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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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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在这些虚面子上下功夫。他衣着整洁但不奢华,彬彬有礼却不矫情,嬉笑怒骂皆出自然,生动地演绎了那句话: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他丝毫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民出身,反而为此感到非常骄傲。他告诉旧大陆的人们,自己身上的奇迹,只有在新大陆这样没有森严等级、没有出身歧视的自由之土上才可能发生。

    法国人爱死了富兰克林,他们似乎更懂得欣赏他的才华。富兰克林所到之处,人们都会热情地高喊:“富兰克林万岁!”他的肖像随处可见,被印在壁纸上、徽章上、外衣上、帽子上、鼻烟壶上等。王室的宴会,贵族的沙龙,学者的研讨,都少不了富兰克林的身影。他自称拥有“快乐的天才”,经常妙语连珠,笑话连篇,把周围的人逗得前仰后合。

    但一些严肃的英国贵族却不喜欢他。有一位三明治勋爵称富兰克林为“英国最危险的敌人”,也许是因为他认识到了富兰克林的巨大能量吧。如果三明治勋爵看到富兰克林后来在美国革命中所做的一切,他一定会为自己的一语中的感到骄傲。顺便说一下,这位勋爵在家打牌时,喜欢让仆人给自己做一种两片面包加一片肉的快餐,现在这种快餐的名字就叫“三明治”。

    1765年,为解决财政危机,英国议会决定向北美殖民地加征印花税,激起殖民地的强烈反抗。富兰克林代表殖民地在英国议会慷慨陈词,促使议会取消了印花税。随着殖民地的独立浪潮愈演愈烈,富兰克林试图通过和平方式寻找一条解决纠纷的“中间路线”。他说:“世界上没有好的战争或坏的和平。”他设想建立一种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松散关系,以保留英国对北美的统治为条件,使殖民地获得更大的自治权。如果富兰克林的建议变成现实,今天的美国就会像加拿大、澳大利亚那样成为“英联邦”国家。但当时如日中天的英帝国拒绝了富兰克林的提议,北美殖民地不可避免地走上了独立之路。英国议会的傲慢无礼也让富兰克林从“英国人”彻底变成了“美国人”,他愤怒地离开伦敦,回到新大陆,全身心地投入到美国革命中。

    富兰克林在美国革命中的表现足以写一本书,我们在以后的故事中再说细节,这里只讲个大概。刚刚回到北美的富兰克林受第二次大陆会议委托,参与起草了独立宣言;就在独立宣言发表后不久,70岁的他登船前往巴黎,凭三寸不烂之舌,劝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出钱出兵支持独立战争;华盛顿在前方浴血奋战时,富兰克林在欧洲上下奔走,为大陆军源源不断地运送军火;作为第一任驻法公使,富兰克林的外交努力促成了“美法联盟”,使法国成为第一个承认美国的国家;独立战争后期,富兰克林代表美国与英国谈判,签订英美巴黎和约,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80岁的富兰克林从法国卸任回国后又当选为宾夕法尼亚州州长;1787年,他作为宾夕法尼亚代表参加了“制宪会议”,极力支持通过宪法组建联邦政府。

    如果说,华盛顿是美国革命的头号功臣,那么,富兰克林可以稳稳当当地坐第二把交椅。他是美国最著名的“国父”之一,也是唯一签署了美国建国之初最重要的四份文件的“国父”。这四份文件是:独立宣言、美法联盟条约、英美巴黎和约、美国宪法。富兰克林的一生是美国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成就和美德让这个看似平凡的年轻国家拥有了一个不平凡开始。

    富兰克林因首倡“北美殖民地联合起来”而被称为“第一个美国人”。由于他对美国革命的巨大贡献,在人们心中,他是“唯一的从未当过美国总统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用自己的一生第一次在全世界面前定义了“美国人”,展示了一个朝气蓬勃、热情奔放、勤劳、睿智、勇敢、充满正义感和进取心、拥有坚定信仰和高尚道德的新民族。他从一个普通的平民子弟成长为受到全世界尊敬的伟人,通过自我奋斗、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来实现个人梦想,他的精彩人生是对“美国精神”最好的诠释。在后来的岁月里,富兰克林的故事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移民满怀着“美国梦”奔向新大陆,也让历经战火和困境的美利坚民族一次又一次振作起来,他们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从来没有失落过。他们知道,当他们还很弱小的时候,富兰克林就已经告诉全世界那些强大的民族:真正的美国人是不可战胜的。

    那么,让富兰克林登上政治和外交舞台的那场英法战争到底是怎么打起来的?它造就了多少风云人物?它又怎样奏响了美国革命的序曲?请看下一个故事:帽子之争。

第17章 帽子之争() 
在北美茂密的森林中,生活着一种不大不小的动物,名字叫河狸。它们长着圆圆的脑袋,小小的眼睛,胖胖的身体,短短的四肢,扁扁的尾巴,厚厚的皮毛,当真萌翻众生。河狸是体型最大的啮齿类动物,一般身长大约1米,体重15~35公斤。这些家伙可比人勤快多了,不停地啃树木,和泥巴,建水坝,修房子。它们建的最长的水坝长达850米,而美国著名的“胡佛水坝”才只有379米长。河狸不光勤快,而且浑身是宝贝。它的肉味道鲜美,是印第安人餐桌上的美食。它的香腺分泌物是名贵香料(河狸香),也是医疗用品。最珍贵的是它的毛皮。河狸皮是“双层毛皮”,外面是一层长长的毛,里面还有一层又细又密的短毛。毛上有油脂,可以防水。河狸在水里游泳,一上岸,毛皮滴水不沾。在欧洲殖民者来到北美前,北美有1亿~2亿只河狸,它们与印第安人和谐地生活在一起。

    自从欧洲人来到北美,森林不再叫森林,河狸也不再叫河狸,它们都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自然资源。欧洲的河狸因滥捕滥杀已经濒临灭绝,而欧洲人的河狸瘾却远远没有过够。河狸皮做的帽子是最珍贵的奢侈品,让欧洲人如醉如痴,简直到了没有河狸皮帽子就活不下去的地步。可以想象,当殖民者们看到北美多如繁星的河狸时是怎样的欣喜若狂。

    最先开始在北美做毛皮生意的是法国人。从大约1523年起,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一世就派人探索北美,他们是第一批到达纽约地区的人。虽然最初的殖民努力没有成功,但法国商人、猎人、渔民不断地来到北美打猎、捕鱼。当他们来到今天加拿大圣劳伦斯河流域,看到那成群结队的河狸时,他们立刻意识到,这就是上帝赐给他们的无价之宝。法国王室终于下定决心,要在北美建立殖民地,以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1608年,在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支持下,塞缪尔德尚普兰带领28个人,建立起魁北克城,这就是加拿大殖民地的起始。加拿大气候寒冷,生存环境严峻,殖民者们大批死亡。魁北克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缓慢地发展着。1630年,103个殖民者生活在这里,1640年,变成355人。

    尚普兰是个出色的航海家、探险家,也是才华横溢的作家、艺术家、制图家,他是加拿大殖民地最杰出的领袖。当正在享受盛世繁华的法国人对北美的蛮荒嗤之以鼻时,独具慧眼的尚普兰已经看到了这片“富足之地”的无穷潜力。尚普兰深深地爱着加拿大,他用优美的文字和图画向法国人描绘了北美天堂般的美丽和令人难以置信的富庶。春天,圣劳伦斯河中的鱼多得连船都走不动,沿河而居的是成千上万的河狸。加拿大得天独厚的物产让法国人的眼睛放光,那些有探险精神的人开始奔向北美。渐渐地,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越做越大,形成了“新法兰西”。1627年,尚普兰出任新法兰西总督。到1712年左右,新法兰西达到全盛时期,北起哈德逊湾,南达墨西哥湾,从北至南穿越北美大陆,包括加拿大、纽芬兰、阿卡迪亚、哈德逊湾、路易斯安那等5个辖区,首府在魁北克。

    在欧洲所有的殖民者中,法国人是对印第安人最好的。法国人来到北美的主要目的是毛皮生意。由于他们人太少,不可能完全自己动手捕杀河狸,只能依靠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也很乐意跟诚实、和气的法国人做生意。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一位法国商人拿着用4英镑买的刀子、铃铛、玻璃这些小玩意儿,换了印第安人一张河狸皮,这张河狸皮在欧洲卖110英镑。而印第安人则逢人就说:“这些欧洲人真是傻到家了,他们给了我们好几把刀子,竟然才要一张河狸皮”

    尚普兰对印第安人一向实行怀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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