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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十一举着玉米对已经走来的沙鼠说道:“老沙你看,这玉米长得多好,吃起来也应该不错吧。”
沙鼠撇着嘴说道:“好吃不好吃我也吃不了,你要是想吃的话就多带点吧,不过速度快点,我们还要继续赶路。”
“知道啦,这还用你说吗。”钱十一说着,已经开始一根根的将玉米掰下放在怀里,直到自己抱不下了才开始往车上走。
在钱十一刚把玉米扔到后车厢里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传来了一声尖锐的长鸣,钱十一抬起头往空中看去,一只巨大的怪鸟从西边的天空中飞过。
在强烈的阳光照耀下,钱十一可以很清楚的看清这只巨型的鸟类生物,全身没有毛发,身上暗褐色的皮肤很是粗糙;一对如蝙蝠一般的巨大双翼不断的挥动着,估计两边翅膀展开能有十一二米长:长着细长尖锐的嘴巴,头顶还有一个红色的、像鸡冠一样的头冠,两只灰白的眼睛长在头部的两侧;身下的两只如鹰一般的利爪,看上去异常锋利。
沙鼠也在抬头看着这只巨鸟,目瞪口呆的说道:“卧槽……这是个什么鬼东西……”
“怎么看着这么像翼龙啊,难道是从远古时代穿越过来的……?”钱十一也是一脸的惊呆表情,实在无法想象怎么会有这种怪鸟的出现。
“这应该是一种被‘化学物X’异化后的生物。”
权志的声音从一旁传来,他在听到这巨鸟的叫声后就已经下了车,遥望着逐渐向西北方向飞去的怪物。
钱十一问道:“那这是个什么鸟变得啊?”
“目前还不太清楚,可能是在异化后整体的形态都发生了变化,看起来比较怪异。”
那只巨鸟怪物渐渐的飞远了,看来它并没有注意到钱十一他们的目光。
沙鼠突然指着巨鸟飞去的方向叫道:“唉唉,这家伙去的方向,不正是我们要去的甘城吗?!”
权志拉开了车门上车说道:“快走吧,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三个人又回到了越野车上,沙鼠发动了车,猛踩油门,继续朝着甘城方向开去。
在摇晃的车上,钱十一想起了自己在三道山上碰到的雾妖,于是赶忙说道:“还记得我给你说的吗,上次我和清风对决的时候,他就有一只像狼一样的,叫做雾妖的怪物,身上也没有毛。这个雾妖并不像其他的丧尸犬那样没有智商,不但能喷出白雾,还知道躲藏起来袭击我,好像很聪明的样子。”
沙鼠思索道:“你得意思是说,这个大鸟,也是某个天国人的宠物?”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樊洁从后车厢坐到了钱十一旁边,说道:“自从三月七日柯瑞泽将‘化学物X’投放至整个中州大陆后,不止是人类发生了变异,连一些其他的动物也或多或少的发生了改变,这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丧尸犬了。”
“而且在这些异化的动物中,也和人类一样,有少数的一些动物保留着智力,甚至比之前的智商还要高上一些。并且这些异化动物无一例外的就是喜欢吃肉,与人类异种不同的是,它们不止是吃人肉,其他动物的肉它们也会当作食物,只是不太喜欢吃罢了。”
“这些异化动物的体内,也有着黑金的存在,就像异种一样,有的可以改变体形,有的能够释放一些属性攻击,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特殊能力。因为这些异化动物有着较高的智商,所以可以被驯服,只要它愿意,便可以像宠物一样的跟在你的身边,让它当作战斗的伙伴。”
“有着强大战斗力的异化动物,天国当然不会放任不管,肯定会想办法收服它们补充自身的战斗力,比如清风的雾妖。我们在甘城发现了清风的踪迹,现在这只怪鸟又往甘城方向而去,很有可能就是与天国有关。”
当樊洁说到宠物的时候,钱十一和沙鼠不由自主的都想起了那只跑得飞快的猫,丧彪咪咪。不过自从上次和白胡子一起出现过后就再也没了踪迹,不知道是不是和白胡子一起去游玩了。
钱十一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他试探性的问樊洁道:“樊洁啊,既然天国都收服异化动物做战斗宠物了,那咱们军方有没有收服一些异化的动物呢?”
樊洁面色平静,淡淡的说了一句:“这是机密,不能透漏。”
听樊洁这么说,钱十一心中便已经明白,军方绝对也有控制着这种丧尸怪物,只是不方便说出来罢了。不过既然樊洁不愿意说,那钱十一也没有再多问下去,只要自己心里明白就好了。
(本章完)
第161章 甘城()
越野车很快便穿过了玉米地,在一条还算平整的水泥路上行驶着。
甘城附近的地貌与满是湖泊的江城截然不同,这里的地势偏高,有着大片的黄土堆积成的山坡,气候较为干旱,连树木植被也比较的稀少,土山之上看起来的光秃秃的,很是荒凉。
继续行驶了一段路后,钱十一他们终于看到了此次出行的目的地,甘城。
在山坡上看着这一大片钢铁水泥组成的城市,虽然高楼大厦依旧耸立,却不见车来车往,只有一些丧尸慢腾腾的在街道上游荡。
那只之前看见的巨大怪鸟已经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是飞远了,还是停落在了甘城的某个角落。
汉马H6停下了,雨衣小队的四个人全都下了车,来到山坡的边缘,遥望着被丧尸占领的甘城。
钱十一手里拿着一个烤熟了的玉米,这是他用自己的源力火焰烤的,虽然看起来卖相不咋的,但是吃起来还是不错的。
“老沙,要在这么大的一个城市找线索,你有什么计划没有啊?”钱十一问完,咬了一口玉米吃了起来。
沙鼠摸着自己的小胡子,说道:“计划啊?能有什么计划,这里全都是些死人头,想问个话都问不出什么,除了找找看有没有什么人类活动的迹象外,还能怎么办?”
樊洁说道:“刚才的那个怪物很可能就藏在城中,我们就这么贸然的进城去,万一碰到的话,可能会有危险。”
沙鼠有些不屑的说道:“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个鸟吗,遇见它,宰了它就行了。”
正当樊洁准备反驳沙鼠的时候,权志发话了,只说了两个字:“走吧。”然后就直接走下了山坡,往城中走去。
沙鼠和樊洁互相对视了一眼,也都没有说话,跟着权志下了山坡。
钱十一忙着咽下口中的玉米,然后问道:“哎老沙,咱们的车就扔这里不管吗?”
沙鼠头也不回的说道:“没事啦~反正也没人偷车,城里的丧尸有点多,车开进去也不太方便,就扔这吧。”
听沙鼠这么说,钱十一也不管那么多了,小跑着追上了他们的步伐。
刚走到甘城的边缘,就已经有丧尸发现了权志,向着权志走来。
权志的脚步甚至都没有停下来,他只需随手一挥便可以轻易的杀死这些零种,这些靠近权志的丧尸,无一例外的被权志用白斩干净利落的斩掉了头颅,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有权志在前面开路,钱十一只需要悠闲的跟着就好,都不用自己动手。至于沙鼠和权志就更不用说了,那些丧尸根本就不会去咬他们。
走进了甘城之后,附近的丧尸明显要比城市的边缘多少一些,即使有权志在,一些丧尸还是会从其他地方围过来,钱十一也不能再安稳的啃玉米了,他快速的吃完了手中的玉米后,将玉米棒子点燃,然后砸向了一只正在靠近他的丧尸头上。
玉米棒在钱十一用力投掷下,竟然直接插进了丧尸的脑袋上,然后不停的继续燃烧着,不一会儿,那个倒霉的丧尸整个人都烧了起来。
钱十一从口袋中拿出了I7合金手套带上,然后活动活动手腕,对着走向自己的丧尸们说道:“来吧,让你们见识一下死神手套的厉害!”
这是钱十一给自己的手套起的名字,灵感来源于一本他很喜欢的漫画,里面有一个手套上面也有着同样的火焰图案。
权志和钱十一,一个在前方用雪白的长刀砍掉丧尸的头颅,一个在后面用带着火焰的拳头将丧尸的头打碎,樊洁走在中间不时的看着手中的源力探测器,就沙鼠一个人显得有些无聊,手插进裤兜中,四处张望着。
正走着,沙鼠好像发现了什么,往一辆沾满了灰尘的汽车跑去。
钱十一好奇的问道:“你去干嘛啊?”
只见沙鼠拉开了车门,从车内取出了个什么东西,然后又折返了回来,嘿嘿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