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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大商人-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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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一件贯穿古今的东西了吧,叶重感觉莫名的亲切。

    第二幅字是一首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并且署名“青莲居士”!

    青莲居士,那不就是大诗人李白么,李白,叶重也熟悉呀!

    叶重生出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不禁在两幅字前久久驻足。

    “公子也是爱字之人?”

    身后,清仙子那清冷和婉转的声音传来。

    叶重转过身看向清仙子时,叶重呆了一下,却原来是清仙子已经换了一身衣裳。

    清仙子上身着类似于褙子的罗衫,松松垮垮的束于金色的腰带。内里则是一袭葱绿绣花的抹胸,或许是因为清仙子年少的缘故,那有着好看花纹的抹胸下面只有一点鼓鼓囊囊的感觉。不过,因为褙子式的罗衫薄如蝉翼,清仙子瘦削的香肩和抹胸的整体轮廓隐约可见,倒也不失一种绝美。

    下身则是一袭葱绿碎花百皱长裙,那长裙宛若芙蓉花摇曳,缓步向叶重走来。

    并且,清仙子似乎还补上了一层淡妆,眉黛如画,面如满月,唇如花瓣,当真是光彩照人,宛如仙子!

    最关键的是,那清仙子面对叶重还带着笑容,两个浅浅的酒窝,眉眼饱含着一种喜悦,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叶重精神一震,张口就道:“晚生对字画略有研究,正好前不久晚生创作了一种新字体,不妨请仙子指点一二。”

    一说完,叶重就想拍自己一巴掌,他这是老毛病又犯了,一遇到漂亮美眉,叶重就忍不住想泡,什么甜言蜜语,才能才艺等直接往外面甩,通过这种来吸引美女的注意。

    每次做这些事的时候,叶重总是思维敏捷,头脑清醒,十二分细心与大胆,好像在打一场战役般。

    然而,正是因为本性难移,以及其他诸多原因叶重才穿越到大宣,穿越到这一陌生的环境。

    为此,叶重曾发誓以后再也不想尽办法、魔怔般的泡妞了。事实上,叶重也做到了,却不成想,在这里居然又情不自禁的露出了本性!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叶府中叶重勾搭的那一帮侍女本来就有意无意的贴近叶重,任叶重予取予求,这也就激发不了叶重想尽办法泡妞的心思。

    清仙子笑靥如花,道:“公子做的两首诗余足以名传千古,想必公子的书法也是极好的,清儿有幸一睹公子风采,实乃生平一大乐事。公子请。”

    清仙子这两句话说的叶重飘飘然,管他什么誓言,通通让道吧!

    清仙子引叶重来到一书案前,亲自为叶重铺纸研墨,然后将一只饱蘸了墨汁的毛笔递给了叶重。

    叶重右手执笔,左手背于背后,站在书案前闭目养神。

    清仙子定定的看着叶重,觉得叶重现在的姿势好有大师风范啊,心里一想那两首诗余,顿时觉得理所应当。

    不过叶重如果知道了清仙子心里所想,一定会吐槽,什么大师风范,靠!装十三装过头了,叶重根本就不会什么新字体啊!

    虽然叶重继承了书呆子叶重的书法造诣,不过那只是时下流行天下的颜体书法而已。叶重要写,也只能写出颜体书法来啊!这可不是什么新字体。

    叶重心念电转,书法字体在唐宋时期最为璀璨,不过唐的颜真卿都出来了,叶叶重只能将目光锁定在宋代。

第92章 流落街头() 
以叶重那点简陋的历史知识,只知道宋代流行苏、黄、米、蔡四中书法,不过尴尬的是,叶重并没有见过这四大书法,它们究竟有何特点,不得而知,所以就连模仿都模仿不了。

    叶重还在快速思考该当如何圆这个谎,而旁边的清仙子已经“恍然大悟”,正在思考以后写字之前是不是要打坐静气,甚至沐浴更衣,焚香祭天之类的。

    后来叶重脑光一闪,想到了一种个性非常强的书法——宋徽宗的瘦金体!

    瘦金体大名鼎鼎,最主要的是,叶重见过瘦金体书法。想来以书呆子叶重的根底稍微模仿一番也是可能的!

    叶重大喜,略微比划了几下,手执毛笔就在雪白的宣纸上书写了起来。

    瘦金体的特征非常明显,笔画极细,停顿处墨色较浓,可以看出运笔的轨迹。

    叶重也只是看到过而已,并没有尝试写过,加之这杆毛笔并不太适合写瘦金体,所以写出来的与叶重曾见到过的相差甚大。不过,书呆子叶重十多年毛笔字的根基非常好,虽然还不是标准的瘦金体,但也有别于当下所有的书法了,而且以叶重的眼光来看,貌似写的还不错,别有一番风味。

    叶重写的正是那首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通篇字不多,似乎只花了几息的时间就写好了。

    清仙子附身,小心翼翼的拿开镇纸,再将那张宣纸拿在手中,凑近了细细的看。兴许是清仙子太入迷的缘故,清仙子左侧的罗衫随着清仙子的动作轻轻滑落,肤如凝脂的香肩和绣着金色花纹的抹胸展现在叶重眼前。

    一时间安静了,清仙子十二分投入的欣赏叶重的字,叶重则直勾勾的欣赏清仙子不甚走漏的春光。再加上一股淡淡的馨香萦绕鼻尖,叶重是感觉浑身舒畅,身心都得到了放松。

    良久良久,清仙子终于欣赏完了叶重的字,欣喜道:“公子的诗余是一绝,没想到公子的字也是一绝啊!以清儿之见,公子足以开山立派,新创一种字体了!”

    清仙子将宣纸放回书案上,却没有听见叶重的动静。清仙子回头一看,却原来是叶重正直勾勾的盯着她呢。清仙子第一时间发觉左侧的罗衫滑落了,不知道被叶重看了多久呢!

    清仙子俏脸上升起一抹红晕,羞涩的拉上了滑落的罗衫,娇羞道:“公子?公子?”

    “啊,哦。仙子何事?”

    “公子,清儿有个不请之请,还望公子允了清儿。”

    “哈哈,仙子请说。”

    “这这幅字,公子可否赠赠于清儿。”清儿脸蛋红红,亲口向别人索要一件东西,还真是第一次,平时,可都是别人巴不得送东西给她呢。

    或许是清儿觉得太唐突,马上又说道:“清儿这里若有公子看得上眼的,可尽管拿去!”

    叶重笑道:“好!”

    叶重转眼看见橱窗上有个小布包,用料较为平凡,是叶重所能看见的最不值钱的一件东西了。叶重本着不能占人家女孩子便宜的心思,一把就将小布包拿了过来,道:“我看这件东西就不错,就它吧。”

    清仙子面色大变,小声道:“这个包”

    “没事,仙子不用怕我吃亏,此物我必当好好保存,可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哦。”

    叶重将小布包往怀里的口袋一放,然后将那副字递给了清仙子。

    清仙子讷讷的,张了张口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木然的接过了那副字。

    接着叶重又看了挂在墙上的三副画,分别是吴道子的一副仕女图,顾恺之的一副仙鹤图,至于第三副是一副花鸟图,并没有署名。

    看完了字画,交流了“心得体会”,叶重提议小酌几杯。清仙子欣然同意,亲自为斟酒,叶重也使尽浑身解数,逗得清仙子频频微笑。

    谈至半夜,叶重想留下来发生点什么,清仙子却有意无意的暗示叶重离开,她这里不接待客人过夜的。

    叶重基于刚才聊的很好,也就不好违背清仙子的意愿,约定了再来的日期叶重也就离开了摘星楼。

    叶重施施然来到停放马车的位置,却见那里空空荡荡,哪里还有马车以及窦笔、小翠的影子!

    “人呢?”

    叶重来回找了几圈也没有见人影,就连张武也不知道跑去哪里了,就剩下叶重一个人在这里!

    张武不在,叶重就不敢擅闯宵禁,被抓事小,丢面子事大啊!

    既然回不去,那就找家客栈住下吧。可是叶重再一摸衣兜,完了,没钱!

    叶重嫌携带银两太重,基本不会带钱的,叶重出门钱财等物都是放在侍女或窦笔那。

    靠!不可能露宿街头吧!

    叶重忽然想起来清仙子不是还要退还他五十两白银的门票费么,何不去找她退。

    说动就动,叶重返回摘星楼,一路穿过调笑嬉戏、寻欢作乐的人群,凭着记忆来到了清仙子闺房。

    奇怪,这一块区域一个人也没有,倒让叶重轻轻松松的走到了这里。叶重轻轻推开清仙子香闺的门,吱嘎一声门就开了。

    叶重将外间和里间逛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清仙子和两位青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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