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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到了,自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至少在座的诸位当中,很可能也会有这种想法。男女授受不侵嘛。不过,女兵的那个犹豫只是一瞬,对,只是一个瞬间的犹豫。她伸出了自己纯洁的手,很自然,很心安理得的样子,任何人当时都没有想到。她就那么一动不动地,脸上还带着甜美的笑。你们知道吗,那个排长的手是什么样?他的左手被白布缠裹着,露出来的仅有一个指头,他的右手早就没了。就是这样,排长的两只手握着,不应该是说握着了,具体怎么说,现在我都疑惑。总之,他得到了,他走了。她送给了天朝的那位英雄一个最后的安慰,难道她真的就因此失去了什么吗?”
曾国藩抬起手,抹了抹潮湿的眼角儿,“说实在的,我很感动,每每想起来也还是总会情不自禁……大家知道,曾某曾经是以儒学卫道士自居,一切有悖圣人之道的事情,曾某都是坚决嗤之以鼻的,自己觉得自己很高尚。当然,还有不少的人曾经就真的那么以为了,没脑子的大家吹捧为。可是,和那位女兵相比,我感觉自己太龌龊了。不瞒诸位说,曾某曾经阵前纳妾,沉湎荒淫,也许还有更坏的地方,只不过是隐藏的更深而已了。”
曾国藩叹了口气,“说这些,原因是我知道自己的耻辱之处了,我在尽力去改。现在,我还是要说这个女兵,和那些困守闺阁,自称淑女的姑娘们相比,她同样什么也没有失去。不仅如此,反而她得到却是所有伤兵的赞颂,她为所有她的同行们挣得了一个无比高尚的荣誉。他们叫她‘圣洁天使’,看到她和她们,伤兵们就觉得自己没有白白地在战场上流血,就有了更加顽强的生命力。在野战医院,当复原的伤兵走出医院,重返战场的时候,面对大家的感谢话,她们最常说的分别话就是,‘替我们多杀几个清妖,几个鬼子’,她们最不喜欢说的两个字就是‘再见’。我敢说,当那位排长握着这位女兵的手安详地离开他所无比钟爱的世界的时候,他一定是没有任何的邪恶之念,更没有悔恨和遗憾。后来,教导旅的谭旅长还曾经为此事亲自去了野战医院,他是代表教导旅的全体将士向那个女兵道歉的。唉,我看是多余了。为什么呢?因为道歉的本身,就意味着还是把这种纯洁的行为,联系到了邪恶。”
说到这里,曾国藩看了看林海丰,“我很感谢林委员,是林委员给我下去多看看,多走走,多写些歌颂天朝各界高尚行为的建议,使我能够听到或者遇到那些令人赞叹、钦佩的行为,也才有了现在的认识。我在写,我要大力推崇那个女兵的圣洁精神,她也是英雄。归根到底,人的意识是随着发展慢慢能够改变的,所以,我还是要说,对于女童上学的问题,必须强制执行,谁反对,就叫他去坐牢。表面冠冕堂皇、正人君子的有什么用,要学会净化心灵。学堂就是要建成一个净化所有人心灵的地方。早晚大家都会明白天朝的一片苦心。”
曾国藩的话暂时告一段落,一时间,会场上一片的安静。说实在的,就在参加会议的官员们之中,也有人对把自己女孩子送到学校里去和男孩子混杂一起而感到深深的不安。
“那个女护士叫什么?”林海丰看着曾国藩。
“岳梅琳。”
“她是个苏州妹子,以前还信过洋教,现在是共盟会会员。”苏三娘接着介绍到,她现在接了林海丰的班,是天朝的内务大臣。
林海丰瞅瞅苏三娘,又看了看分管教育、卫生部门的洪仁?,那目光显然是带有一种极其的不满意。
“是这样的,扬州野战医院早就要上报天朝,为岳梅琳请功,只是由于他们前一阵子忙于迁移去徐州,所以耽误了。她的情况介绍也是刚刚上报来的。”苏三娘解释着。
林海丰看看杨秀清和石达开、郑南,“天京大学的医学院不是要分出来一个护士专科学院吗,我看就用咱们的这位女英雄的名字来命名好了,叫‘梅琳护士专科学院’,如何?”
杨秀清点点头,“好,就这样。她是我们共盟会的光荣,是最纯洁、伟大的姑娘。”
“还有,”石达开的手一举,“我们的八一功勋奖章不是刚刚有了吗,这第一枚奖章我看就颁发给她,要颁发一级的。”他说的八一功勋奖章,就是天朝民族英雄功勋奖章,天朝工农红军的诞生日是一八五三年八月一日。
“我看不错,就是要大力歌颂这种忘我的精神,要号召全军、全国人民学习她。”郑南一挥手,“不是有人叫嚣我们的女护士们都是要不得吗,那我今天就公开告诉大家,所有野战医院的护士,她们的婚姻必须经过内务部各方面的严格审查,凡是那些不够资格的,不能给她们带去终生幸福的癞蛤蟆们,一律不得娶走我们的圣洁天使。”
林海丰瞅瞅郑南,心里在笑。这个家伙,什么都管啊?他又转头看看苏三娘和洪宣娇,“关于‘放脚’的问题,大家都说了说自己的想法,你们二位也该说说啊?”
“这有什么好说的,一律放开,不放者严惩不怠,不是好好说都不愿意听吗?”洪宣娇牙一咬。
“唉,不太容易啊,这个工作实在是太难了,在上海我就有体验了,辫子不是都可以留吗?慢慢解决最好。至少那些进了工厂的姐妹们已经在放脚。”苏三娘苦笑着。
林海丰笑了,接着又看看曾国藩,“曾参议,我还是想听听你的看法。”
“呵呵,这个裹脚的历史实在是太长了,要想一下解决还真是个难事儿。”曾国藩也是苦笑,“当年大清入关,在剃发易服的同时,也曾下令严禁民间女子裹脚,可是也没有办到。这个……真是不好说啊,严禁吗?大家一时接受不了,不禁又不行。”
杨秀清一拍桌子,“就是要严禁,看看天京,不是找不到裹脚的了吗,不采取措施就是不行。”
林海丰看看紧绷着脸的杨秀清,又瞅瞅石达开。
石达开笑了,“这个问题是个头疼的事情,呵呵,我是说不好,还是你来说说吧。”
“好,那我就说说,不过……”林海丰说着,笑着看看苏三娘和洪宣娇,“不过,我说的时候有些不好听的话,你们二位女将和在座的女士们都可别在意啊。”
林海丰开始了他的论述……
第一七四章 继续保留裹脚,人家会说什么?()
裹脚风靡全国,根深蒂固,不过,那些裹着脚的女人们真正能知道它的渊源的恐怕没有几个。这个女人裹脚的风俗啊,可不是由打清代开始的,它还得一直向上推,要推到大约是五代或是宋初吧。反正啊,在唐朝及其以前,女人都是不裹脚的。裹脚之风的兴盛倒是在明清。不过呢,裹脚这种现象偶尔出现的时间可能还要早。
一说起裹脚来,我先给大家讲个传说。不过我要事先声明,这可不是我编的传说,但是编造这个传说的人,一定是那些与我们有着相同看法的先人们。
相传啊,裹脚是从商纣王的爱妃苏妲己那里留传下来的。大家都知道,传说苏妲那是个九尾狐狸精变成的东西。不过啊,当时虽然她已经能化成人形,可是唯独那两个爪子还化不成是人足的模样。她怕纣王发现,于是就想出了一个妙计,她用一条老长的白布把脚缠了起来。这以后呢,她又怕光是自己裹脚那太孤单,也太惹眼,于是呢,她就又对纣王说,妇女裹脚好看,并把自己缠成的小脚儿给纣王看。
这个纣王一看后,果然觉得小脚儿的确是很有些惹人喜欢,很美妙,很新鲜,当然,主要还是很能勾引起他的邪恶**。于是乎,他就开始下令全国的妇女必须裹脚,久而久之,就留下了妇女裹脚的历史。
传说归传说,当不得真,所以咱们还是来说正史。
那么,裹脚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
接着,林海丰真假参半,整出了个他经过整理加工后的完整“裹脚史”:
据说呢,古代女人裹脚比较可靠的起因,是由于南唐后主李煜那个败家子儿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而得来的。由于那个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必须将自己的脚用白绸先裹起来后,还要使脚弯曲着才能站立在莲花上面,这样,跳舞的时候好像就显得比平时要婀娜多姿,轻柔曼妙。这本来就只是一种舞蹈装束,为了一时的好看,也没有引起什么大的流行。
倒是到了宋代,裹脚开始慢慢发展起来了。它先是流行于红楼风尘女子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