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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异界超级队友-第2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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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很快,秦兵就忧心忡忡起来。林纳斯有近万信仰者,而且还是每天18小时高强度的“祈祷”,就这还耗费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才从初级提升到中级,其他职业岂不是更慢?像无畏先锋、狂战士之类信仰者众多的职业还好说,可沙漠死神、龙血武姬之类独苗信仰者的英雄雕像岂不是坑爹了?

    “系统,这样不公平啊。”

    听到秦兵的担忧,系统回答说:“战斗职业的经验获得与生活职业不同。”

    “怎么不同?”

    不过很快秦兵就明白过来,生活职业生产的过程就是“祷告”,可以产生信仰之力,那战斗职业战斗的过程也相当于“祷告”,可以产生信仰之力。不过,这还是弥补不了独苗的劣势吧。

    系统回答道:“通常情况下,战斗职业信仰之力获得速度要高于生活职业。但是,人数并非衡量信仰之力的唯一标准,还有信仰之力的纯粹程度。举个例子,无畏先锋职业中,盖伦的信仰契合度是100,另一个人的信仰契合度是80,那么同等情况下,盖伦产生的信仰之力是后者百倍千倍,甚至更多。”

    嘶“只是20而已,怎么相差这么大?”

    “错之毫厘,谬之千里。而且这种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到了一定程度,后者产生的信仰之力会毫无用处。所以,请宿主多多寻找信仰契合度100的目标。”

    秦兵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斯巴达战士,如果能弄来几百个信仰契合度100的斯巴达,战争之王的英雄雕像升级速度绝对会超过林纳斯。

    斯巴达王国应该不会拒绝梵风衣的诱惑,斯巴达战士不依赖装备,认为装备所带来的提升远远小于装备给他们带来的负荷与累赘。但秦兵认为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遇到神兵利器,剧苍月瞳所说,梵风衣只是比较低级的粉色装备,dnf中还有很多吊炸天的装备。咦,吊炸天是什么意思?

    秦兵询问苍月瞳,得到的只有一个冷哼。而这时候,外面有人汇报说,胡糊回来了。

    胡糊?听到这个名字,秦兵连忙向外冲去。

    刚出门便看到大大小小两三百人,为首的是几个身穿长衫头戴小瓜皮帽的老头,胡糊此时正弓着腰,一幅小心翼翼的模样陪在那几个老头身边,再后面是一群跟赵信差不多大小的熊孩子,男孩女孩都有,一个个都是大眼睛、尖下巴,长相俊美,目光狡黠。

    “这些都是你的族人?”

    看到秦兵出现,胡糊立刻上前一步,躬身行礼之后回答道:“不错,我们沙狐一族的人全在这里了。”

    秦兵点了点头,“全在这里了?这么少?”

    场中气氛顿时一滞,胡糊身子颤了颤,那几个老头也都揣着胳膊一言不发,小屁孩们则全都红了眼睛,还有几个直接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怎么哭了?

    秦兵心中一慌,“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

    胡糊摇头,“不,是我沙狐一族该有此难。实不相瞒,我们这次是来避难的。”

    未完待续。

第361章 复仇() 
原来,系统有了建造鸟巢、兽穴的功能后,胡糊便心动不已,因为他是狐族,用天‘朝的话说就是狐妖,用西方世界的话来说就是兽人。

    无论妖族还是兽族,都说明一点,他们拥有走兽的特性,系统建造的“兽穴”对他们生效,可以促进他们生长和修为的提升,长期居住在兽穴中还会改善他们的体质,增强他们的潜能。

    铁喙鸵鸟就是很好的例子,原本血脉很低级的铁喙鸵鸟血脉都纯净了许多,出现了好几个铜喙鸵鸟。胡糊忍不住想,如果自己的族人居住在兽穴中,血脉会不会也变得纯净起来,如果一直纯净下去,是不是有希望达到远祖的“九尾天狐”程度?

    也正因此,胡糊向秦兵辞行,回老家聚集族人进行迁徙,毕竟族人在外面生活也是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还不如迁徙到召唤师峡谷。

    秦兵听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毕竟召唤师峡谷正在扩张时期,最缺少的就是人口,反正招募谁都是招,流民、乞丐都来者不拒,胡糊的族人怎么会拒之门外?

    只是,秦兵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情形,据胡糊说沙狐一族有三千多口,眼前这些充其量也就两百出头。其他的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秦兵忍不住想起天巡者破碎虚空追杀,满载十万狐族头颅的场景。难道,是天巡者?

    “都怪我,如果我早点回到族中,就不会这样了。”

    那几个老头听到这话也都自责不已,“都怪我们,是我们顾虑太多,才害了族人。”

    秦兵手掌按在胡糊肩上,治疗术和回蓝术接连使出,胡糊颤抖的身体终于平静下来。

    原来,胡糊归心似箭,一刻都不愿耽搁,日夜兼程赶回族中。那时候还没飞毯,所以胡糊路上浪费了很长时间,再加上回到族中之后,族人对胡糊充满了质疑和不信任。毕竟胡糊太年轻了,族中老一辈怎么可能轻易听信他的话。毕竟狐狸多疑嘛。

    胡糊倒也准备充分,不断说服族中众人,推动族人的迁徙。除了几个老顽固,大多数老家伙都被胡糊说动,最后老祖作出决定,先迁徙一部分人看看情况,如果事情真的像胡糊所说,再迁徙其他人。

    可就在沙狐一族收拾东西做准备的时候,麻烦找上门了,或者说,灾难降临了。

    “还是我来说吧。”旁边一个身穿长衫头戴瓜皮帽的老头向秦兵拱手行了一礼,“老朽狐八,添为沙狐族族长,只是今日沙狐族濒临灭绝,这族长不提也罢。”

    随着狐八的讲述,秦兵这才明白不是天巡者干的,而是草原上的胡人。

    胡人有围猎的传统,围猎既是获取猎物储备肉食,又是为了练兵,保持部族战斗力,增加部族战斗经验,对胡人意义重大。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怎么,沙狐族的老巢恰好在胡人围猎的范围中,更悲催的是,沙狐一族还被发现了,结果不言而喻。都说狡兔三窟,沙狐一族也不差,准备了七八条逃生的通道。只是敌人势众,围猎的范围也超出沙狐族的想象,逃生通道的出口都有被发现的可能,那样的话即便逃出去也一样要遭受敌人的追杀围猎。

    “所以,老朽几经思索,决定弃车保帅,分遣其他族人逃出去引开敌人兵力,资质最好的娃娃都留在洞穴底层的密室中,在里面藏了三个月,待敌人散去了,这才重见天日。”

    听到这话,秦兵心中猛然一跳,再看那些狐族小娃,一个个都身材瘦削,本以为那是狐族天生的特点,现在看来分明就是饿的。狐族小娃脸上也都带着不健康的苍白,看样子是长期呆在地下密室不见阳光所致。

    “节哀顺变。”

    对于这种事情,秦兵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毕竟就算舌绽莲花也不能让那些死去的狐族复活。不过秦兵很疑惑,妖族和胡人关系紧密,即便不是穿一条裤子,那也不至于兵戎相见破家灭族吧。

    狐八摇了摇头,“弱肉强食,胡人敬畏的是那些强大的妖族,而不是我们这种无根无苗的孤魂野鬼。”

    禽兽并没有太多亲情,很多鱼类鸟类都是产完卵便不管不顾,任由其自生自灭。兽类稍好一些,但是小兽刚断奶没多久便会被父母驱逐,一些首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地位,还会扼杀族群中其他雄性,哪怕那个雄性是它的子嗣。妖族保留了太多兽性,为了地盘、权利、配偶、食物都可以殊死一搏。

    不说妖族,人类有好过哪里去,便是“礼”中也明确有言“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五服之外不为亲。

    狐八这一支狐族即便出自妖族圣地万寿山青丘狐族,但是这么多代下来,早已经疏离,否则也不会生存困难迁出万寿山。连妖族都不把他们当回事,更何况胡人。在胡人眼里,他们和其他走兽没有任何区别,可以随意猎杀。即便有区别,也是妖狐的皮毛更加柔顺、亮滑、昂贵。

    胡人!又是胡人!

    秦兵心中怒气升腾,他出身秦国,与胡人有不共戴天之恨,赤瞳也和胡人有血海深仇,也正因此当初逃出秦国时才会一路向西,而不是向北。现在,又加上了胡糊的仇恨。

    “是哪一支胡人?我为你复仇。”

    秦兵已经猜到了胡糊的心思,这种事情即便胡糊不说,秦兵也不会袖手旁观,更何况即便没有胡糊这档子事,他早晚也会报复胡人。

    然而,令秦兵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无论胡糊还是狐八,又或者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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