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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们终究活下来了。
在杨毅的带领下,几个孩子种田打猎采药,不但活下来了还活的似乎越来越好。
“杨大这孩子真硬气,不愧是老杨家的种!”
“是啊,自己都是个孩子还养活三个弟弟妹妹,够牛的”
别说村里,就连十里八乡的乡亲提起宋家村的杨毅杨家老大,都得翘起大拇指说个服字,那几年,给杨毅说亲的媒婆,差不多都得将杨家那门槛都给踏破了。
当时杨大总说,弟弟妹妹还小,暂时不考虑。
就这么一晃眼,杨大都小二十了,跟他同龄的孩子儿子都能打酱油了,他还是孤家寡人。
看着弟弟妹妹都渐渐大了,媒婆便又来说亲,也有好些女子对杨大非常满意,可就这当口,杨宽提出了要上新学堂,而杨大,居然答应了!
带着两个十来岁的弟妹,还要供杨宽上新学堂,那可是新学堂啊,仅仅是报名费都得十块大洋,生活费什么的还不算在内。
村民们一年到头的土里刨食,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见着一块现大洋!
这消息一传出来,村民们不是说杨大傻了,就是杨宽疯了,没有富贵人家的命却得了富贵人家的病,居然痴心妄想想上什么洋学堂!
连本来对杨大有意思的几个姑娘见了杨大那是掉头就走,媒婆更是绝不登门,声言只要杨宽上新学堂,就别找自个儿跟杨大说亲,因为绝对没人愿意将闺女嫁过来。
“没有就没有呗,反正我也不想这么早成亲!”
杨大如是说,初心不改的供杨宽上新学堂,养活弟弟妹妹,但即便如此,村民们依旧不信他杨大真能将杨宽供出来,保准得卖田卖地不可。
没人知道杨大是怎么帮杨宽凑够学费和生活费的。
两年下来,杨大没卖田卖地,杨宽新学堂也上的好好的,让村民佃户们不服气都不行。
第2章 猎户()
“你二哥学业有些忙,今年就不回来过年了”
面对杨安杨萍的询问,宋佳雯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色微变最后强笑道。
“二哥过年都不回来啊?大哥打了好多野味,就等着他回来过年捏”
听到这话,杨安脸上写满了失望,杨萍更是小嘴一瘪,差点哭出声来。
“别哭别哭啊,你二哥不也是知道大哥辛苦,想替家里省点钱么?
宋佳雯道,忙拨块糖塞进杨萍嘴里,杨萍抽着鼻涕,吧唧吧唧砸吧着糖块,虽然伤心却连哭都顾不上了,因为那糖块实在太甜。
周围的小孩子们看着杨萍吧唧的小嘴,想象着那糖块的滋味,口水都流了一地,庄户人家的孩子,糖块对他们来说,可算是梦里才可能拥有的奢侈。
杨安拽了一把妹妹,似乎嫌杨萍的表现有点丢老杨家的人了。
“安安,萍萍还小呢!”
宋佳雯有些好笑有有些心酸的揉揉杨安的脑袋,俏脸微羞低声问:“你大哥呢?”
“大哥前两天进山了,估计今明两天也差不多该回来了谢谢佳雯姐!”
杨安回道,对宋佳雯躬身致谢,那模样根本不像是穷人家的孩子,倒像是书香世家从小接受训导的孩子。
“路滑,你们慢点儿别摔着!”
宋佳雯看着杨安拖着杨萍的手一脸失落的回家叫道,听着隐隐传来他对杨萍的训斥声,说些什么大哥平时教过的,怎么能因为一块糖就失了礼数之类,抬头望向了那被白雪覆盖的群山,一颗芳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紧,慌的不行。
大雪封山,山里的野兽可是饿疯了,在这时候进山打猎,可是危险至极——这山里可是有豹子的,好些人都见过!
“佳雯,看啥呢?”
宋佳雯从担忧中回过神来,却发现已经到了家门口,宋康年裹着厚厚的皮袄迎出门外,满脸宠溺的看着她。
“爹!”
宋佳雯笑道,便有福财捧着盒子递给宋康年道:“老爷,小姐在省城专门买给你的”
“有孝心,有孝心,不愧是我宋康年的亲闺女!”
宋康年乐的后牙槽都出来了,招呼宋佳雯进屋,让下人将火塘烧的旺些,让闺女暖暖身子,这才对福财道:“佳雯在省城,得亏你们照应着,辛苦了!”
“老爷,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福财笑道,隐晦的对宋康年的打了个眼色。
本心急火燎的想跟女儿进屋的宋康年微微放缓了脚步,投过一个询问的眼神。
“回来的路上,有人跟着我们!”
福财压低声音道:“我怕这些人是冲着小姐来的!”
“我宋康年这些年吃斋念佛,难道那些不长眼的就真以为我好欺负?”
宋康年神色一凛,吩咐福财在村里找几个健壮长工佃户过来,将仓库里的几支枪都配发下去,加强防卫。
宋佳雯就是他的心头肉,无论是谁要是敢打他闺女的主意,那是绝对要跟对方拼命的。
屋里响起了宋佳雯和太太夫人们的说话声和笑声,欢乐的气氛在瞬间压下了宋康年心头的不安,呵呵笑着进屋,一年不见,他真是想好好看看闺女这一年,又变了多少。
山林中,雪花飘飞。
一头野猪呼哧呼哧的在厚厚的积雪中奔走,敏锐的嗅觉让它能轻易的发现周围的危险和厚厚积雪下的食物。
咻
有锐啸撕裂风声,呼啸而来,在野猪的脑门上炸开了大团的血花!
嗷的惨嚎中,野猪应声倒地,剧烈的挣扎着,血水随着挣扎噗嗤噗嗤流淌,在雪白的雪地里如同盛开的红花。
周围依旧一片寂静,似乎那颗子弹是凭空出现的一般,只有细微的如同拉动枪栓子弹上膛的声音在表明,这里有人。
是杨毅,村民们都习惯叫他杨大,背地里也会偷偷叫他杨大傻子。
他的整个人都和周围的积雪融为了一体,无论是身上还是头上,还有那支枪上。
枪身上包裹着布条,枪口的前方明显长出了一截也粗了不少,那是一个改装过的竹筒,上面也缠满了布条,布条上的雪花此刻微微有些融化,散发着热气,那是因为开枪受热的缘故。
枪口之前加装竹筒,这是杨毅偶然之下的发现,能够有效的削弱枪声,在经过改装后,枪声更能达到几乎不可闻的程度。
打猎开枪,乃是平常之事,周围的猎户们也都有火枪。
杨毅如此小心,完全是因为他用的枪支不是一般的火枪,而是m1924式毛瑟步枪,这样的步枪即便是在军中,那也是难得一见的好枪,要是被人发现在一名猎户手中,那可就麻烦大了!
这支枪,是他在这两年能顺利供杨宽上学,养活弟弟妹妹的关键——那些普通的猎枪不仅准头低而且杀伤力有限,打打野鸡野兔还行,像野猪之类的大型动物,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就像这野猪,身上蹭了厚厚的一层树脂,和皮毛粘结在一起,就跟穿了套盔甲似的,普通猎枪发射的铁砂就算射中野猪,估计也就蹭掉一层猪鬃,更别说像这步枪一样一枪毙命了。
野猪的挣扎越来越弱,但杨毅依旧没动,静静的等待着,毕竟受伤之后的野兽往往是最凶残的,他可不敢有丝毫大意。
而且为了这头野猪,杨毅已经在这雪地里一动不动的等了一天一夜,根本不在乎多等一会儿。
那些流淌的血水飞快的带走着野猪的生命和力气,没过一会儿,终于再也不动。
杨毅起身,抖落皮袄上的大片雪花,这才脚步轻快的向着野猪走去。
这条野猪足足一百多斤重,可以让弟弟妹妹们过年吃肉吃个痛快不说,吃不完的拿到镇上换成钱,还可以给他们一人做上一套新衣服
想着这些,杨毅的嘴角便露出了欢喜的笑意来,让他那张过于严肃的脸看起来温和了许多。
正准备蹲下身收拾野猪,杨毅的双眼却猛然瞪大,浑身的肌肉瞬间绷紧!
一头色彩斑斓的豹子在他身后的不远处露出了身形,呼哧呼哧的吸着气,贪婪的嗅着空气中的血腥气,脚步踩在雪地里和风声树枝被积雪压住的咯吱声融合在一起,根本不应该被人听到。
但杨毅听到了,这不是身为猎户在长年打猎中磨炼出来的本事,而是他的本能。
从小,他对危险就有着天然的敏感,杨爹还没死的时候总是夸他,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
杨毅缓缓回头,便看见了牛犊般大小的豹子,步枪已经滑落到了他的手中,却没有准备瞄准开火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