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沈妍逃走已成必然了。
只要逃走一人,且看到过自己的脸,那么自己在禁军中隐藏多年的身份将彻底暴露。
一想到这里,汉子恼羞成怒,杀意陡生,痛下杀手,大有必杀薛纵而后快之意!
……
沈妍没有迟疑,没有婆婆妈妈,读过很多书籍,懂得些许谋略的她很清楚迟则生变的道理。
在当时那种情形下,她很清楚薛纵那般拼命是为了给她求生的机会。
心存感激,心有挂念是必然的,但迟疑犹豫全无意义,自己在场帮不到他,反而会使累赘。
稍微的迟缓便是辜负薛纵拼命换来的好意。
快跑,不只是自己逃生,同样也是为呼救帮助薛纵。
然而当她终于跑出那片小树林,绕过假山回到湖边时,她才惊讶地发现,金明池畔的草棚火光冲天。
今日晴朗干燥,再加上风助火势,瞬间竟有燎原之势,大火已经朝着不远处的临水殿席卷而去。
聪明的沈妍顿时便反应过来,显然起火不是偶然,也不会如此简单,更糟糕的情形可能还在后面。
湖边已经乱作一团,禁军已经出动,一边保护皇室成员,一边灭火,游湖的百姓也受到惊吓,正四处乱窜,导致局势越发纷乱。
如此情势下,即便是声嘶力竭地呼喊,也未必有人听到前来救援。
沈妍回头看了一眼幽深的树林,突然有些无助,强烈的担心也从心底涌起。
她甚至想要冲出去,但人潮突然涌来,她瞬间被卷入其中……
……
临水殿中,本来正觥筹交错,大宋君臣酒酣耳热,气氛正好。
谁知突然间远处为百姓搭建的草棚竟然起火了,且有顺风蔓延而来,君臣纷纷受惊,凝神观望。
君王不立于危险之地,顿时有大臣们劝谏,上前准备簇拥着皇帝离开。
但赵祯身旁一个内侍却闪身出来,劝阻道:“陛下莫急,若只是走水倒也无碍,情形不明,此处反而安全。”
“好,速速灭火。”赵祯一声令下,禁军将士立即出动。
大量的兵卒护在了临水殿前,另外一部分则前去拆断草棚,防止大火蔓延。加之临湖搭建,取水十分方便,所以灭火并非难事。
起火原因短时间很难调查清楚,众人首先并未往坏处想,认为只是寻常失火。毕竟那边有不少售卖饭食的铺子,一不小心失火不足为奇。
所以待大火熄灭之后,一群禁军便簇拥着皇帝和大臣们离开临水殿,朝另一旁的五殿而去。
那里相对安全,汇合后妃之后,一并护卫返回皇宫。
然而谁没想到,刚一出临水殿,迎面便有两支劲箭飞来,直奔皇帝赵祯。
好在御前侍卫都是精挑细选的高手,反应很快,也有充分的献身精神,冲上去用身体为皇帝挡住一箭。
如此情形,性质完全就变了。
没有人再觉得失火是意外,显然是有人图谋不轨,意图行刺。
“护驾!”
内侍尖细的嗓音高喊一声,便有一队御卫冲上来,手持盾牌将皇帝围在正中心,然后快速转移。
也有一队侍卫朝着羽箭飞来的方向急速跑过去,追杀捉拿刺客。
至于皇帝身后的百官则无人保护,完全暴露在刺客的伏击之下,以至于很多人战战兢兢,抱头鼠窜,全无风度。
当然了,也有不少大臣临危不断,快步跟上去护驾,是的,护驾!
大火加上刺客,金明池畔完全乱了。
禁军将士横冲直撞捉拿刺客,皇帝百官仓皇避险,游湖也百姓们不免惊恐,四散奔逃,以至于乱作一团。
乱则水浑,自有人浑水摸鱼。
……
在刀下殊死搏斗的时候,薛纵才知道薛家家传的武功有多好。
当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老爹薛鹏举交的那些功夫下意识便使将出来,即便是赤手空拳,也只是稍落下风,不至于一败涂地。
不过随着战斗时间延长,情况便不妙了,十五岁的少年体力显然不如一个壮汉,且战斗经验严重不足。
更何况受伤没有兵器,搏斗中显然是要吃亏了,连续两招落败,胳膊和肩膀上已经留下了两道伤口。
还好闪的比较快,伤口并不是很深,但已经开始冒血。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再这样下去,这条命可就丢掉了。
算算时间,沈妍早已经脱险,却一直没人前来救援。
薛纵心中暗想,总不会是适才言语无状惹怒了美女,故意见死不救吧?或者是光顾着自己逃命忘记了?
但愿是后者吧,否者就是个蛇蝎美人,必须避而远之。
没有救援,不是此人的对手,那么只有逃命了,以薛纵的身手,尽力逃奔还是有一线生机的。
尤其是看到禁军汉子又有几个帮手奔过来的时候,薛纵想都没想,躲开一刀之后,从地上抓起一把尘土撒过去。
然后想也不想,闪身便跑……
第二十七章 歪打未必正着()
突出重围,绝地奔逃。
薛纵终于体会到了这几个字的意味,从几个歹人的围堵中逃出来绝非不易,代价便是背上血淋淋的两道口子。
止血全然顾不上,稍微慢上一步,落在这些人手里,将必死无疑。
是以薛纵拼尽了全力,往外逃奔,仓皇之间似乎走错了方向,一直没能回到金明池畔。
不过还算不错,当他逃奔到树林之外时,发现了一条林荫道路,更为巧合的是有一队禁军将士护卫着一辆马车,匆匆由此经过。
眼看着追兵在后,情况万分危急,薛纵没有丝毫的犹豫,当即朝着马车扑了过去。
……
大宋自从失了燕云十六州和西北陇右之后,也就失去了牧马之地。
整个大宋十分缺少马匹,骑兵都少的可怜,能够乘坐马车的人就更少了,通常来说,非富即贵。
尤其是用完全可以作战马的好马拉车,身份地位自然非同一般。
此时此刻,马车之上以一个衣着朴素的减轻女子正在低头品读手中的文稿,一旁的侍女也凑过去瞧个仔细。
“娘子,这长短句填的不错呢,配上曲子唱出来,肯定很好听。”
“是吗?”
“是的,娘子怕是忘了,奴婢祖籍江宁,自小便熟悉唱词……尤其是江宁秦淮河边,至今还有许多人唱李后主的词呢!”
“是吗?那你觉得这篇写的如何?”
“诵读倒是不错,很是顺口优美,不过奴婢读书少,其中更深的韵味就不知道了。”侍女道:“不过官家既然特意遣人送来,想必是不错的好作品。”
“佳人唱、《金衣》莫惜,才子倒、玉山休诉。况春来、倍觉伤心,念故日情多,新年愁苦。纵宝马嘶风,红尘拂面,也则寻芳归去。”
女子低头注视这这几句,沉吟不语,心中已然明白,皇兄为何如此费心将这篇文稿送过来,堪称是用心良苦啊!
这般已经上佳的作品也不知道是何人所作,竟然不曾署名,更为特别的是,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全然不像是一个才子的手笔,说起来倒真是奇怪。
正在此时,外面的禁军侍卫突然喊道:“什么人?”
“怎么回事?”
“回长公主,一个人受伤了……”
侍女探出头去,瞧见外面一个满身是血的男子倒在马车之旁,女子胆小,本能是有些害怕。但是下一刻,侍女的脸色变了,惊讶道:“薛公子,是薛公子。”
侍女正是那个曾去薛家购买恩冰糖葫芦的阿莲,她自然认识薛纵。
车上被侍卫们称之为长公主的女子同样也探出身子,看了一眼满身是血的男子。
几个时辰前,她在他家吃过红豆沙,所以她也认识。
然后不过几个时辰不见,英姿翩然,侃侃而谈的少年郎就成了这般模样,少不得让人惊讶疑惑。
“长公主殿下,怎么办?”
“抬上来,速去太医署。”
“呃…是!”侍卫们略微迟疑,把一个满身是血的男子抬上长公主的香车,尤其是长公主还……似乎有些不合适。
但长公主殿下既然已经下令,他们自然不敢违拗,连忙将满身是是血的薛纵抬上马车。
“薛公子,你这是怎么了?”阿莲小声轻声询问。
“阿莲姑娘……”薛纵已经有些迷糊,抬头看了一眼,认出了阿莲,也看到了年轻女子,却不知她是大宋的长公主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