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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大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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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今天这帮人听到最好笑的一句话。

    寇随的身体一歪,手里的毛笔差点脱手。如果不是他的定力好,那只毛笔现在已经插到那个屠夫的鼻子里去了。

    “哼,贩夫走卒,懂的甚来!”寇随心里说道,努力的使自己平静下来,他闭着眼睛好好的顺了几口气。如果不把这口气顺出来寇随真的害怕自己写到一半会不会把胖子暴揍一顿。

    “寇兄不要介意,这厮就是一个粗人,赶快往下写。我等苦等了半天,就等着这刻呢。”寇随旁边的一个读书人催促道。

    人弃不怜,风催不惜,犹教委付黄沙。

    飞舞到天涯,怕千山万水,梦也应赊。辗转飞蓬,未知明日落谁家。

    “好一个未知明日落谁家!寇兄,有一句当干一大碗才过瘾!”

    寇随写到这里,刚才说话的人再也安奈不住,大声读了一遍:“辗转飞蓬,未知明日落谁家。这句真是神来之笔。这次的题目是这个唱曲儿的小娘子,她身世可怜,到处卖唱,以后命运难测,果真是辗转飞蓬。至于以后是嫁给商贾做妾还是嫁给村夫佃户,也是不可预期。这句

    未知明日落谁家,真是贴切的紧啊。寇兄不愧是有名的才子,一句就道出了这小女子的无尽心酸。真是可怜可叹。”

    那人嘴里振振有词,反复念叨着这句词,回味无穷。

    旁人听他这么一解释,也觉大有道理。

    对寇随的评价顿时高了几分。

    这让寇随浑身同泰,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看着旁人对自己的词如痴如醉,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只怕过了今天,整个汴京就都知道了我这首望海潮吧。

    今天真是好日子啊,这茶楼也是个福地。

    谁能想到在这里会遇到马成还有陈凌这两个小孩子,又因此和李成辰起了冲突,这才使得自己有机会一展胸中大才。

    黄道吉日啊。

    得意却不能忘形,虽然寇随对旁边人的赞叹很受用,但是文人需要谦虚,不然只会招来白眼。他心里窃喜,脸上却是一副风轻云淡的神情,好像早已经知道了这样的结果。

    当即继续写道,回眸偏见横斜,恰冰肌玉骨,阆苑仙葩。生而不同,云泥自别,思来唯有嗟叹。枉自属名花,纵陶令在世,青眼难加。收拾尘心,且随明月逐浮槎。

    最后一笔寇随写的极是潇洒,长长的一笔下来,然后毛笔就从他的手中飞走了,远远的落到了最外面一个人的头上。那人哎呦一声,见到一只沾着墨汁的笔插在自己头上,愤怒的骂起来:“哪个不开眼的东西随便丢东西,老子砍了他!”

    把寇随吓的一哆嗦,赶紧和旁边的人寒暄起来。

    对那边的咒骂声充耳不闻。

    那茶楼老板欢喜的把寇随写的词一把抢了过来,抱着那张纸死活不撒手,用她的话说,“这可是寇公子留在小店的墨宝,我要找个手艺好的裱起来,以后咱的茶楼也文雅起来了。”

    免费得了一副装饰用的字。

    看到这老板如此诚心寇随乐的满面红光,如果不是有人鼓掌叫好,他都要忍不住提起笔来再写一首了。

    这一边的李成辰很不爽,这寇随真的太不厚道了,你准备好了也不事先和我打个招呼,说写就写。这分明就是要在气势上压我一头呀。

    里寇随赢得满堂喝彩,我李成辰也不是吃素的。不就一首望海潮么,有什么了不起。我写的木兰花不见得比你差到哪里去,说不定还技高一筹呢。

    当下李成辰豁然起来,仰天大笑着就走了过来,把众人的眼光都吸引了过去。

    寇随这里正沉寂在大家的吹捧中乐的找不到方向,还没过足瘾呢李成辰就来了。真是要多腻味就有多腻味。这根本就是在拆自己的台。

    你就不能再晚一点出来么,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次露脸的机会,正要用我的风度翩翩去迷倒万千少女呢却听到了你的笑声,真是好恶心。

    寇随被李成辰搅了兴致,心里很是不快。他强撑着笑脸咬着牙说道:“李兄可是慢了一步哦。”眼神里隐隐的都是挑衅。

    “好饭不怕晚,好词更不怕晚。寇兄前面抛出去的砖不正是为了引出我的玉么。”李成辰得意的抬起了头,将眼皮拉下来看着寇随。

    他想摆出一副我不怕你的高傲神情,奈何身高不够,虽然眼皮拉了下来,但是还要眼神抬高才能和寇随对上。

    真是委屈他了。

    这两个家伙怎么一个比一个风骚,陈凌盘子里的花生已经吃完了,顺手又从旁边的桌子上捞起了一盘葵花籽。

    两个不成器的官二代好好的在家和婢女钓个鱼和个茶不是挺好了么,学什么斗诗斗词,已经闲到这种程度了么?

    陈凌所站的位置显然有碍李成辰在众人中的位置,他从后面一拎陈凌的肩膀,陈凌整个人就从李成辰的身前到了他的身后,他的脸正对着李成辰的屁股。

    陈凌咬了一半的葵花籽马上就咬不下去了,对着一个男人的臀部陈凌怎么也吃不下去东西。

    我只是一个看热闹的人,怎么就碍着你显摆了?

第十三章 木兰花() 
他真的很想对此刻自我感觉良好的李成辰说,你写出来的也好意思叫词,我随便抄一个都能把你吓的半年不敢出门,丢人。

    这个时候的李成辰眼里只有寇随一个人,哪里管的着陈凌在想什么。即使他管的着,也不会把陈凌放在眼里,你还能打的过我?

    “请李兄向大家展示你的大作吧,我洗耳恭听。”寇随说话客气,但是身体可一点没客气,屁股直直的就坐了下来,右手拿起一盏茶悠哉悠哉的品评起来,又是吹气又是看茶的,好像他喝的不是茶末子而是极品碧螺春。

    富家公子的架子摆的十分到位,一看就是苦学过的。

    仅这架势就比李成辰屁股后面的陈凌不知高出多少。

    这才是喝茶啊,陈凌羡慕的摇摇头,走到一边端起一碗茶咕咚一口一饮而尽,刚才吃葵花籽吃的有点口渴,这一碗茶下去真是解渴。

    本来是准备拿手里的葵花籽狠狠的对着李成辰的臀部扎下去的,觉得这样做除了恶趣味还有让自己要多洗一次手之外并没有什么好处,陈凌立刻放弃了这样做的打算。

    李成辰觉得和寇随对视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再对视下去他的眼睛就要疼了,于是又努力的睁大了眼睛狠狠的斜视了寇随一眼,才用一副胜利的姿态走到了桌子前面。

    和寇随一样,提起笔呼呼啦啦的写起来。

    虽然气势很足,但是在他写第一个字的时候陈凌就看出来他的字和寇随的比要差上一截。

    可是也比自己强很多啊,陈凌叹口气,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出这样的字来,从他到大宋一直到现在,他连毛笔的大小有多少都不知道,更不要说那些兔毛笔、狼毫笔等等的高级货了,他连见都没见过。

    做为一个穿越者,他并不是万能的,相反,他有很多的弱点,比古人多的多的弱点,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殃及性命。

    “看来李兄要写木兰花呀,”一个皮肤白白的家伙把头凑过去,小声的对另一个说。

    “废话,那纸上不是写着木兰花么,难道他还想写百合?”另一个头也不回的说道,语气里充满了鄙视。

    陈凌知道这个人在说百合的时候纯粹是无心的,但是听到他的耳朵里却多了一丝怪怪的味道。陈凌摇摇脑袋,古人的联想思维应该没有那么开阔。

    百合只是一种花的名字的而已,并不是两个女人之间的一种称呼。

    是自己邪恶了啊。

    木兰花

    窗外渐闻秋雨繁,瑟瑟黄叶孤影单。雁鸣啾啾长逝去,极天暮色淡如烟。残菊和土伴牡丹,惊见蕾蕊已暗换,想来春色不久远。

    和寇随不同,李成辰写完最后一个字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把纸都戳破了,黑乎乎的很难辨认那是一个远字。

    这是他觉得很潇洒很气概的一个动作,但是陈凌看着他牛气哄哄的脸觉得真是欠揍。

    一个小书童模样的人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低头哈腰的给他递上了一杯茶,眼里满是崇拜之色,猥琐至极。

    李成辰看也不看自己的小书童,朝着寇随挑衅的一点头:“寇兄,指点指点吧。”

    从字面上来说,这李成辰写的要比寇随好一点点,因为陈凌读起来觉得更顺嘴,而且看上期更像是一首词。寇随写的么,有点太直白了,直白了就让人觉得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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