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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是马格努斯预估布列塔尼公爵领富裕起来的时间。
毕竟,在这个一天能吃上两顿饭就是幸福的年代,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没有任何积蓄粮食一年丰收就可以说得上是温饱,两年丰收足以称为富裕了。
然后,即使是教会,它也是要脸的。
教会的力量来自于农民的支持。一旦某个领主忤逆了教会的意思,教会开除他的教籍,光是拥有狂热信仰的农夫造反就足够这个领主喝一壶的。
而相对的,一旦失去了农民的支持,教会就像是失去了爪牙的狮子或许比那还要更惨,失去了爪牙的狮子还有一身蛮力,而失去了农民支持的教会,面对着诸多或贪婪或仇恨的对手,连还击的力气都没有。
更何况还有那些君王的落井下石,一旦教会失了势,这些老早就看教会不顺眼的君王们是绝对不介意狠狠地在教会的尸体上踩上一万脚,挖个坑埋掉,然后欢天喜地的在坟头开香槟庆祝的。
马格努斯把阿道弗斯神父的名望提起来,不仅是为神父,同时也是为自己立了一道护身符。
既然神父在这里干的这么好,护佑了布列塔尼的人们,那你再换个主教来是什么意思?难道神父不是教会的人吗?!
一定是有人蒙蔽了圣座,肯定就是眼前这个人,他想抢走我们的钱,想让我们再过回以前的穷日子!
他是恶魔假扮的!烧死他!
诸如此类。
不要以为农民都是多么淳朴,一旦触碰到农民自身的利益,特别是原本一直都是苦哈哈,好不容易才吃的上饱饭的农民,连鼓动都不需要,谁敢抢走他们的面包,他们就敢造谁的反!
这样,教会动不了神父,双方就只能妥协,各退一步,马格努斯再给教宗一些回扣,教会虽然丢了面子,但好歹还得到了里子不是况且,说到底,神父终究还是教会出身,只要宣传的好,天主赐福天降圣人之类之类,对教会也是大有利好。
何必非要拼个你死我活,让外人白白捡了便宜呢。
只要圣座不是傻瓜,他就肯定会这样选择的。
不错,不错。
马格努斯使劲的点头,对自己的聪慧沾沾自喜,不愧是我,竟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实在是太棒了!
让一本正经的站在他身后的奥德加颇为不解。
而在马格努斯的身前,则是穿着光鲜亮丽,头发梳的笔直程亮,一看就知道正在春风得意的阿方斯。
阿方斯来这,是为了汇报倒塌下去的高塔的清理情况。
实际上,那什么高塔,马格努斯连名字都不知道,谁管它倒没倒倒没倒都随便,即使是那地方全是废墟也没关系,马格努斯一点都不心疼。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临死前,却是把公爵领所有的积蓄全部堆到了塔中。
这是一笔庞大的财富,粗略估计也价值几千磅银。
对于现在的马格努斯来说,这钱简直就是救急钱。
给新投靠的骑士发月俸、购买种子、添购牛畜这些哪一样都要花钱,而且是大把大把的花钱。
从英格兰流亡时带来的一万五千磅银,战争过后剩下的连三分之一都不到,奥德加看管着小金库,半夜里连睡觉都要睁着眼睛,就是生怕马格努斯继续败家!
再不搞点收入进来,每次去奥德加那里拿钱,单是望着奥德加那幽怨的小眼神,马格努斯自己都能羞愧死。
而金银这种东西,金的熔点为1000,银的熔点为900,俗话说得好,真金不怕火炼,光是用油食用油,这年头也只有食用油可烧不动它们。
当然,考虑到中世纪的金币肯定不可能是24金,混掺了杂质,合金的熔点降低,说不定就会降到能将金熔化的地步
但是熔化归熔化,你总不能把金给气化了吧!
只要没把金给气化,那也只不过是麻烦一些,再把金重新提纯一次罢了。
要说麻烦,我敢说,这世上只要涉及到黄金的事,就绝对没有一个人会觉得麻烦。
毕竟。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这可是莎士比亚的原话,足以凸显人类内心的黄金崇拜了。
“你可要看紧那些挖掘的士兵,要是发现他们有私藏黄金,下场”
“是的!公爵大人,我向您保证,一旦有某个人敢私藏黄金,他会得到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阿方斯连忙赌咒发誓。
马格努斯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实际上,就马格努斯所知道的情况,在挖掘高塔的废墟时,阿方斯自己都私藏了一些金银币。
好在他也不敢藏太多,顶多就是边缘处不知从哪滚出来的一两块,马格努斯也实在是懒得和他计较,简单的敲打两下就算了。
嗯,实话实说,就是换一下位,让马格努斯亲自去挖废墟,偶尔挖出来一两个金银币,周围又没人,他不起贪心才奇怪。
而且,怎么说呢,阿方斯现在应该也算得上是马格努斯立在布列塔尼的一根标杆了吧。
自从封了阿方斯骑士的身份,再给了封邑马格努斯就惊喜的发现,那些投降过来的布列塔尼征召农兵,出操、训练、喊口号,就连吃饭都卖力了许多。
还有那些南特的市民,虽然仍然没有走出亲人死亡的阴影,但是据阿方斯所述,却感觉到一种以前从没有的精气神。
那是希望。
漫长的,黑暗的,一成不变的生活终于看到希望。
一个可以向上爬,可以成为人上人的希望。
这是个很好的变化。
马格努斯如此确信道。
第三十九章 现状(二)()
不怕人有野心,最怕人懒惰无为。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从词语释义中就能看出来,野心,它不是个贬义词,它至少是个中义词野心是贪婪,是**,是迫使人前进的动力,古往今来,任何一个伟大的征服者,或者任何一个做出了一番伟业的人,无不是野心勃勃之辈。
但是懒惰,懒惰是原罪,是最温柔的毒药,它使人安详的溺毙在虚伪的满足感当中一个人只要沾染上这种毒药,哪怕只是一丁点,在他没有戒断之前,他都注定一事无成。
马格努斯宁愿他的臣民们都是野心勃勃之人,也不愿意让他的臣民学着埃及人躺在沙滩上数星星。
野心勃勃的人固然难以统治,但是为了完成他们的野心,他们会奋进,会学习,会竭尽全力的向上爬初期可能会有些困难,但是一旦把这些人团结在起来,寻找到一个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追求,这群人爆发出来的力量,会远远超过那些碌碌无为的人百倍千倍。
至于说躺在沙滩上数星星的埃及人,除了宏伟的金字塔和诸多繁杂的神话传说之外,还有谁在怀念他们呢?
没有了。
再也没有了。
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容忍阿方斯,对他的一些小动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首先,阿方斯就是个有天赋,又肯下苦工的人。
天赋这回事,放在不对的地方是累赘,放在正确的地方就是能力。阿方斯天生长的魁梧,这就是他最大的资本,俗话说,身大力不亏,光是凭着这幅让人仰望的身姿,阿方斯站出去也能吓倒几个人。
然后,阿方斯原先还是个偷猎者,懂得一些弓术,这个就完全是意外之喜,马格努斯就当它是个添头,没放在心上。
马格努斯在意的,是阿方斯知道下苦工。
不管是站军姿的时候学的最快,还是马格努斯交给他的让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喊口号充满热情的任务,甚至是最后的南门立柱,阿方斯都完成的相当不错。
这才让马格努斯有了进一步培养他的打算。
甚至还想着等阿方斯干完清理废墟的活,就把他扔到奥德加的手下好好调教一阵子。
行军打仗、安营扎寨、鼓舞士气、后勤补给一个合格的将军要做的,可不仅仅是冲锋在前就行。
这些阿方斯都不会。
不过没关系,纵有千般不足,只要肯下苦工,肯学习,也总有一天会有所长进。
事实上,就算是一开始带着典型的贵族偏见、门第之见的奥德加,如今看阿方斯也有点顺眼,讲话的时候也总算是能说点好话,而不是一味的抱怨了。
这点倒是让马格努斯有所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