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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云晓仔细想了想,“你说话就好像子归酋长,似乎总是很有道理,又听不懂好吧,就听你的。”
黄子风大喜,连忙轻手轻脚把小麋鹿从黄麻丛中抱了出来,坐在地上,开始一根根给它拔刺。药物是肯定没有的,生理盐水也没有,能做的只有这么多,至于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它的命够不够硬了。
云晓看见黄子风专心致志做事,嫣然一笑,继续割黄麻。
四周围鸟鸣虫噪,黄子风一丝不苟,其实他刚才的话并不算由衷,最大的原因是部落里的人都不太接受他,他想给自己找个伴。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云晓割了一大捆黄麻,用藤条拴好,黄子风抱着仍然毫无知觉的小麋鹿,两人一前一后踏上了归途。
部落在离湖不远的山脚下,矗立着一栋栋圆锥形的茅草屋,黄子风由于地位最低,他的屋子在最外面,离所有人家都有一大截,等于是离群索居。
这里的屋子极其原始,就是用几根树枝,捆住一端,然后展开成圆锥体,再铺上茅草,里面的空间只容一、俩个人睡。这就是有巢氏发明的巢居原型,一点都没有改进,好在小鹿还很小,这个巢居容得下它和黄子风两个。
巢里铺着厚厚的干草,黄子风小心翼翼把小鹿放在上面,然后用竹筒给它灌水喝,水是他现在唯一能获得的解毒药了。
小鹿的咽喉都有些麻痹,吞咽起来很困难,黄子风不厌其烦,喂完了一筒就赶紧去巢居边再舀一筒,来回奔忙。云晓看着他忙来忙去,满心好奇,她实在不能理解这种行为,鹿不就是用来吃的吗?
终于把小鹿喂饱了,小肚子涨的鼓鼓的,黄子风坐下来,开始替它轻轻按摩肚皮,加快吸收。
“你这是在做什么?”云晓疑惑问。
黄子风耐心解释:“它的肠胃不能自主蠕动了,我顺着肠道给它按摩,可以帮助它消化。”
云晓听得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黄子风在说什么。
就在这时,远处的村子中央传来欢呼声,云晓听见声音一喜,“石牙他们猎到大家伙啦!”
猎到的猎物少,那就只有极少数人能吃到肉,一般都是猎手们,唯有猎到了大动物,全部落才会人人有肉吃。
黄子风来这里都一个月了,还没吃过一次肉,天天都是树根草叶什么的,都瘦一大截了。听闻有肉吃,他立刻来了精神,和云晓一起跑向村子中央。
环形的村子中央,有一栋较大的独立巢居,那是子归酋长的住所,现在那里围满了兴奋的人,全村都来了。
大人小孩们期盼的目光中,石牙带领着二十几名猎手,正在向子归酋长献礼。他们今天猎到了一头大麋鹿,足够全村的人饱餐一顿肉食。
部落里的猎手就这么点人,大型的猎物很难猎到,今天格外难得。
这是一头母鹿,身形高大,背部就有黄子风肩膀那么高,体重不下800斤。
作为部落里的头号猎手,石牙用石刀将鹿头一点点割下来,敬奉到了子归酋长身边,全村欢呼,接下来所有猎手齐上阵,开始分割这头鹿。
女人们早就在地上铺满了草叶,血淋淋的肉被一块块割了下来,按照人头数,码成一堆堆。这个分割很公平,人人有份,不论男女老幼,大家都一样多。
气氛很热烈,大家都欣喜看着一块块肉,唯有子归酋长在高处点着数目,他是部落里唯一识数的人。
“怎么少了一堆?”数完后,子归酋长连忙问。
人群外,黄子风早就数出来了,的确少了一堆,不用问,自然就是自己了只不过他虽然第一个发现,却没脸提出来,部落里就数自己最没用,连女人都不如,他也没脸提要求。
“没少啊?”石牙愣住了。
子归酋长叹了口气,他看出来了,石牙在装傻,“你忘了子风吧?”
第3章 茹毛饮血()
“子风”石牙故意回头看了一眼部落里的族人,果然,其他人也都显露出了不满,在他们看来,干吗要带个废物男人回来,多余。
子归酋长笑了,“你啊,他或许没你有力量,不过我肯定,将来他会比你更厉害。”
身为部落里的第一勇士,石牙当时就咬紧了牙,“酋长,您说他比我更厉害?凭什么?!”
子归酋长正准备解释,人群外传来黄子风懒散的声音,“算了,我已经吃饱了,这肉就分给大家吧,我回去了。”
所有人回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他们眼中的废物子风已经转过身走了。
云晓气坏了,冲上来用力推了石牙一把,“都是部落里的人,按规矩,就都有份,你凭什么不给子风?!”
说完,云晓双手捧起属于自己的那块肉,追着黄子风跑进了黑暗中。
“酋长!她”石牙指着云晓消失的方向,有气却没处撒,部落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硬汉就怕云晓那小姑娘。
问题解决了,子归酋长笑着摆了摆手,“这次的肉很多,不用计较。”
“好吧。”石牙低下了头,又默默切下一大块肉。
回到家后,黄子风坐在小鹿边怅然若失,自己其实能力不算差,可到了这里,竟然一点用都没,也难怪部落里的人都看不起自己。
正琢磨着,门口一暗,云晓捧着一大块肉伸进来,笑着说:“都分好了,这是你的。”
黄子风苦笑,就是不接,他耳朵不聋,这肉分明就是云晓的,他不明白云晓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
“吃吧,还是热的,凉了味道就不好了。”云晓倔强的又把肉送了过来,一副不吃就不行的架势。
黄子风拿她没辙了,“那就,一起吃吧。”
这一大块肉差不多有四斤,两个人吃也足够了。
“嗳!”云晓立刻喜笑颜开,捧着肉就往自己嘴里送。
黄子风被她吓了一跳,连忙拦住,“生肉不能吃!”
“那要怎么吃?”云晓愣住了,不过终究没有咬下去。她之所以总爱和黄子风待在一起,别人不知道原因,其实是因为总能听到许多奇怪的话。
黄子风从她手里把肉抢过来,说:“生肉吃了有可能生病的,必须用火烧过才能吃,味道也会更好。”
“你是说火肉吧?”云晓眼睛一亮,“我听子归酋长说过,山火烧过的肉特别好吃,可很少有山火,我都没见过。”
“我们可以自己生火。”黄子风亮了亮手里的肉,故作神秘说:“现在,你去给我找点干的松苔来。”
美食在前,黄子风准备露一下手艺了。
云晓不明所以,不过她似乎有点盲信黄子风,闻言连忙去找干松苔去了,黄子风则就近去寻找干枯的树枝。
燧人氏钻木取火在这之前,不过并没有广泛流传开来,只因用钻木的方法太难了,不具备多大操作性。黄子风的方法和钻木类似,不过成功率高得多,并且也不需要那种超人的体力。
他准备用的方法是磨木头。
很快,一堆干柴枝扔在了巢居前,云晓的干松苔也找了好大一捧。万事俱备,在云晓好奇的注视中,黄子风坐在地上,用双脚夹住一根木头,双手抓住另一根木棍的两端,开始用力摩擦起来。
两根木头呈“十”字形交叉,越擦越快,逐渐开始散出热力。
云晓闻着逐渐加重的烟糊味,眼睛越来越亮,漾起了兴奋的光芒。
不远处,一条高大健硕的人影走了过来,是手捧着肉的石牙。他看见两人不知在干什么,犹豫一番后,终究还是走了过来。
“这是子风的肉酋长让我送过来的。”石牙将肉递向了黄子风。
这时候黄子风正忙得热乎,一刻不敢分神,摇了摇头继续埋头苦干,连额头上的汗都顾不得擦。
“他这是在做什么?”石牙莫名其妙问一旁的云晓。
云晓得意洋洋,“子风要弄出火来,做火肉吃!”
石牙瞠目结舌,弄出火来?这有点超出他的认知,不过这时再看,两根剧烈摩擦的棍子上已经出现了火星,并且冒出了烟。
这可太神奇了,石牙和云晓一样,全都瞪大了眼。
眼看就要成功了,黄子风干的呼哧带喘,不停加快速度,终于,在他的努力下,摩擦面变成了红色。他连忙放下手里的棍子,把那一大捧松苔放在碳化了的木棍上,脸贴着地,轻轻吹了起来。
松苔里含有一定的油脂,很容易引燃,吹了没一会,散出来的烟里冒出来了一朵小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