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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手札-第3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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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三叔便告诉了我一个地址。然后我们又聊了一些别的便挂断了电话,我让秦月给我在电脑上查了一下位置。居然跟我们下一个目标,封门村相距不远,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我跟胖子打了个电话,跟他说了一下我要去见三叔的事情。胖子满口答应,说自己的先玩玩再说,这次感情受到了伤害,要抚平心中的创伤。

    我撇嘴,这小子心宽的很,那里是抚平心灵的创伤?泡妞倒是真的,不过胖子虽然长得磕碜点。但有钱,泡妞还是不成问题的。

    跟秦月说了一下,我找到梁胖子,问他我都是驾照和座驾什么时候到。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开车几乎是免不了的,而且我不能每次都去考试,便委托胖子给我弄上一本驾照。

    “已经到了,你的座驾是一辆经过改装的军工悍马,越野性能以称得上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驾照我伊特给你申请下来了,这次你总没话说了吧?”

    梁胖子从抽屉里拿出几张证件个一串钥匙丢在我面前,一张胖脸上笑得眼睛都找不到在哪里了。

    还真别说,梁胖子办事效率还是蛮高的,一般来说,考驾照就算你远本会开车也得从头开始考,各种的理论什么的都要考,凭我的能力,考不上的能性很大,而这次我仅仅是了我的三寸免冠照片和自己的签名,什么事都搞定了。

    政府部门的人员办事就是比普通的平头百姓要快,估计那考官都不认识我,证件已经到手了,各种的证件,现在我就能开着车子上路了。

    出来的时候,我问秦月要不要跟着我一起去,秦月摇摇头道:“这次不行,我还有的工作,那波人找到了一些尸体,需要检验。”

    听他这么说我才想起来,在整个民调局不止就我们这些人,还有一拨人正在调查十个地方中的其余地方,也许他们也遇到了什么难解的问题。

    拿着钥匙,我兴冲冲的来到车库,只见一辆铁灰色的悍马正静静地停在车库中,如果让我自己去买的话,恐怕我还要好多年才能买得起这样一辆车,胖子还算仗义。

    将车子动了之后,听着那种马达轰鸣的声音,感觉倍儿爽,男人嘛,没有不喜欢豪车的,俗话说,香车,现在有这样一辆车,自然应该有在身边,我的身边就有这样一个,就是秦月。

    将车子倒出来,我带着她一路飙速,冲出了民调局的大门,然后将车子开到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停下来。

    你们没有猜错,我就是想一下传说中的车震是什么感觉,悍马车的内部空间足够我们折腾的,而在这话总特殊的环境下,秦月也放开了,柔若水蛇的扭动,从喉咙里出压抑不住的声音都让我一路兴奋攀登到顶峰。

    而悍马良好的减震效果也让我们了一把,果然是车震比在别的地方要好得多。

    这一次,我们从上午十点一只折腾到下午的三点,足足五个小时,车厢里弥漫着一股特别的气味,就单单这种气味,比催情药都有效果,一直到我射无射了才相拥着在车厢里小憩了一会儿。

    “亮子哥,我饿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秦月在我怀里蠕动了一下,抬头看着我懒洋洋的说道。

    “怎么,连续这么多次还没喂饱你?要不要老公我再次大展雄风啊?”

    我捉狭的看着她那张精致的小脸,一脸的不怀好意。没想到秦月白了我一眼道:“你要是还有本事的话随你便,反正我是在下面的,都是你出力,没听别人说吗?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我晕死,这都是谁告诉她的?不过说实话,我还真的不敢再大战一番了,主要是肚子咕咕叫,体力也有点不允许了,当然勉强为之也不是不以,来日方长,我有何必急于一时呢?

    “想吃点什么?我们去市里吃吧?”

    有悍马车,从这里到市里也就十分钟的车程,好不容易跟秦月在一起一段时间,估计今晚我就要走了,所以我想在跟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快的。

    “随你,跟着你吃窝头都是香甜的。”

    这样的老婆打着灯笼都难找,小鸟依人,而且也有能力,还知道给男人面子,多好的老婆?想到窝头,我突然想到了我们在山里的时候吃的那些野味,虽然我技术不咋地,难得的是那份感觉和氛围,估计就算是以后她吃到再好的东西也会想着跟我在一起吃的这次不寻常的东西。

    于是我便将这次开到了山脚下,对秦月说:“你给我望风,今天咱们做一对儿贼夫妻,我去偷东西,咱们吃野味。”

    说着,将车子熄火之后,我向山坡的一片田地走去,这里种的是红薯,已经将地涨裂了,以明显看到地下肥大的红薯,以前在小时候我是烧红薯的高手,虽然好多年都没有亮手艺了,步骤啥的也没忘记。

    另外我看到不远处有一户人家,散养着一些鸡我在山里捉山鸡我肯定是不行,是着家养的还是没问题的。

    小时候会没有调皮捣蛋过?尤其是在那个时候家里比较穷,吃的也不好,小孩子也没钱,想打牙祭了怎么办?只能是偷。

    有句话叫拿鸡不叫唤,高手,我曾经就是这样的高手,而且现在正好别人家没人,正是行窃的好时候,我便悄悄摸过去。

    在菜园子旁边又一个草垛,几只鸡正在草垛哪儿找食吃,我悄悄摸过去,等了一会儿,那些鸡估计也没将我当成威胁,还是低着头找食吃,我心说:“你们吃食,我吃你们,怪不得我了。”

    想着,我瞅准机会一下子猛扑过去,抓住了一只肥大的攻击的脖子,一只手按着身子,手一拧,那只那攻击连叫都没叫一声便给我拧断了脖子,不过其他的母鸡倒是惊得四散奔逃。

    一招得手,我怕被别人现了,抱着大公鸡飞快的跑下来,而这时候秦月也正在下面为我放风,紧张刺激下,她的小脸涨的通红,见我真的偷了这么大一只鸡,非但没有怪我,反而看我的眼睛中充满了崇拜之情。

    我嘿嘿一笑道:“你先看着,我再去扒几个红薯,咱们一块烤着吃。”

    说完,我将大公鸡交给她,自己猫着腰到了红薯地里,选了一个墩子比较大的用手挖开了,果然是四五个大红薯跟肥猪一样挤在一起。

    由于怕被人现,我们开着这么样的豪车来偷这一点不值钱的东西,我心情又紧张又兴奋,紧张的是怕被人抓到了,兴奋的是手艺还在,还算顺利。

    回来后,我们找了一个小溪附近,将大公鸡拔毛开膛,用溪水洗干净了,拿黄泥裹起来,红薯也洗干净了备用。

    秦月也捡来了一大堆的干柴,本来她想用打火机点上一对篝火的,不过让我给拒绝了,我从兜里拿出一个放大镜道:“野外生存的时候万一没有打火机怎么办?用这个。”

    用放大镜来点柴禾是需要耐性的,因为虽然放大镜的倍数以聚光,毕竟需要时间,这个就由我来干了。

    将聚焦的焦点好,照在一堆枯草上,不大会儿,枯草便开始冒烟了,虽然还没有明火,但这毕竟是一个好兆头。

    坚持了将近一刻钟,终于浓烟越来越大,我用嘴一吹,火苗子顿时起来了,秦月连连赞叹道:“跟着你以后不会吃生食了。”

    我晕,还有这样说的。

第二百七十九章 炫耀() 
这顿饭我敢说是秦月这辈子第一次吃,恐怕也是最后一次,虽然没有什么调味料和盐,但还是吃的我们满嘴流油,一只大公鸡只吃了一半就吃饱了,因为还有烤红薯在顶着呢。

    吃过之后,我们在小溪中洗了手,我开车送秦月回总部,然后趁着夜色上了高速,直奔三叔的工地去了。

    一个人开夜车还真是多少有点不习惯,以前总是有胖子或者黄天在,而且开车的是他们,我就在车里睡觉或者玩抽烟,这次自己开就有点受不了了。

    夜色很浓,不过我这车可是新车,各种性能优越,还是经过改装的,无论是速度还是什么都不是一般的车子能比的。

    高速路上的车辆很少,尤其是到了晚上,车辆就更少了,我在路过一个收费站的时候,收费站的小姑娘跟我说了一句话,到前面的时候千万别载人。

    我有点纳闷,在高速上怎么可能有人凑车?这不是扯淡吗?难道上次我们遇到的那个事情这次又会遇到?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些有关高速路的传说,据说这些高速路在修建的时候,有些工头非常苛刻,尤其是在浇筑路面的时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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