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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民兵没能挡住敌人的进攻,因为他们的弹药用完了。英军突破了民兵的防线,冲进防御工事,双方开始了肉搏战。一到肉搏战,民兵就吃亏了,英军的枪上有刺刀,民兵没有。普雷斯科特让大家把枪倒过来,用枪托打,就像抡棍子一样。可是,棍子不是刺刀的对手,越来越多的民兵倒了下去。普雷斯科特下令撤退。难得的是,他们边打边撤,秩序良好,撤退没有变成溃退。尽管如此,撤退中的军队永远都是最软弱可欺的,因为人的脑后没长眼睛。现在,轮到英军追着民兵的屁股打了。民兵从布雷德山撤往邦克山,又从邦克山撤往查尔斯顿“脖颈”。正是这漫长的撤退路,给民兵带来了惨重的人员伤亡。也许,他们此时才意识到,选择布雷德山是个多么大的错误。
到下午5点,英军已占领布雷德山和邦克山,民兵也已经从“脖颈”撤回大陆。整个查尔斯顿半岛都是英军的了,如果他们乘胜追击,不给民兵喘息的机会,很有可能直捣坎布里奇,彻底打破包围圈。这正是克林顿的建议。可是,优柔寡断的豪再次否决了克林顿的正确意见。他下令收兵,从而失去了一次消灭民兵,甚至消灭美国革命的机会。如果豪的胆子大一点,那么,华盛顿赶到马萨诸塞时,可能就是个光杆儿司令了。
1775年6月17日发生的这次战斗,被误称为“邦克山之战”。实际上,叫“布雷德山之战”更符合事实。看上去,此战以英军的胜利、民兵的失败而结束,但人们的感觉恰恰相反。先看伤亡数据:英军参加战斗的2500人中,死伤1054人,伤亡率将近50%。民兵死伤450人,连英军的一半都不到。豪很清楚,虽然这组数字已经够糟糕了,但实际情况更可怕。你还要看己方损失的是什么人,而对手损失的又是什么人。在英军的伤亡人数中,有100个是各级军官,这才是最惨痛的损失。“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优秀的军官是军队的灵魂,他们都是可以以一当百的人。而对手呢?昨天还是农民、商人、手工业者,今天拿起枪就成了战士,还打死了世界上最优秀的战士。“业余选手”跟“职业选手”打,武器又不在一个档次上,“职业选手”竟然被打得这么惨。对英军来说,这哪里是胜利,简直是奇耻大辱。豪看着尸横遍野的布雷德山,心痛不已。他说:“这个胜利太昂贵了”连“冷血动物”克林顿查看了战场后都不禁动容:“如果再有几次这样的胜利,我们就完蛋了。”
打了败仗的民兵们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是失败者。他们眼看着英军流尽了血,这支强大的军队在他们眼中再也不是神话。信心,就是他们在这场战斗中最大的收获。然而,他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美国革命失去了一位最真诚的领袖:约瑟夫沃伦。沃伦一直勇敢地战斗着,直到弹药用尽,他还坚持与英军搏斗,保护其他人撤退。一个英国军官认出了他,一枪击中他的头部,沃伦当场死亡。英国士兵一哄而上,用刺刀猛戳他的尸体,直到无法辨认。然后,他们把他和其他尸体草草埋在一起。10个月后,沃伦的兄弟们和银匠瑞维尔来到布雷德山,扒开那座坟,企图辨认沃伦的尸体。在一堆骸骨中,瑞维尔发现了那颗他亲手为沃伦镶的假牙,他绝不会认错自己的手艺。就凭这颗假牙,他们确认了沃伦的遗骸,最终把他安葬在家族的墓地。
盖吉将军说,沃伦的死顶得上500个战士,可见沃伦在他的敌人眼中的分量。他死时年仅34岁,身后留下4个年幼的孩子。由于妻子早亡,这些孩子成了孤儿。他们在沃伦的兄弟、朋友的帮助和大陆会议的抚恤下长大成人。后世的美国人没有忘记他们的英雄。遍及美国14个州的30多个城镇和无数条街道以沃伦命名,美国海军有5艘军舰叫“沃伦号”。他的弟弟约翰沃伦也是一位外科医生,在“邦克山之战”中给民兵当军医,后来创建了哈佛医学院。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布雷德山和邦克山的战略价值并不像双方想象的那么重要。英军在攻克两座山之后才发现,其实占领这两个高地对冲破包围圈没有多大帮助,他们又放弃了查尔斯顿半岛。波士顿之围依然如故,又回到起点。正如一位学者所说:“这是在不该防守的山上打的一场不该发生的战斗。”但它仍然为双方造成了深远的影响。盖吉因此次战斗未能达到目的而被削官罢职,豪继任北美英军总司令。民兵的强悍表现似乎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他在此后与华盛顿的较量中虽然屡屡得胜,却又屡屡因忌惮和犹豫坐失良机,以致赢得了每一场战斗的英军输掉了整个战争。刚走到纽约的华盛顿听到“邦克山之战”的消息很兴奋,对自己“部下”的战斗力有了信心。他高兴得太早了,因为他很快就会发现一个真实的“大陆军”。
与“邦克山之战”交相辉映的是另一场战斗,它虽然没有“邦克山之战”的壮烈,却有着同样的精彩。这场战斗是谁发起的?它怎样改变了波士顿的僵局?请看下一个故事:绿山男孩。
第30章 绿山男孩()
在今天美国的纽约州以东,马萨诸塞以北,新罕布什尔以西,是一片被郁郁葱葱的山林覆盖的地方,那就是佛蒙特州。佛蒙特的意思是“绿山”,它的别号也就成了“绿山之州”。1775年5月,这绿色的山峦中走出一帮汉子,他们自称“绿山男孩”,听上去有点像摇滚乐团的名字,实际上,他们的狂野与热情也跟摇滚歌手不相上下。这些“绿山男孩”的领袖是伊森艾伦。
艾伦生于1738年的康涅狄格殖民地,他是家中的长子,后面还有7个弟弟妹妹。他父亲约瑟夫艾伦是个很成功的农场主,家境比较宽裕。虽然他家住在农村,但父亲很重视孩子们的教育。伊森艾伦聪明好学,对哲学和宗教特别感兴趣,他后来写了很多颇有影响力的哲学和宗教著作。16岁时,他在一位教士的指导下,刻苦攻读,准备进耶鲁学院学习。可就在此时,父亲突然病逝,家庭的担子落到身为长子的伊森艾伦身上。他只好放弃学业,经营家庭的农场,也参与开采铁矿。1762年,他与一个邻家女孩结了婚,但他们的婚姻并不幸福。
艾伦虽然受过不错的教育,但天生桀骜不驯,性情暴躁,似乎从来没学会过礼貌和谦让。他经常在大庭广众出言不逊,肆意羞辱他不喜欢的人,弄得大家很不爽。特别是在人人以绅士自居的康涅狄格,他的言行跟野人没什么两样。渐渐地,争强好斗的艾伦发现自己越来越多地陷入麻烦,三天两头被人告上法庭,而一开庭他总是败诉。他不停地搬家,却怎么也改不了自己的坏脾气,处处得罪人。最后,文雅的康涅狄格人实在受不了他,议会通过决议,把他驱逐出康涅狄格。
离开了康涅狄格,能去哪呢?艾伦瞄准了新罕布什尔殖民地。从1749年开始,新罕布什尔殖民地就向移民们出售康涅狄格河以西的土地。这片地一直被新罕布什尔视为自己的领土,它从买卖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可是,新罕布什尔的行为引起了两个邻居的不满,一个是纽约,一个是马萨诸塞,它们都认为那块地属于自己。马萨诸塞也就罢了,纽约却不依不饶地把官司打到了英王乔治三世面前。一打起官司,新罕布什尔就落了下风,因为纽约财大气粗,与英国王室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最后,乔治三世裁定,那片地属于纽约州。
其实,对移民们来说,那片地到底是纽约的还是新罕布什尔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买了就是我的。可是,现在纽约不承认新罕布什尔与移民的合同,它要把这些地重新卖一遍。移民们以前交给新罕布什尔的钱算是白交了,新罕布什尔绝对不退钱。如果你想保住自己的土地,就得向纽约再交一次。这下,新罕布什尔领地上的移民可就不干了。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艾伦当初花了大约50美元从新罕布什尔买了6000多亩地。以他的性子,他能听纽约的摆布吗?艾伦和他的弟弟、表兄弟们一起,联络其他“热血青年”,组成自己的武装,保卫自己的家园。他们把这支队伍命名为“绿山男孩”,还设计了自己的旗帜,艾伦当他们的领袖。他性情豪放,平时与弟兄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讲着一些不堪入耳的段子,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年轻小伙子们都喜欢他,“绿山男孩”的队伍不断壮大。
“绿山男孩”不承认纽约对新罕布什尔领地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