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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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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道夫说起话来既不像亨利那样跌宕起伏,也不像麦迪逊那样喋喋不休。他总是从容不迫地阐述自己的观点,温和又有力,优雅又坚定,那带着磁性的声音和那股子四平八稳的劲儿足以征服人心。他说,当初,我没有签署宪法,因为我想先修改它的缺陷。但现在看来行不通了,因为已有8个州批准了宪法,我们不可能要求人家再来一次。弗吉尼亚只能先无条件地接受,再图修宪。如果弗吉尼亚不批准宪法,势必导致分裂,这是所有的人都不愿看到的。伦道夫很会抓要点,他婉转地指责“反联邦党人”企图“分裂联盟”,确实击中了要害,尽管这种指责一点根据都没有,基本上是凭空瞎掰。

    有了伦道夫这个高水平的助手,麦迪逊底气大增,他知道,他没有必要跟亨利拼口才了。他用微弱的声音说:“我们争论问题的时候不应该只凭感觉和感情,人民选我们到这儿来,是让我们以平静和理智的分析为基础,依靠对事情的理解和判断做出决定。”当年闹革命需要激情,但激情不能变成我们的日常生活。革命的目的是自由,但如果没有秩序,自由将难以为继。新宪法的意图正是为了保护我们用血换来的自由。接着,他逐条反驳亨利的论点,大部分内容都是他已经在联邦党人文集里讲过的。最有意思的是他针对亨利关于“集权政府(国家政府)”还是“联邦政府(分权体制)”的问题做的回答,正如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39篇宪法方案与共和原则的一致性里的那段著名的绕口令:

    它是混合型的政府。从某些方面说,它是“国家的”(集权的),从另一些方面说,它是“联邦的”(分权的)。总而言之,它是没有先例的。批准宪法的程序由各州独立完成,一个州的选择对其他州没有约束力。这一点显示,它是“联邦”政府,因为在“国家”政府中,只要大多数人或大多数州做出决定,其他的人或州必须服从。在民选官员方面,它既有“国家”特征,也有“联邦”特征。众议院按人口比例分配,这是“国家的”;参议院每州平等,这是“联邦的”。一般来说,“联邦政府”跟各州打交道,“国家政府”直接跟人民打交道,所以,它看上去确实像“国家的”。但在共和体制中,政府本就应该直接与人民对话,所以宪法才以“我们人民”开头,“联邦政府”与“国家政府”在“人民”中合为一体。另外,修宪程序决定了这部宪法既不是“国家的”,也不是“联邦的”,而是在两者之间。因为,如果是“国家的”,只要简单多数就可通过;如果是“联邦的”,必须每个州都通过才算通过。但事实上,修宪不需要全体通过,也不能简单多数,而是要“超级多数”(三分之二多数)。言而总之,新政府有点像“国家的”,也有点像“联邦的”。

    各位看官,你的,明白?上面这段说词是典型的麦迪逊风格,他不把你说晕不算完。但他就这样不停地说啊说,在不知不觉中,“联邦党人”阵营一天天膨胀,“反联邦党人”阵营一天天缩小。6月21日,新罕布什尔成为批准宪法的第9个州。至此,美国宪法正式生效。弗吉尼亚的“联邦党人”士气大振,现在的问题变成:你是顺应潮流加入联邦还是自绝于联邦之外?“反联邦党人”从攻势变成守势,他们的选择从“是否接受宪法”变成“是有条件地接受还是无条件接受”。这个条件就是权利法案。

    不管风云如何变幻,梅森在权利法案的问题上从没退让,因为他坚信,没有人权的民主就是专制,它必然带来暴政。虽然“联邦党人”多次声明新宪法没有授权政府践踏人权,但“反联邦党人”在这一点上拒绝妥协。最后,麦迪逊只好承诺在第一届美国国会成立后立刻讨论通过权利法案,这件事才算了结。1788年6月25日,弗吉尼亚州代表大会投票表决,以89票赞成79票反对的微弱多数批准了宪法,成为美国的第10个州。10票之差的意思是,只要5个人的心念一转,就是平局。要是6个人改主意呢?

    弗吉尼亚的结果一出来,麦迪逊立刻派人快马加鞭直奔纽约,中间换了五六匹马,只求速至。这是他与汉密尔顿的约定。与此同时,汉密尔顿正望穿双眼,盼着麦迪逊的消息,因为纽约的讨论正进入白热化。

    如果你觉得麦迪逊真的不容易,那是因为你还没见到汉密尔顿的惨样。不管怎么说,弗吉尼亚两大阵营的势力不相上下,各有50%的胜算。但纽约完全不同,“反联邦党人”占绝对优势。而且,弗吉尼亚还有个“隐形资产”——乔治华盛顿。华盛顿没参加批准宪法的大会,但他支持宪法,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很多人就冲着对他的信任而接受了宪法,麦迪逊也很顺风顺水地引用华盛顿的话给大家壮胆。但在纽约,这个条件不存在。不但如此,汉密尔顿还因为与华盛顿的亲密关系而惹了一身官司。

    1787年9月,宪法刚刚成文,纽约的报纸上就登出一则“传言”,说汉密尔顿是华盛顿的私生子,所以华盛顿才整天像护犊子一样地护着他。这当然纯属无中生有。汉密尔顿是私生子不假,华盛顿爱他也是真情流露,但他们之间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可是,这个低劣的谣言竟然伴随了汉密尔顿一生。汉密尔顿觉得比窦娥还冤,他写信给华盛顿,想请华盛顿出面澄清一下。华盛顿是“老江湖”了,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对汉密尔顿说,不用理会,清者自清。之所以有人在此时造谣,是因为他们害怕汉密尔顿的能力。既然无法攻击汉密尔顿的智商,就只能攻击他本人了。

    虽说政治总是肮脏的,但纽约似乎比弗吉尼亚脏得多。在公开、透明这方面,弗吉尼亚的绅士们显然更胸怀坦荡。成也罢,败也罢,事情都摆到桌面上说,至少你不用担心人身攻击。纽约人也许太会做生意,太狡猾,特喜欢搞小动作。我们在上一个故事中已经讲了纽约州州长乔治克林顿的势力,他是纽约“反联邦党人”的领袖。纽约的情况之所以这么复杂,除了“主义之争”,还有各大“家族”的利益之争。

    当时,控制纽约的是三大家族:克林顿家族、利文斯顿家族、斯凯勒家族。三个家族的财富不相上下,在政治上尔虞我诈,天天上演“三国志”。纽约政坛塞满了他们的家族成员和门生故吏,还有数不清的裙带关系。比如,汉密尔顿本人就是斯凯勒家的女婿,另一位重要的“国父”约翰杰伊是利文斯顿家的女婿,再加上乔治克林顿、罗伯特利文斯顿、菲利普斯凯勒都亲自担任要职,这要是能清爽才叫见鬼了。难怪民谣曰:“克林顿家有权,利文斯顿家有钱,斯凯勒家有汉密尔顿。”

    在这场“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争斗中,看上去斯凯勒和利文斯顿似乎有点联合起来对付克林顿的意思,利文斯顿和斯凯勒都是“联邦党人”,汉密尔顿和杰伊都是“联邦党人”阵营的领袖,他们也是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参看上一篇故事)。形成这样的格局可能是因为利文斯顿家族和斯凯勒家族在纽约市有巨大的商业利益,而克林顿家族的主要财富来源于纽约上州的土地。

    纽约市和纽约州的诉求不一样。纽约市完全是工商业、银行业的利益,而纽约州绝大部分地区是自耕农的天下。新宪法对纽约州最大的影响是,联邦政府将代替州政府统一管理海关并征收进出口税。这一条对别的州来说也许还可以忍受,但在纽约州却是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因为纽约州的财政来源全都指望着曼哈顿的港口。如果州政府失去了这块肥肉,它就只能向其他阶层征税,比如自耕农。对纽约市的商人来说,甭管谁征税,反正他们都是纳税人。由联邦统一管理海关可以提高效率、降低费用,节省一笔钱。联邦还能提供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建立强大的海军保护海外贸易,商人们当然高兴。纽约市自然而然地支持“联邦党人”。出于相反的原因,纽约上州也就自然而然地支持“反联邦党人”。

    纽约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定于1788年6月17日召开,全州共选出65位代表。6月14日,纽约市的商人隆重欢送他们选出来的“联邦党人”代表启程前往上州。这个十几人的团队由纽约市市长詹姆斯杜安带领,成员包括汉密尔顿、杰伊、利文斯顿等等。汉密尔顿一定觉得很疲倦,因为他刚刚完成了联邦党人文集中的51篇文章,这会儿又要把笔放下去拼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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