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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愿凭三寸不烂之舌出使六国,分化六国关系,让六国为我所用。”上大夫顿弱,姚贾也拍着胸脯,规划他们的外交工作。
看到这么群情激昂的场面,秦王很是高兴。朗声说道:“不错,上下同欲者胜。我们大秦一定能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消灭六国,一统天下。今日先议到这里,散朝。”
“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在众位朝臣的称贺声中,秦王转身回到内殿。大家也各自散去。
第四章 彼黍离离()
“平公子,平公子!”赢平正沉思间,突然觉得有人叫他,抬头去看,原来是珠儿的贴身丫鬟翠玉跑了过来。
“平公子,珠公主看您去大王那里那么久还不回去,怕您身子虚弱有什么闪失,打发我过来瞧您,既然没事儿咱们就赶紧回去吧,珠公主已经备好晚饭了。”翠玉才十二三岁,也生的标致可爱,口齿伶俐。
赢平顿时觉得心里暖暖的,说一声:“走。”就和翠玉一起回到长明院,珠公主一看两人回来了,就赶紧招呼仆人上饭。
秦宫一向不尚奢华,饭食也是长筷大碗,说不上精致。一盆炖羊肉,一盆乌鸡汤,一盆清炒时蔬,一盆小米饭,主食是锅盔大饼。
“这乌鸡汤可是我们公主亲自熬的呢。公主说久卧伤气,公子平又是连续三天未醒,就特意熬了这汤给公子补补身子”翠玉在一旁说道。
赢平感激的看着韩珠,韩珠却娇羞的不和他的眼睛对视。因为韩珠发现,她的公子平自从醒过来之后,眼睛就像会放电一样,饱含深情,却又无法抗拒,虽然他们是夫妻,却也禁不住心里砰砰的乱跳。
“那就谢谢珠公主了。”赢平喝下一口汤,嘿嘿一笑,似乎很满意。
赢平也是三天没怎么进食了,看到这些饭食也是胃口大开,只管埋头去大快朵颐。待他吃的差不多时,抬眼去看珠公主,却发现她若有所思的样子,饭菜也只是略微动了动,没吃几口,只盯着小米饭出神。
“珠儿,在想什么呢。”赢平放下筷子问道。
“没什么,我看到这小米饭,就想到诗里边有一篇黍离,勾起了我的思乡之情。夫君,你可知黍离之诗?”珠公主悠悠的说到。
“既然珠儿喜欢,我就背给你听。“赢平从小在宫里接受严格的教育,背诵这样的名篇不在话下。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
行迈靡靡,中心如醉。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
行迈靡靡,中心如噎。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赢平浑厚的男中音在长明院里回响,珠公主听的眼中含泪,如痴如醉。
“夫君,妾身承父母之命,从韩国不远千里而来。为的就是两国修好,永葆和平。现在听夫君黍离之诵,聊慰思乡之情。望夫君多多奉劝大王,万事以和平为念。韩国国小力弱,绝不敢忤逆我大秦。妾身一介女流,本不该过问国事,但父母之邦所系,不得不忧心耳。请夫君切勿介怀。“说到后来,珠公主已是涕泪俱下。
赢平完全能理解她的心情,但这种军国大事,他也做不了主啊。再说在这大争之世,弱肉强食,一切凭实力说话,个人感情,姻亲结盟不过是一时的利益关系,国与国之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这些道理,一直是古今通用的。
赢平不好劝解,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把珠公主的肩头揽过来,轻轻的抱在怀里。
他在大婚之日就喝的大醉,连睡三天,现在还未尽夫妻之道。抱着珠公主,只觉得软玉温香,禁不住心动神摇。
“夫君“,珠公主喃喃的叫着,星眸半醉,楚楚可怜。
此时良辰美景,佳人陪伴,自是洞房花烛,天心月圆。不在话下。
第五章 北郊围猎()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不知不觉间已过去三个月有余。
赢平和韩珠公主在长明院过起了愉快的新婚生活,就像无数小说和戏剧的结尾一样: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赢平的确过的很滋润,每天和珠公主夫唱妇随,如胶似漆。闲暇时读书练。经历了三个月的沉淀,赢平对鬼谷子的精义领会的更深了。三个月前他只是被鬼谷子强行灌注了他的学问,就像一个人吃了一肚子的饭,现在正是消化吸收的时候了。赢平无事时就盘腿打坐,仔细体悟自己脑海里的内容。越体会越感觉鬼谷子的厉害,只能用“学究天人,深不可测”来形容。
赢平从鬼谷子那里学到的主要有四种。一曰神学,可占卜八卦,观人相面,定吉凶生死。二曰兵学,行军布阵,变化无穷。三曰辩才,出口成章,巧舌如簧。四曰技击,武艺高强,有万夫不当之勇。后世流传的鬼谷子一书仅十四篇,大半精华多有遗失,而赢平学到的却是完本。本来这技击之术,鬼谷子也是极为重视的。因文事必有武备,大争之世必先身体强悍,其次精神才能强悍,若手无缚鸡之力,空有屠龙之术,也可能会受制于一两个匹夫莽汉。孔夫子的六艺里边尚有“射“,”御“。是以技击之术,人生之大事,死生之地,不可不察也。
赢平很勤奋,每天打坐练功,体悟鬼谷子学问的精华。特别是技击之术,他更是上心,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自觉进步飞速。他深知技击不仅仅是口传心授,更是一刀一枪的实战,就像前世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天龙八部一样,里边的女主角王语嫣能识别天下武功的招数,但是然并卵,临场上阵还是用不上。在没被穿越之前,赢平的武功底子本就稀松平常,毫无出彩之处。在王宫里名师的教导下,到十六岁了还不能敌得过秦军连个普通士兵,他兄长扶苏,只比他大一岁,已经能敌得上五人了,所以秦王更喜欢扶苏,扶苏也是众人眼中理所当然的太子。
但上次在勤政殿里议事,赢平的惊艳表现,还是让秦王和众位大臣吃了一惊,他们不知何时,这个从来都是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二王子,竟然滔滔不绝长篇大论,相比较之下,弄得他们这些重臣都很汗颜。所以后来再有几次议事,也都让赢平列席,参谋国政。但也仅仅是参与而已,琐碎细务,具体落实,自有大臣们全排,赢平全然不管,也乐得逍遥。
生活从来都不是平平静静的,这一日,宫里突然传出消息,说大王要在三日后到北郊猎场围猎!
秋高气爽,秋气肃杀,正是狩猎的好时机,赢平久静思动,也早就出去活动活动筋骨了。至于为什么要狩猎,狩猎的动机和意义是什么,赢平猜想,大概和后世的军事演习差不多,意在震慑敌人,彰显王权天威吧。
“珠儿,珠儿,三日后我随父王到北郊猎场狩猎,到时候一定为你打好多猎物回来。”赢平毕竟少年心性,一回到长明院,就兴冲冲的对珠公主说。
“那挺好的。”珠儿好像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一点也不惊喜,反应也淡淡的。
“珠儿,要不你也和我一块儿去,到了那里我保护你,我要你亲自看到我为你猎杀一匹狼!”赢平眼里闪着光芒。在那个时代,狩猎是男人的事,还很少有带着女人去的。但赢平看她反应不热烈,就邀请她一同前往,兴许她会高兴些。
珠儿眉头微皱,好像若有所思的样子,突然盯着赢平,认真的看着,说:夫君,猎场风大,野兽凶猛,我是不去。你最好也别去了,待在家里,和我一块儿对弈可好?“
赢平没想到珠公主这么扫兴,但也不好勉强,就嘟囔道:“珠儿不去就不去吧,我是肯定要去的。“说完悻悻的去睡了。
珠公主转过脸去,轻叹一口气,闭上漂亮的眼睛,却有两行清泪悄悄的从脸颊滑下。
北郊猎场是咸阳城周围最大的猎场,此地山高林密,植被丰富,野生动物也很多,自秦穆公时期就被特批为王家猎场,供王族子弟专享,此时正值秋季,草黄马肥,猎场里的大小飞禽走兽也在上秋瞟,正是打猎的好时机。
刚到辰时,只见猎场外已是人声鼎沸,车马喧闹。秦王嬴政带着诸位王族子弟,文臣武将,三千御林军,声势浩荡的来了。一千御林军由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