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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伙子真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啊,连公鸡母鸡都分不清楚了。”
“这么大的芦花老母鸡居然都看错,小伙子眼力不行。”
“我作证:这是一个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农家老母鸡!天天都能够下俩蛋,还都是双黄。”
在众人一致指责下,林远征有点凌乱了,他都有些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看错了,不过他还是坚持了一下:“这是一个公鸡。”
“还在说是公鸡,唉,这年轻人没救了……”
“依我看,他不是认不出公鸡母鸡,而是想抵赖……”
“对啊,母鸡比公鸡值钱。母鸡能下蛋,公鸡不会。这小伙子还挺狡猾的……”
“我们这里一向民风淳朴,怎么会有这种败类进来。唉!人心不古啊!”
“叫他赔,赔完就赶他出去!再也不准踏入我们村一步!”
林远征这时已经百口莫辩了,神经顿时紧张起来了,尤其是老者族长一直一声不吭地盯着他,更让他觉得犹如针扎,生怕族长动不动就再来一次闪电袭击。
“你弄死的?”族长大人终于发话了。
“是,不过鸡哪有长这么大的。这是一只鸡怪,是你说要我去打怪的。”林远征试图把事件起因和族长建立起关系,拉族长下水。
“小伙子说的没错,这不是一只母鸡,而且还是一只公鸡怪。”族长大人这样说,周围的村民立刻停止了指指点点和议论。
林远征松了一口气,看来族长还是很公道的,不过接下来族长说的话就要让他抓狂了。
“你有见过野怪会进村吗?不,你肯定没见过。那么进了村的野怪还是野怪吗?肯定不是!所以照我们这里的规矩,只要野怪进了村就不再是野怪,而是宠物。明白了吗?是宠物。谁先看到就是谁的。——所以,这是芦花大婶的宠物!你打死芦花大婶的宠物,这是必须要赔的。说,你打算怎么赔?”族长绕口令一样滔滔不绝,直接把林远征说得目瞪口呆。
靠,还有这种坑爹设定!这什么破游戏!林远征心里都要炸锅了,但是又无法反驳,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那你要我怎么赔?”
族长不慌不忙的让人抬过来一杆大秤,一称,不多不少,刚刚四十斤!妈的,真不愧是野怪!
“野怪鸡一斤五文钱,四十斤就是二百文。拿出二百文,这事就过去了。”族长很利索地算出数字,然后伸出一只手掌,看来不赔是不行了。
“可是我没钱啊。”林远征哭丧着脸。
“没钱?没关系,你还有第二种选择。”族长一脸风轻云淡。
“那是什么?”林远征顿时看到了一丝曙光。
“跟他们去,坐半年牢。”族长说完,立刻两个手握长矛的民兵走了过来。
“等等,还有没有别的选择啊,比如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来弥补的。”林远征急眼了。
“别的选择?”族长眼珠转了转,“可以——芦花守寡多年,一个人孤苦伶仃怪可怜的,你可以留下来给芦花当老公!”
“族长大人英明!俺不要小花陪我,以后俺只要这个帅哥陪我。来,帅哥,跟俺回家去,俺给你熬汤补补身子,看你瘦的。”芦花大婶刚才还在掉泪的眼睛里面一转眼就冒出了朵朵桃花,嘴巴都笑得合不拢了。
林远征回头看了一样芦花大婶那臃肿肥胖的和身上那件大红色的花袄,胃部一阵痉挛,立刻产生一股呕吐的冲动——当然,他还是忍住了。
他本来要说的是他可以替大婶砍柴挑水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这种结果。怎么会这样?老天!
“等等。”紧急关头,林远征终于想起一件事来,他从身上掏出一个小袋子来,那是他“充值”后小乔给他的,他当时随手往怀里一丢也没仔细看。
“看看这里面的钱够不够。”林远征心里在滴血,如果这真的是一个游戏,那么这笔小钱就是初始资金啊,初始资金没了,今后日子得有多艰难!
“这里有四百文。”族长把小钱袋放手里一掂,立刻报出数目。他数出两百用一根绳子串好递给芦花大婶,芦花大婶却不接。
“族长,那个,他弄死俺的可是一只母鸡……”芦花大婶吞吞吐吐。
“母鸡又怎么了?”族长不解。
这边林远征又不服了,刚才族长明明都公开承认了那是一个公鸡怪,怎么一眨眼又变成了母鸡?他刚想替自己分辩,不过族长两眼一瞪,立即把他要说的话吓得缩回了肚子里。
“这母鸡可是能下蛋的,蛋孵出来又是一只鸡。小鸡长成大鸡又能生蛋,蛋又能孵出鸡。鸡能生蛋,蛋又能变鸡。所以他不是欠俺一只鸡,而是欠俺好多好多鸡。”芦花大婶麻利的算着账。
林远征听完又要吐血了。鸡生蛋,蛋生鸡。这是什么神逻辑?!只是又碍于族长双眼的压力,他有苦说不出。
“那这些都给你。”族长索性把钱袋都递了过去。
芦花大婶却又不接。
“你到底还想要怎么样?”族长终于不高兴了。
芦花大婶忸怩了一下,终于说出了心里话:“族长,其实俺不想要钱,俺只想要人。俺只要这个帅哥赔给俺做老公。”
林远征听了眼前一黑,差点没背过气去。
只是打个怪而已,至于把自己的**都赔进去吗?!
“这些钱都给你,全部都给你!要是不够的话我再想办法!”林远征恨不得能够自己双手把钱捧过去给她。钱什么的,早已经不了。要多少,统统都拿去,再这么下去可是要出人命了!
“不得胡闹!”族长还算公道,立即沉下脸大声呵斥,威严相当吓人。芦花大婶无奈,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收下钱袋,周围看热闹的村民也渐渐散了。
林远征终于松了一口气,擦去额头上的汗水。
第十一章 刁民!打怪蕴涵深刻道理()
林远征接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去找小乔。
那个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乔。
他迈着大步怒气冲冲一头闯进酒楼,然后把断成两截的倚天剑往柜台上狠狠一拍——
“这就是传说中的倚天剑!绝世宝剑倚天剑!还是充值送的!哈哈,这假冒伪劣产品!我要你立刻赔钱!还有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小乔被他吓了一大跳,不过一回过神马上就对他翻起了白眼——
“你眼瞎?牌子上面有写这是绝世武器吗?!那是珍品!你懂什么是珍品吗?就是用来珍藏的绝品!谁让你用去打架的!而且有写倚天剑不会断吗?”
这下轮到林远征傻眼了,因为那块牌子上的确明明白白写着“首充任意金额可获得绝世珍品——倚天剑”——是绝世珍品,不是绝世武器。
不过,他心里还是各种不服:“我不管,你们总不能以次充好,卖这种山寨货给我。”
“来人啦,有人找麻烦啦!!!”
小乔再次爆发恐怖的尖叫,于是一个铁塔一样的黑大汉再一次幽灵般闪现在林远征身后,二话不说提起林远征就丢出门外。
林远征只好去村头找族长主持公道。
在这种的时刻,神秘兮兮的老族长不出意料的不见踪影了。
林远征只好长叹一口气。
现在他又是一无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他又看到那个一开始被他丢掉的包裹。他发现包裹虽然看上去脏兮兮的,但其实只是布的颜色灰扑扑的,看上去很脏而已。
包裹里面是一双芒草鞋,一根短木棒。木棒上面有一些细小的尖刺,手握处很平滑,倒是像迷你版的狼牙棒,林远征挥了几下,感觉很不错,看来应该是新手武器了。
包裹的布展开来就是一件粗布上衣,虽然款式简单,颜色灰不溜秋,但总胜过身上那件被闪电劈坏的囚衣,所以林远征立马就换上了,再穿上草鞋,告别赤脚。
换上新手装备,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这时候最大的问题是没有钱。
不过还好,虽然没有钱,但是还有希望在——刚才的事情是很倒霉,但也说明了一点:怪是可以卖钱的。
只要能打到野怪,吃饭应该就不是问题。
既然村里的怪不能打,那就去村外好了。
林远征是这么想的,很快他就发现,这村子周围的怪真叫一个“多”啊:咧着大嘴流口水的不知道是狼还是野狗、身躯像坦克一样庞大的是熊、尾巴都有碗口那么粗的是蛇、獠牙足足有半米长的是野猪,远处还传来震得耳膜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