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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说秦昊又要请大家吃他做的菜,老秦头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计,带着秦家大院的人过来帮忙,有上次的珠玉在前,这次,他们都听秦昊的。
张毅他们没见过秦昊煮饭,跟老秦头一样,没人相信秦昊能做好饭,作为城隍庙新晋的厨娘,恋橙原想过来帮忙,却被秦王氏拦住了。
今天秦昊买的菜很丰富,她真怕这小丫头不会煮,白瞎这些好鱼好肉,恋橙见秦王氏执意如此,只好伸伸舌头,站在旁边看着。
这几天虽然有肉吃,但每次都少得可怜,每次都是刚刚把馋虫勾出来,刚刚想大吃饱吃时,肉却没了。
像今天这般大鱼大肉的,张毅他们还都是第一次见,老秦头不让他们搭手,没关系,那就站在旁边,死死地看着,生怕一走神,锅里的肉飞了。
当秦昊将最后一块肉扔进锅里,然后盖上用竹叶做成的锅盖,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股股香气便从锅盖的边沿渗出,弥漫着整个田横山。
老秦头使劲地咽咽口水,将身体俯身过去,再度用他那比狗还灵的鼻子使劲地闻闻,“香,真香!”
揭开锅盖,香飘更浓,每个人都绿着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鸡肉鸭肉,鱼肉猪肉在锅里翻滚,不停地流着口水。
猴子实在忍不住,刚想靠近锅边,闻闻那醉人的香气,却被老秦头一脚踢得老远,“臭小子,滚一边去,别让你的哈喇子浪费一锅好汤。”
猴子不好意思地站起来,抹抹嘴角的口水,期期地看着老秦头,战战兢兢地道:“我……我只是想闻闻,没想过偷吃。”
神态很可爱,却没有人发笑,相反他们的心里在滴血,如果不是在沙门岛那段非人的生活,有谁会因一锅菜而失掉尊严?
有好菜必须得配好酒,自从香皂的销量打开后,秦家大院就不缺好酒。
老秦头是人老成精,虽然不明白不理解秦昊的用意,但他知道,这些囚犯对秦昊来说,一定有大用处,不然他不会如此的费心思。
凡是对秦昊有利的事,老秦头都不会吝啬,当即叫人回秦家大院,将最好的酒抬过来,今天晚上,他要跟这些人一醉方休。
僧多粥少,对这些三年不知肉香,三年不知饭饱的人来说,两大锅菜远远不能满足大家的胃口,秦昊也没打算满足大家的胃口,自然不能管够。
分菜的是张毅,没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每个人的碗里分两块猪肉,一块鸡肉还有鸭肉,鱼在田横山不值钱,到可以多吃两块。
剩下的菜都是秦家大院的,分菜的自然是老秦头,跟那些囚犯相比,每个人又多分两块猪肉。
汤是用来泡饭的,很多,管够。
菜是好菜,酒是好酒,当秦昊将酒碗端起来的时候,便听到一阵哇哇的哭声,彼此起伏,传遍整个田横山。
哭声来自那二十名囚犯,自从来到沙门岛,别说是酒肉,就连米香味都闻不到,每天吃的都是糠菜,稍微有点不听话,还被人强灌锯木碎末。
严重的腹胀而死,然后被人像拖死狗般地拖到海边,扔进波涛翻涌的大海,每个人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没有任何的同情,没有任何的反晌。
张毅端着酒碗,来到秦昊的面前,泪眼花花,双眼通红,端起酒碗便咕噜噜地喝得干干净净,然后一抹眼泪,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整个过程是一句话都没说,有时候,无声的承诺远比高喊口号要来得真诚,更能让人感动,更能让人放心。
秦昊让吴虎再给张毅倒上一碗酒,再将自己的酒端得高高的,“各位兄弟,这碗酒,这顿菜是我秦昊犒劳你们的,因为你们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圆满地完成任务,值得我犒劳。”
说到这儿,目光缓缓地从他们的脸上扫过,慢慢地提高语气,“以后,只要你们好好地跟着我干,我秦昊在这儿保证,以后只要有我吃的,就绝不会饿着兄弟们。”
张毅端起酒碗,站在最前面,经过这几天的磨合,严然已成这群人的首领,高声回应道:“公子,是你把我们带离沙门岛,是你把我们事出人间地狱,以后不管刀山油锅,只要你一句话,哪个敢皱眉头,我张毅第一个不放过他。”
秦昊仍然高举着酒碗,神情有些动容,“我秦昊把你们从沙门岛带出来,不是让你们上刀山,更不是让你们下油锅,而是要让你们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办大事。”
不得不说,秦昊的话还真有点煽情,这群被视为蝼蚁不如的人,莫不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尽皆平举着酒碗,望着秦昊恨不得立即为他去死。
什么叫士为知己者死,这就是!
秦昊没再说煽情的话,再说就显得矫情,随着一个干干脆脆地“干”字,每个人都毫不犹豫地喝掉碗中酒,随后非常干脆地将酒碗狠狠地甩在地上。
随着劈里啪啦的声响,一个个精致的瓷碗顿时变成碎片,老秦头再也没忍住,心疼得眼泪直流,多好的碗呀,败家也不是这样败的呀。
菜很香,酒也浓,相对喝酒时的豪情,大家吃菜时却显得有些压抑,每个人的眼里都含着泪,每个人的心里都想着事。
特别是那些能力不太出众的,心里更是七下八下,因为他们清楚地记得,秦昊在带他们出来的时候,说过一句话,除恋橙外,他只要十三人,也就是说还有六人得回沙门岛。
谁回谁不回,在他们的心里,这都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坎。
第四十九章 白马银枪()
昨天晚上喝的酒有点多,秦昊起来的时候头有点疼,早餐已经做好,是那个会杀鱼的恋橙做的,粥里面有些青菜,还有些瘦肉,是名符其实的青菜瘦肉粥。
除恋橙没有跑步外,其他的十九人都很守规矩,在张毅的带领下,真的杠着根大木头跑完二十里路,回来之后,也顾不得洗漱,便来跟秦昊汇报。
粥的味道不错,秦昊刚刚喝掉一碗,便见那些人毕恭毕敬地站在下首,不禁笑道:“你们站在这儿干什么?都过来吃早餐吧,吃完后,记得去造船厂找田承光。”
“是!”没人提出反对意见,默默拿起自己的碗,默默地吃着早餐。
秦昊的身体有些单薄,饭量一直不高,吃小半碗粥便觉得很饱,将碗放到一边,对着张毅道:“做完事后,晚上早点回来,我讲故事给你们听。”
“讲故事?什么事故事?”张毅感到有点莫名其妙,自从被秦昊带出沙门岛后,总觉得他的身上透着某种神秘。
“一个关于过雪山爬草地的故事,这个故事很重要,你们以后会不会回到沙门岛,就取决于你们对这个故事的看法。”秦昊说得很平淡,平淡之中却有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威严。
张毅见秦昊说得慎重,除唯唯诺诺的称是外,不敢有多余的话,吃完早餐,收拾好碗筷,便带着大家去海边的造船作坊。
宋代的船基本都是木制的,田承光交给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伐木。
吴虎这段时间没有跟随秦昊去蓬莱阁说书,他每天的生活很简单,自从田小倩说他能成为唐朝时的李玄霸后,他每天的任务就是练功。
秦昊教的那套雷霆神拳,虽然看似简单,却最能开发人体潜能,用张毅的话说,现在的虎子,一拳打出,连牛都打得死。
在姓赖的没抓到前,对秦昊的安危田小倩始终有些不放心,秦昊去蓬莱阁说书,她自然是跟着的,她虽然对三国演义不感兴趣,但对秦昊说书时的神态感兴趣。
每当秦昊说书的时候,她就会坐在旁边,双手托着腮,静静地看着他,嘴角还时不时的露出丝丝傻笑。
就在秦昊说得正起劲的时候,一位白袍白马,手提银枪的少年郎忽地从说书场一闪而过,这次,秦昊确信自己没有看走眼,当即将醒木一拍,结束今天的说书。
简单地收拾一番,正欲走出说书场,却听蓬莱阁那边传来一个清脆而微怒的声音,“你大爷的,这蓬莱阁又不是你家的,你家爷爷要上蓬莱阁谁敢阻拦?”
话音刚落,便听到砰砰两声,接着便有人在那杀猪般地嚎叫起来,“杀人啦,杀人啦……”
喜欢听书的人,多半也喜欢热闹,上下五千年,历来都不缺好事之人,随着这一声呐喊,不管是说书的还是听书的,不管是卖菜的还是卖肉的,大家都一窝蜂似的涌过去。
等秦昊收拾好书摊,跑过去看时,整个蓬莱阁已被围得水泄不通,�