”

    “玄烨,这‘斩监侯’,乃是依据皇上亲自下旨的‘斩立决’而来,自然是谨遵圣旨,又依照律例所定。只待尚方院裁定之后,交大理寺、都察院和刑部‘三司会审’,再报给皇上。即使到了皇上那里,自然也会朱批‘立决’。此乃对你的皇恩浩荡,难道你忘了不成?”看到其余两位哑口无言,岳乐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挺身而出。毕竟久拖不决,一是枉负圣恩,而来于他们这些主审大臣颜面也无光。

    听闻“皇上”二字,配合着岳乐的起立抱拳,其余两位主审都是一样动作。而作为监审的下五旗宗室总理,玄烨有伤在身,被他皇帝小爸爸早就特批可以免礼,所以也只是自座位上站起来,恭敬肃立而已。

    “玄烨不敢忘皇阿玛圣恩浩荡,前日御门听政,皇阿玛口谕:带头的张姓家奴,斩立决!犯事的劣奴,一个不少,全部斩监侯。”

    弘毅转述完毕,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张狗子,发现他在听到了皇帝圣旨之后,却似乎就如同听闻自己“无罪释放”一般,竟然一下子来了力气,抬起了满是血污的脸盘!透过凌乱的头发,弘毅居然看到了一双感激涕零的泪眼——“只求速死”四个字,就那么分明的写在眼神之中!

    “那你还不速速准了尚方院的拟议?”岳乐糊涂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