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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排林氏母女是个头疼的问题,首先单独放她们离去吧,这沿途万一碰到了赖老五怎么办?
余文因为大雪封路返回救了一次,可第二次还能救吗?奇迹可期望,又怎能奢望?保险起见余文决定亲自送这两母女去到杭州,只要到了杭州,哪怕遇到麻烦,他也有自己的人,也不会那么被动。
可林氏母女坚决不回杭州,他们要跟着余文先去江西龙虎山。后世人爱旅行,陆朝人同样如此,他们也向往着远方的景色以及人文等等。
带就带着吧,既然她们都没意见,余文还能说什么。不过这大冬天的去旅行,确实有些折磨人。
这样的天气下,穿了再厚的衣服也会觉得冷,余文的身体特殊,就算这寒风再凌冽一百倍也不能将他如何,他的问题不大,可其他人就有些惨了。一路上明显冻的够呛,尤其是林夫人,她是小姐身子,已经咳嗽起来了,若北风继续刮下去,还真没准要生病。
余文于心不忍,想停下来歇息几天,顺便再动手写写穿越星空,攒点稿子。可林夫人很坚决摇头,她不想一个人而拖累整个队伍,于是继续前行。
对待季杰有办法,但是对林夫人,余文不知从何入手,既然她这么坚持,那就走吧。在寒风里多走走,没准抵抗力也就上来了。
这一日他们走在了河边位置,野鸭子数一数至少有十多只,在水中嬉戏一片和谐的景象。
余文下意识一托胸前的位置,每当旅行的时候,这儿总有一单反相机在这个位置,原来他是想将这个美好的瞬间给拍摄下来。
“陆朝可没单反啊!”余文拍了拍脑门尴尬一笑,突然,他狂笑了起来。
众人莫名,这看到野鸭子有必要笑这么开心么?不会是想起吃野鸭子肉了吧?也只有这个解释合理了。
燕子翻了翻白眼,给了个鄙夷的眼神,咕哝了一句:“饭桶!大饭桶!该死的大饭桶!”
余文不管别人笑他什么,他突然想到了一商机,这若是能做起来,起码也能大赚一笔。
现在不是天气冷么,许多人冷得哆嗦并不是因为衣服穿得不够,而是粗布衣服保暖性太差!如果有羽绒服,这一切的问题不就解决了?
这便是余文看到野鸭子后,突然间狂笑的原因。既然点子有了,那就开始行动起来吧。
野鸭子是抓不到了,但是买家养的鸭和鹅还是有的。
“你买鸭子和鹅干什么?”林小蛋疑惑问了一句。
燕子接茬道:“吃货,大饭桶!就知道吃!”
余文神秘一笑,并不理会,只是淡淡说了句:“到时候你们就知道啦。”
至于余文葫芦里卖了什么药?这三个女人各执己见,燕子呢自然余文是要来吃肉的,林小蛋也倾向于燕子的说法,不过那神秘一笑他始终想不明白,“难道他是要将这鸭子和鹅啊什么的一起带去龙虎山?”
林夫人是不信余文会做那些无聊的事情的,她坚信余文必有其他新奇的想法!可具体要做什么她猜不出来。
汤原吴家是个小村庄,这里住了八十几户人家,平时冷冷清清的,今日这里确实炸开了花,热闹非凡,只因为来了一位土豪。
这位土豪做了一件很奇怪且大方的事,那便是要宴请全村的人来吃鸭鹅肉宴,参加宴会的条件有很多,可以选择杀鸭鹅,也可以选择帮忙拔鸭绒和鹅绒,还有最多人愿意参加的烹饪这群鸭鹅。只要愿意做其一就可以来吃着鸭鹅宴。
拔十只可上桌,鸭和鹅随便吃,若是拔二十只则有酒喝。这不是相当于白送的么?拔鸭绒这事太简单了,哪怕十只也最多只需半个时辰。
村里面的人几乎全到场了,只等余文一声令下便开始拔鸭鹅绒。
随着余文的一声开始,所有人开动了起来,大家分工有只,将近一半的人开始宰鸭杀鹅,另外一半则等候着,大部分人负责拔绒毛,少部分人开始掌勺准备烹饪鸭鹅宴。
有免费的东西吃,而且是荤菜,村里有些穷人家,一年可能也就开一次荤,今天可是免费吃啊,而且是不限量的。所以这群人异常的积极,一个个一边唱着歌一边干活。
余文坐在一旁看着这群人热火朝天干着活,心中的激情也被点燃,轻轻念了句,“开心干活才是正途啊,只有开心了,人们才能保持积极性!”
“你又在说什么怪话?”燕子凑过来,一脸不解,“你是不是上辈子坏事做太多了,所以多多行善啊?”
“小孩子不懂别乱说话,做善事哪有那么多理由的?”
林小蛋不知不觉也坐了过来,点了点头,她豁然开朗了起来,心想着余文还是善良啊,对别人都能这么仁慈,那对自己人肯定是好上加好的。
“看着他们那么开心做鸭鹅宴,念着马上可以吃肉了,我也被他们感染了。”
林夫人观察最仔细,做鸭鹅宴不假,可为何要将那些杀掉的鸭啊鹅啊的绒毛拔下来呢?这些东西可没什么大用。
“没什么大用?”林夫人突然想到了什么,“或许这些在外人看来没有大用的东西,能够在余公子手上化腐朽为神奇!”想到这她看向余文的眼神里满是期待,如同小姑娘认真看着大哥哥如何变出棒棒糖来一般。
余文被林夫人的眼神看得发麻,他忙站了起来,咳嗽了一声,“咳咳,我们也下去帮帮忙吧,天气这么冷,帮他们烧锅炉是件不错的选择。”
“好啊,现在就去!”燕子冷得直搓手,终于可以暖一暖了。
第二一四章鸭鹅宴(中)()
盛宴终于开始了,汤原吴家人本就是一个热情的村庄,此刻他们围着做好的一盆盆鸭子和鹅,跳起了他们村庄流行的甩手绢舞蹈,所有人都欢呼雀跃起来。
余文当仁不让成为这场盛会的主角,人们请他做祝酒词,请他歌唱,为他伴舞,就差聚光灯往他身上打了。
陆朝城里的姑娘都保守得过分,更别提村里的姑娘了,她们只敢偷偷去看余文,若是余文突然回头,目光交错间她们会红着脸,立刻会转头。
“真是一群害羞的姑娘!”余文有些得意起来,一旦感觉有姑娘在注视他,他立刻会转头向着这位姑娘看去,看着这群姑娘羞红的表情,这种感觉让他很享受!
汤原吴家有个叫做吴小莉的姑娘,身材倍儿棒,容貌呢她在村里说自己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这样一个女孩子本应该是香饽饽,在去年的时候她确实是香饽饽,媒人啊五天三头就往她家里跑,说着“隔壁王家有个小伙子很俊,非常俊!俊到没女人赶嫁给他!”或是“邻村李家的李晓先的儿子,知道吧?他家里可有钱了,地有一百亩,牛啊至少有十头,还有满箱子的金银首饰”
吴小莉对于邻村年轻人的情况不比媒人知道的少,她默不作声,只说了一句:“花大娘,下次别来了,我不嫁人!”
吴小莉当然是要嫁人的,她自己也憧憬着未来的夫君,无数次想着自己的夫君起来,那是一个要能文善武的人,文呢可能要求稍微低一些,哪怕不能写出旷世之作来,起码也能写一写打油诗吧。
武呢?这点上她要求相对比较高一些,要能挑两百斤的东西健步如飞,还要能徒手打败吊睛大虫。
当然,吴小莉也有自己的底线,那就是若此人能文善武,那起码要长的不难看,若是英俊就最好啦。
这两点要求,若是加上英俊则应该说是三点要求,能达到的人实在太少太少了!迄今为止吴小莉是没有见过的。
首先说武,附近邻村也有能挑重担打败吊睛大虫的人才,虽然不多,但总归能找出几个天生神力的人。
其次,长相过的去的年轻汉子,符合的人还是有不少的,十个人里头,大概有三个她是觉得能过关的。
最关键的是文这一点,村里人大部分是乡村野夫,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人的一抓一大把。最畅销的杂志九州异志都没几人能看懂,还能期待写诗?不现实。
所以吴小莉便单了下来,她有资本嘛,反正不急,一概不满意她要求的人,她是非常不客气的拒绝。
吴小莉从小没了父母,她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所以嫁人这事她说了算,爷爷奶奶并不会干预。
今年的吴小莉已经十八岁了,在村里可是老姑娘了,走在路上经常有人站在身后戳她脊梁骨。
“那就是汤原吴家的吴小莉,长得跟水蛇精似得,眼光比什么都高,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