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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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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混混这种地下社会人员,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张面皮。既剪了辫子,又钻了妓女的裆,那还混个什么?从此以后,街面上没了你这号人物,还怎么做混混的营生。

    如今站在站笼里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锅伙的寨主,若是当众丢了面子,与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是以只有挺死途而已。这几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经有十几个,剩下的还有咬牙硬挺着,没个真的去钻裆。

    这种站笼,也成了个身份的象征,只有够资格的混混,才能在这里站下。事情的展从开始的整顿秩序,演变成了津门各路混混的义气之争,大家都以到站笼里赴死为能。

    各路混混锅伙里的头目,若是不敢来这里等死的,就会被看不起,虽然活着,也与死了无异。乃至于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这里送死,维持自己的体面名声。

    等待死亡的人比处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队,笼子里站死个,自己就过去朝那官兵拱手“老架儿(注津门称官兵为老架儿,军官为老总),他不是土(死)了么,该我的个了,您老受累,把我弄进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点将,自己应卯,总之,笼子里从来没空过。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赵冠侯,事实上根本不是地下社会的头领,只是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组织,混出个大名堂,主动过来站笼。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后,赵冠侯只觉得心里生起巨大的无力感……这种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杀手,也是地下势力的部分,他并不歧视混混,但是他歧视送死的人。尤其当这种愚行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就更有种含血喷天之感。

    这种笼子修的就是让人待不舒服,不管身体素质多好,在这种笼子里站不了个小时,就没了力气。加上气温极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坚持的时间还要缩短,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久前刚刚昏过去次,然后被自己的灵魂吞噬了他的灵魂。事实上,他已经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点办法,那么坚持不了多久,刚刚活过来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阵阵叫骂声传过来,那些还有体力的混混,全在指天骂地的咒骂。这也是混混精神的部分,要充好汉,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时,口内要不停叫骂,站笼内,也是样。人在里面,嘴里不曾停顿,各路津门的混世魔王都与袁家祖宗代的女性,都生了些不足为人道的关系。

    赵冠侯尝试着喊了两声,现自己的嗓子没问题,现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声音了。

    自己不能浪费这次机会。或许是靠着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这次穿越的机会,自己应该珍惜,而不是挥霍掉。他清了清嗓子,运起气高唱起来“将身形来至在大街口,遵声过往的宾朋听从头……”

第二章 县衙卖打() 
赵冠侯边用不多的力气,唱着京剧,边在心里感谢着已经升入天国的莫尼卡,为了讨她欢心,自己在上世,进行过系统的京剧学习,并且有着不俗的造诣。 ﹤≤≦。Z。在那个时代,京剧地位堪比保护动物,沦落到需要人关注保护的地步。何况他们并不住在内地,要学习这些东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终他还是成功了。包括些华人社区的新年茶话会,他也可以与莫尼卡唱上几句,讨个头彩。

    在现在这个时代,京剧地位远比另世为高,其受众程度相当于流行歌曲加上影视的集合体。达官显贵,富商大贾甚至帝王将相不乏京剧爱好者,名伶红角,可以出入宫禁,结交公卿。赵冠侯这个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没有资格真正进班学戏,但是出于赶时髦等需求,也进行过这方面的训练,嗓音等先天条件,比自己前世还要出色,唱起来字正腔圆,有着半专业的水平。

    于片纪念袁家祖宗的诚心忏悔,这等京腔大戏如同鹤立鸡群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时也有唱数来宝,或是莲花落之类,彰显风骨之表现。但只限于挨板子,这等站笼之内,骨气是讲不得的,能够骂几声,便已经算是难能可贵。这等平心静气唱流水,津门好汉就无此能力。

    初时那些咒骂者还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亲朋为赵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后来,所有的声音都低了下去,就连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停止。若是谁再出声音,包准会被人砸了摊子,偌大的字墙外,只剩了那悠扬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门县的衙役以及十几个背着枪的巡防营官兵,对于那些精神菜花者,不闻不问,任他们随便乱骂。可是到了这个唱戏的身上,却忍不住来了兴趣,十余名士兵,全都凑到了赵冠侯的笼子附近。

    不独如此,就连那些纪女也都往这边看,名背着金钩火绳枪的巡兵,挡着目光,将水递到赵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毕竟这等恶劣环境下,多喝几口水,往往就是多条性命。

    围观的人群里,也不时爆出喝彩声,高喊几声好,有人扯着脖子喊道:“唱的好,这快赶上谭贝勒了,好样的!”。

    赵冠侯选择这种方式,目的也在于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语不,或是学着那些人起骂人,结局多半是被晒死在笼子里。他上世就对骂人比较反感,除了显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软弱。

    骂人实际就是代表自己对别人无可奈何,只能骂些脏话自我安慰,如果骂人有用,还要杀手干什么。与其想着怎么出气,不如先想着怎么活下来,只有先吸引到足够多的关注,才有可能活着离开。

    津门这边对混混的认知,与他上世不大样。上世的有活力社会组织分子,年轻时多半靠勇力,谁能持西瓜刀砍出条街,便是组织里极出名的豪杰。如此混上几年不死,大抵就能成为方头目。再后来就要靠机缘、钞票、脑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从青皮变成董事长。

    而这个时代津门混混,出来混江湖,靠的是硬骨头,二是脸面,三是规矩。个人武勇,气力本事,反倒处于次要因素。在时下大金朝的津门江湖里,个硬骨头的残废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这个城市的江湖规矩,就是如此。混混开逛成名,并不依赖拳脚,而是靠卖打扬名。谁若是能挨打滚堂,不避刀斧谁就是好汉。若是开口认怂,失了颜面,就在地下社会没了饭吃,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笼里主动求饶,被人剪掉假辫子钻个当,倒是可以离开这个笼子,但也没办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体记忆的他,已经明白赵冠侯为什么要来赴这个死局。这并非是单纯的好名卖命,其也确实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么身体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没了意义,他要守护的人,也就再难守住。于自己而言,实际没有其他选择,保全颜面,活着离开站笼,缺不可。

    杀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时期,也没可能挣脱这样的牢笼,再从大庭广众面前逃走。更何况现在这具身体,他还没有完全习惯,根本不可能完成这种高难度的动作。现在能依靠的不是身体,而是脑子,当然,更重要的是……运气。

    名纪女离开自己的位置,将手里的支老刀牌香烟,递给了看笼的官兵“老架儿,您老受累,给他来点白糖水,我这还想听两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当兵的接了烟卷,利索的往怀里揣“白糖水?我这还想喝白糖水呢,糖没有,不过水倒是有。”转身到衙门对面个大碗茶的摊子上,抢了只粗瓷碗过来,将碗里的茶水灌到赵冠侯口里。边喂边道:

    “赶紧,给爷来段四郎探母叫小番。要是受不住了,就赶紧言语声,钻个裆走人回家。你说你年纪轻轻,又不是寨主,干嘛不好,非跟着凑这个热闹,露脸的机会多了,走这条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么?

    人得了水,就有了力气,赵冠侯朝那纪女点点头“叫小番是吧,这个……容易”

    看热闹的人群里,也有人高喊着“叫小番好,这个得听个嘎调!有没有唱旦角的,给配个铁镜公主啊?”

    站笼前片喧闹,看热闹不嫌事大与无事生非的闲人,将气氛推动的热烈起来,却在此时,皮靴踏地的声音陡然响起,随后就传来个洪亮的声音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袁大人惩办无籍流民,乃是整顿地方,强化民风的正事,怎么被你们搞成撂地画锅了?这是津门县衙门,不是北大关戏园子,还要不要点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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