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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特种兵-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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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们是凌云的兵!

    全速急行军,十几里的路程。眨眼就到了。后金的士兵们已经把帐篷拆好,行礼打包了。先头部队已经出发了。后面还有一些辎重兵和后勤兵在处理善后事宜。

    虽说很多东西都是抢来的。也是不舍得轻易丢弃掉。凌云随手拉过一个正在捆帐篷的兵。“这位老哥,我们是向山海关方向哨探的兵,刚刚执行完任务回来。听到城内举哀。不知缘故,咱们这里是怎么了?”。

    后勤兵仔细打量了一下凌云,看他确实灰头土脸风尘仆仆的,说声,“你们辛苦了,先把这缠头的白布带上。赫图阿拉来报,大汗驾崩了。十四爷已经先行回京。咱们这些人是善后的。你们既然回来,也帮忙捆帐篷吧,收拾停当以后,咱们还得想办法赶在大军的前面去,咱们压着这些粮草辎重呢。火头营没咱们,也做不得饭”。

    火头营!哈哈哈,想起自己初入军旅就在火头营,凌云禁不住哈哈一笑,那个士兵被他笑的有点发毛,赶紧拽拽他的袖子,“我说你不想活了吗,大汗驾崩,全军举哀,你竟敢笑,如果让十四爷知道了,没准能活剐了你,快点干活吧。”。

    凌云也意识到了自己确实是失态了。不过自己哪有心陪他捆帐篷玩,他这次是奔着自己的猎物来的。然而不过此刻,听着这个后勤兵的一番唠叨,咀嚼着“火头营”三个字,他心里倒是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自己一直以来,把目标定在猎杀多尔衮上,认为他是一头凶狠狡诈的狼,所以才制定了这“猎狼计划”。但这电光石火的思考中,凌云想明白了一件事。

    现在努尔哈赤死了,后金军迅速撤退。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山海关的围已经彻底的解了。这个时候,作为战术目标需要刺杀的多尔衮,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而且,此时去刺杀多尔衮,也没有了机会和时间。

    如果多尔衮是狼,那么两白旗的军队和其他旗军以及包衣汉军,都是狼崽子。要玩,这次就彻底玩个大的。此时。如果趁乱收拾掉这些后勤人员,然后回山海关。不仅有惊无险,还能立个功,这可是一大批粮食和物资,够关内撑一阵子的。

    可是凌云不打算这么干!猎狼行动还是要继续,只是行动的内容有所修改。从前他们的目标是头狼多尔衮,这次,他们计划的对象,是整个的狼群!

    没错,是狼群!是多尔衮所属三万余如狼似虎的带甲之士!新的“猎狼计划”的目的是,尽最大可能摧毁这支部队的战斗力。以给山海关的部队以追击全歼的机会。凌云相信,山海关的部队也不是吃素的,刘鸿很快会得到后金撤军的情报,到时候,只要派出骑兵突袭,这场胜利会来的很容易。

    凌云就是凌云,不仅有凌云之智,还有凌云之胆,凌云之谋。这短短的几分钟之间,一个计划就形成了。

    他把他的兵聚拢到一起,“石头,木头,豆子,大谠,阿财。你们都是汉子。经历了重重的选拨最终留下的精英。现在,我来告诉你们。猎狼计划要修改。你们听到了,后金大汗死了,他们无心恋战,已经撤兵。按说,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应该回关了。可是,我想,咱们既然出了,就不该空着手回去。这狼,还是要猎的。不过不是一个,而是一群。现在我有一个想法,告诉你们,都附耳过来。“。

    几个人凑成一团,凌云低声说出了他的计划方案。最后说,“这很危险,你们如果反对,或者不愿相从,我绝不勉强,可以自行回关”。

    没有人后退。所有人都愿意追随自己所信赖的人。相信自己在他的带领下会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情。

    “好,石头,你平时跑的最快,你回关内,把所有情况告知刘总兵!其他人跟我来。”。凌云平静的吩咐道。

    “我石头也不是孬种。为什么他们能赴汤蹈火,我就回关去呢,我不去!”。

    '

第二十九章 凌云变更行动() 
凌云制定了一个计划,他派石头回关内报信,并让他把风儿的玉佩带回去。意思很明显,这次,他已经做好了回不去的打算了。

    石头这个家伙,竟然还不走,非得要跟哥几个共生死,一起行动。凌云好劝歹劝,连哄带说,告诉他,及时把情报送回关内,和执行这次任务同样重要。都是为了保全山海关固若金汤。如果他还是凌云的兵。就回去。

    看大哥这个样子,石头的心里也很不好受,他停留在原地,环视了一眼将要亲冒矢石的弟兄们。是他们把生的希望让给了自己。

    然后他随手牵过一匹马,向着山海关方向疾驰而去。没有人拦阻他,因为此刻他的身份还是后金军的哨探人员。

    看着石头走远了,凌云的心里默默舒了一口气。他看看剩下的四个兄弟,心中万千感慨,自己这个计划能成功,完事皆休,要是失败了,兄弟们也就都交代了。

    大敌当前,时间紧迫,本容不得凌云多考虑什么。然而每一个人,都是感情动物。没有心,没有肝,没有感情的,与兽类也就没有什么区别。

    在成为一名山海关百夫长之始,在想着创建自己的精英分队之始,凌云曾经试图让自己的心肠硬起来。然而他失败了。他永远不是那种能硬的起来的性子。

    历史上,古往今来,曾经有过数以百计、千计的名将。公认的兵法老祖宗是孙子吴起两人。孙子不用说了,十三篇《孙子兵法》,后代奉为经典。可是他为了做将军,背叛了自己的国家。吴起就更不用说,他杀掉自己的老婆来证明自己的忠心。虽然,在那样的历史大背景之下,这些根本都不算什么。

    长平之战,白起干掉了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按说赵括死了也就死了吧。白起竟然坑杀了四十万投降的赵军!项羽攻取咸阳,坑杀降军二十万!德国名将跌出,陆军曼施坦因闪电战术、海军邓尼茨、空军戈林,无疑不是那个时代的翘楚,然而,他们无非是一个狂热分子阿道夫希特勒的杀人工具!一将功成,何止万骨枯。

    凌云的心,永远是那样,剑胆琴心。这很像士兵突击里的袁朗,也很像亮剑里的李云龙。他们,都不会放弃一个兄弟!

    虽然这个年轻的千夫长,只是刚刚开始他的军旅生涯,但是他知道,只要这次任务之后,自己还能活下去,那自己的路还很长。他需要有人陪自己一直走下去。

    这些人,这些兄弟,会陪自己走过好些年,经历这样的那样的事情,这样那样的人。有些人可能会随着时间,或者某些事,掉队了,赶不上了。越往前走,身边的人会越少,这些经过了一切考验和淬炼,仍然属于自己的兄弟,是如何的弥足珍贵。自己要做的,就是不抛弃,不放弃。

    凌云不是孟子所说的,人人得而诛之的独夫。所以,这次行动之前,他已经做好牺牲自己,保全兄弟的准备。

    这些思考,也就在一瞬间就结束了。没有时间来多愁善感了。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等待他最后的决定。

    他默默伸出手,所有人也伸出手。紧紧握在一起,这是他们无声的誓言:同生共死!

    一旁忙碌的后勤兵们完全没有时间来看他们,凌云走到刚才捆帐篷那个士兵面前,“老哥,我们几个人都有旧伤,搬运辎重也怕误事,你看能不能给安排个稍微轻点的活。”。

    老兵停下手里的活,鄙视的看了凌云一眼。慢慢解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满胸膛狰狞的刀箭伤留下的一道道疮疤。“小子,想偷懒是吧,你以为我们辎重兵就不需要上战场?”。

    凌云惊异,后金部队真是太可怕了,连后勤兵种都是身经百战,看来“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不是一句吹牛的话。

    他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对老兵点头哈腰的说,“老哥,咱还年轻,头一次上阵,确实是有些胆虚。这我承认,您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大英雄。我们以后也会多多的向您学,可是我们现在确实。您看这一副破烂的,我们出城哨探也够不容易的,为了防止打草惊蛇还不能骑马。”

    凌云絮絮叨叨的,还挤出了几滴眼泪,一副贪生怕死胆小鬼的模样表演的淋漓尽致。一旁哥几个都差点笑出来。心说想不到咱们大哥还有一副好演技。

    老兵被他缠的实在是烦了,踢了凌云一脚,“滚滚滚,咱们大金怎么会有你们这样怕死躲懒的东西。你们去火头营报到吧,跟着烧火做饭。听清了。三万大军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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