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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魂特种兵王-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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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既然是这样,我唐正奇也没什么好保留的了!半年!给我半年时间,我把所有的本事都传给他!”

    沈万龙笑道:“不,不光是老唐你的暗器,还有姜大姐的易容术、老彭的刀,包括巡风卫其他技能,半年之内,全都要传!”

    唐正奇惊道:“这……时间也太紧了吧?”

    “要锻出重器,就要用烈火!”

    沈万龙笑笑:“放心,别看他憨,脑子够用着呢!”

    …………

    葬礼结束了。

    亲邻哭得真诚,吃得也痛快,带着大块大块的禽兽肉食,走时在陈默肩头拍拍,算是安慰他这个遗孤。

    彝族人相对封闭,却也最重礼节。

    参加葬礼,是对丧家的尊重。

    但若礼节不周,很可能让原本的亲戚变成仇人。

    陈默很大方,没有吝啬牛羊,大家都很满意。

    “阿呆啊,你爸,你,都是外来的崽子,但你知道,我们没把你当外人,是把你们当亲人呐!”

    老态龙钟,后脑勺的辫子能有三米长,老毕摩抽着旱烟,看着火塘里的火苗子。

    “你爸走了,他的灵魂还在山外面飘荡啊!血债必须血来偿,只有用仇人的鲜血,才能让他魂归故里啊!在你报仇之前,他只能待在村子外面,这也是规矩,你懂么?”

    毕摩,在彝族人中有着至高的地位。

    若是早一百年,毕摩完全可以一言而断是非,判刑赏,决人生死。

    在那时,如陈默这种“外来户”“下等人”,根本连毕摩的面都见不着。

    解放了,农奴翻身做了主人。

    改革开放,人们都过上了好生活。

    那些陈规陋习渐渐淡化了许多,但毕摩说的话,在他的一亩三分地仍旧有着绝对的权威。

    彝族人信奉“万物有灵”,认为天地、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风雨、雷电等自然物都有专门的神灵管着。

    而人类也是大自然的产物,死了之后,身体和魂魄会分离,落叶归根、入土为安,才能让逝者的灵魂得以安息。

    但,非正常死亡,特别是被凶杀的,则不在此列。

    “我懂,我会报仇的。”

    “阿呆,你是个好孩子,好孩子会有好报应的……”

    毕摩叹息一声,站起身,让两个后生扛起牛头,便走了。

    陈默抱着骨灰罐子,连着家里仅有的几两重的银饰,一起埋在了村外那座山上的洞穴里。

    叶落要归根,陈大勇死了,却不能进村安葬,这也是没奈何的事情。

    好在,暂时葬在这里,离家也近,也不虞被人打扰。

    死者为大,就算是再穷的彝族人,也不会去打死人的主意。

    “老爸,你再等等,过不多久,你就能进村子了!我保证!”

    在那洞穴里拜了九拜,陈默起身,向路边的越野车走去。

    “想好了?”沈万龙问道。

    陈默点点头,未语,径直上车。

    车行驶了两个小时,换乘飞机,乌云和冷雨都被踩在了脚下。

    飞机落地,又换车行。

    下车时,便见一座巍峨大山,那山下有一雄关,上有“剑门”两个古朴大字。

    巡风卫的基地,便在那八百里剑门山的大山深处。

    (写了改,改了又改,真是慢如蜗牛啊!争取九点前再更一章吧!兄弟们,有票票的飞两张过来呀!多谢多谢!嘎嘎!)

    (本章完)

第76章 开始入戏() 
茶马古道何处寻,彩云之南万里情。

    苍山洱海多少事,风霜雨雪丽人行。

    云中的瑞金,与MD接壤的一个沿边开放小城。

    这里没有六脉神剑,但作为“动植物王国”,它那旖旎风光、迷人风景,以及独特的掸傣族文化,浓郁的缅邦异国风情,仍旧吸引了国内外广大游客的目光。

    但真正使人趋之若鹜的,还是这里的珠宝。

    近在咫尺的MD矿山,天壤之别的经济落差,相对安定的良好环境,给瑞金珠宝市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

    M玉在国际上都享有盛名,一块原石或许只需数百到数万块钱,但若开出了玉,稍稍加工,就能卖出少则二三十万,多则三五千万,乃至上亿、十数亿的高价。

    大到令人发指的利润空间,其中的争斗自然也不会少,有时甚至是血腥的。

    整个瑞金的玉器行,能够运营五十年以上的,总共不超过二十家。

    玉林珠宝就是其中一家。

    林有福是跟着爷爷辈移居瑞金的,到他接手玉林珠宝,那块鎏金招牌已经在那儿显摆了72年。

    林有福逢人就说,他只是一个小生意人,最多只占了瑞金一成的珠宝市场。

    但绝没有人敢低估他的能量。

    因为,他不仅是财富上的“林半城”,而且是瑞金的政协委员。

    不仅对林有福本人如此,就连林家的下一辈,在瑞金也是能横着走的存在。

    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来之后,从玉林珠宝行顺了一只晶莹剔透的手镯,在两条街外的一家店里贱卖,得到了十三万块钱的现金之后,林杰呼朋唤友,开始了新一天的浪荡生活。

    午饭时,七八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将两个服务员揍成了猪头。

    下午,喝茶,打牌,兜里的钱就输得差不多了。

    到了晚上,又是酗酒,尔后进入一家迪厅,照例地与人抢妞儿,将人家处得好好的凯子狂殴一顿赶走,便带着那位刚才还惊魂欲绝、转眼就欣喜莫名的小太妹唱了一会儿歌,然后开了一间房。

    就在那家迪厅旁边的小巷子里,停着一辆不起眼的黑色本田轿车。

    从近百个摄像头传来的监控画面,将林杰一日生活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了下来,投在车厢里那十一寸的液晶显示屏上。

    “都记住了吧?”开口问话的是一个中年男子。

    肉呼呼油光光的大光头,身上一身白的衣服上满是油腻,旁边座上还扔了个高帽。

    他是一个厨师,而且等级不低。

    陈默和旁边一个青年同时点点头。

    “好,重复一遍!他的经历,习惯,嗜好,亲友关系,资料上的,以及这十五天观察到的,不要漏!”光头厨师眯着眼道。

    陈默旁边那青年几乎不用想,张口答道:

    “林杰,外号‘小霸王’,林半城……也就是林有福的三儿子,从小叛逆,没上过幼儿园,小学上了七年,六年级是复读的,他的小学老师有……”

    “初中时被开除过三次,分别是因为殴打学校老师、酗酒之后调戏女同学,还有初三那次,在学校聚众赌博,输了之后实施抢劫……之后就没上学了。”

    “有十几个狐朋狗友,关系最近的是‘插座’和‘阿宽’。插座叫李振,小脸,脸上有麻子,鼻孔很大;阿宽嘴巴大,所以叫阿宽……”

    “林杰有两个叔叔,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两个妹妹,还有五个堂兄、三个堂姐,四个堂弟堂妹……”

    “比较崇拜美洲牛仔,平常穿着倒是简单,牛仔服,尖头皮鞋,身上有两块胎记,一个在臀部,一个在左臂……”

    青年如数家珍,听得那厨子连连点头。

    如果这些话让那林杰听见,怕不是要被吓个半死。

    呵,号称小霸王,连屁股上的胎记都被人了解得一清二楚,想想都恐怖啊!

    “铁牛,你那位呢?”等那青年说完,厨子看着陈默问道。

    陈默扯了扯嘴角。

    “有什么好说的,孤儿一个,傻大憨粗,说话结巴,不爱干净,爱吃猪手,有事没事就脱了鞋抠脚丫,喜欢偷窥他隔壁那个王寡妇洗澡……”

    陈默很无奈地说着:“整个就是炮灰一样的角色,也没人关注……”

    厨子笑了。

    “没人关注就对了嘛,要不然就容易露馅儿!哈,注意你的形象,你现在就应该拖鞋抠脚丫,还有,笑得再憨一点,傻一点,最好流点口水……”

    厨子好心地安慰着陈默:

    “要找个这么相似的人,真心不容易啊,整个华夏,和你相似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七的,也就这么一个了,而且关系清楚,背景干净,性格简单,你基本不用怎么装,本色出演就能过关,多好?”

    抠脚丫、流口水……这对有着轻微洁癖的陈默来说,可能是最大的难关了。

    好在,剑门山上摸爬滚打,爬冰卧雪,野牛沟的烂泥滩趴过,毒龙窟的毒蛇、蝎子也吃过,甚至,为了躲避那几个变态的“追杀”,他连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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